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6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佛燃”)提供總計不超過人民幣(或等值外幣)320,000萬元的擔保額度(不含前海佛燃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的擔保額度),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1)。
二、擔保進展情況
近日,因經營發展,前海佛燃通過占用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華達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華達支行”)的授信額度開具分離式保函,公司作為保函申請人,前海佛燃作為保函被擔保人,保函金額為5,172.2055萬美元,保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0日止。前海佛燃使用公司銀行授信開具分離式保函構成公司對前海佛燃的擔保。
上述擔保金額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范圍內,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前,公司對前海佛燃開展銀行授信等業務的實際擔保額度為5,008.657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6,000.23萬元);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后,公司對前海佛燃開展銀行授信等業務的擔保額度為10,180.863萬美元(約合人民幣73,175.97萬元),前海佛燃剩余經審議開展銀行授信業務的額度為246,824.03萬元(上述擔保額度按當日匯率折算)。針對本次擔保,前海佛燃為公司提供了反擔保。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冊資本:43,000萬元人民幣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桂灣五路123號前海大廈T2棟
1107
主營業務:經營進出口業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賣、專控商品);電能、熱能、新能源、節能環保產業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及技術銷售;供應鏈管理及相關配套服務。
前海佛燃于2017年2月15日注冊成立,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權。
主要財務狀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75,376.15萬元,負債總額50,437.01萬元,凈資產24,939.14萬元,2023年度營業收入454,445.74萬元,凈利潤17,146.48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24年6月30日,資產總額63,885.17萬元,負債總額41,904.73萬元,凈資產21,980.44萬元,2024年1-6月營業收入239,793.59萬元,凈利潤12,041.58萬元。(上述數據未經審計)
經查詢,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農業銀行華達支行簽訂的《開立涉外保函/備用信用證/非貿易項下非融資性風險參與業務協議》的主要內容為:
1.甲方(保函申請人):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華達支行
3.被擔保人: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保函類型:付款保函
5.保函幣種及金額:51,722,055.00美元
6.保證事項:因業務需要所履行的付款義務
7.保證期間:銀行開立生效日至2025年2月20日
8.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及時履行賠付責任導致乙方對外墊款的,墊付款項視作逾期貸款。自墊款日起,乙方在逾期期間對墊付金額按日利率萬分之伍(大寫)(對應的年化利率約為18.25%)向甲方計收利息。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新增擔保事項)累計發生的對外擔保額度為363,517.61萬元,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余額174,582.87萬元,占公司經審計的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比例為26.70%;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0萬元;公司無逾期擔保貸款,無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擔保而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金額。
六、備查文件
公司與農業銀行華達支行簽訂的《開立涉外保函/備用信用證/非貿易項下非融資性風險參與業務協議》。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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