創維數碼前董事會主席黃宏生被控三項新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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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14:09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法治現場 □本刊特派記者 盧彥錚 發自香港 3月2日,正在被香港廉政公署檢控的創維數碼(0751,HK)前董事會主席黃宏生,再被加控新罪名。
當天上午9時20分左右,黃宏生及其胞弟、創維數碼前執行董事黃培升到達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在法庭旁聽席就坐。黃宏生西裝革履,面帶微笑。 廉署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控:黃氏兄弟曾經向一名不具備資格人士批出創維數碼認股權,此舉屬于串謀詐騙上市公司。 同時,之前已被指控串謀偷竊創維數碼4800萬港元資產的黃氏兄弟,此次還被指控涉嫌與他人串謀偷竊屬于創維數碼子公司Skyworth Computer & Network Company Limited的逾220萬港元。黃宏生個人則被加控另一項串謀偷竊罪,涉案資金是創維數碼全資子公司創維集團有限公司的50萬港元。 控方律師提出上述三項新控罪后,并指已獲強有力證據指控兩名被告,包括銀行記錄等。據悉,黃氏兄弟被控的全部四項罪名,都是在2000年11月到2004年11月之間發生。 當天法庭上,第一被告黃宏生通過律師林柄昌向法官提出修改保釋條件,以使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黃可以暫時離開香港,赴京參加全國政協會議,以便履行其“政治職責”。離港時間為3月2日至16日。 林柄昌稱,黃不會因此不返港受審,做出“讓國家和個人尷尬的事情”。 據悉,他這一要求也曾在2004年12月15日通過書信向廉署提出,但未獲批準。廉署認為,每年超過2000多委員出席全國政協會議,由此質疑黃一定要出席的必要性。而且,因為自信控罪證據確鑿,廉署認為允許黃離境風險巨大。廉署律師在庭上指出,卷入此案的黃母羅玉英便于2004年11月27日離港,至今未歸。 法官簡仁達當庭未予批準黃的申請,并將此案再次押后到6月1日提堂。此前,黃氏兄弟繼續各以100萬港元保釋,但不準離開香港。 黃離開法庭后,搖頭拒絕發表評論,一言不發。黃培升則輕松表示程序如此。 當天下午,黃的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再次提出申請,請求允許黃暫離香港赴京開會,至傍晚終獲批準。黃已于3月3日下午由深圳赴京。 身為創維數碼創始人的黃宏生,是在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署代號“虎山行”的行動中被拘捕的。 當時,廉署的調查指黃涉及多項貪污罪行,更指黃涉嫌行賄德勤會計師行的原合伙人鄭健中,以偽造會計紀錄,協助創維數碼在香港聯交所上市。鄭建中于2004年7月出任創維數碼首席財務官,同年9月成為創維數碼執行董事。鄭在創維數碼獲得250萬港元年薪,還有2000萬股票認購權。 不過,廉署在去年12月2日首次正式向法院指控黃宏生兄弟時,則只控告二者在2000年11月1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間,分數次與羅玉英串謀偷竊一筆屬于創維數碼的財產,即一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欠創維數碼的48378169.99港元的款項。 創維數碼因此自去年11月30日停牌至今。其間,通過管理層改組,涉案的執行董事黃培升、鄭健平、吳錦輝等均離開公司董事會,黃宏生則改任董事會非執行主席。現年70歲的中國電子商會副會長、深圳電子商會會長王殿甫繼任董事會主席,兼創維數碼CEO。 3月1日,創維數碼再次發布公告,再次推遲公布2004年中期業績。 (該文刊于3月7日出版的《財經》2005年第5期) 相關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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