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4年10月2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達的(2024)京01破申89號《民事裁定書》及(2024)京01破540號《決定書》,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債權人北京新影聯影業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詳見公司發布的《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95)。
2024年11月25日,經公司申請,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4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發布的《關于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19)。
根據重整計劃,本次重整以公司總股本1,854,853,500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約11.88773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轉增2,205,000,000股股票(最終轉增的準確股票數量以中國結算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轉增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增至4,059,853,500股。上述轉增股票不向原出資人進行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進行分配和處置,其中1,000,000,000股轉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資人,剩余1,205,000,000股轉增股票用于公司清償債務。
一、轉增股票分配進展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為執行重整計劃擬轉增的2,205,000,000股股票全部完成轉增,公司總股本由1,854,853,500?股增至4,059,853,500股。上述2,205,000,000股轉增股票中,2,005,000,000股轉增股票直接登記至管理人名義開立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企業財產處置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管理人證券賬戶”),另外200,000,000股轉增股票直接登記至7家財務投資人名下證券賬戶。
近日,經公司向法院申請,法院已將管理人證券賬戶所持有410,153,815股無限售流通股扣劃至16名重整債權人證券賬戶名下,用以抵償債務。上述16名重整債權人中,北京文資控股有限公司、東方弘遠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上述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后續,公司將根據重整計劃,向法院申請將剩余轉增股票扣劃至重整投資人及重整債權人賬戶。
本次分配前,管理人證券賬戶持有公司股票2,005,000,000股,持股比例49.39%。本次分配后,管理人證券賬戶持有股票1,594,846,185股,持股比例39.28%。
二、權益變動進展
為實施本次重整計劃,公司相關股東持有公司權益擬發生變動,公司已于2024年11月6日發布《關于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1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都文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北京振弘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倫洋圖書出版有限公司、中國書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新影聯影業有限責任公司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北京文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文資文化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時代表“北京文創定增基金”“屹唐文創定增基金”)、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43,476,106股,持股比例13.39%。
東方弘遠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26,659,708股,持股比例5.58%。
廈門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廈門信托匯金1667號股權收益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持有公司股份151,355,460股,持股比例3.73%。
北京亦莊國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1,654,400股,持股比例2.75%。
三、風險提示
1.因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近三年連續虧損且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包含與持續經營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9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疊加其他風險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值、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不符合申請撤銷股票交易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目前,法院已裁定確認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觸及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能否獲得同意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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