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57???????證券簡稱:永泰能源???????公告編號:臨2024-076
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所屬企業取得5億元新增融資支持
暨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山西沁源康偉森達源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達源煤業”)、山西康偉集團南山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煤業”)及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張家港華興電力”)分別與浦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銀金租”)開展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浦銀金租為上述企業提供合計金額不超過5億元融資支持,由公司提供擔保。本次融資業務辦理標志著公司信用及融資功能正在全面修復,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為其提供的擔??傤~:本次公司為森達源煤業提供擔保金額不超過15,000萬元,公司(含下屬公司)已為其提供的擔保總額為33,879.08萬元(含本次擔保金額);為南山煤業提供擔保金額不超過15,000萬元,公司(含下屬公司)已為其提供的擔保總額為40,335.30萬元(含本次擔保金額);為張家港華興電力提供擔保金額不超過20,000萬元,公司(含下屬公司)已為其提供的擔??傤~為82,845.30萬元(含本次擔保金額)。
●公司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2,033,477.11萬元(其中:公司內部擔保累計金額為1,689,524.17萬元;公司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為343,952.94萬元)。
一、擔保情況概述
1.公司所屬全資公司森達源煤業向浦銀金租申請金額不超過15,000萬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由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南山煤業向浦銀金租申請金額不超過15,000萬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由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3.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張家港華興電力向浦銀金租申請金額不超過20,000萬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由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并以張家港華興電力擁有可供出質的10%電費收費權提供質押。
根據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2024年度預計擔保額度的議案》授權,上述擔保事項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同意后即可申請辦理。該擔保事項已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并與浦銀金租簽署了擔保協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森達源煤業基本情況
森達源煤業,注冊地址:長治市沁源縣王陶鄉王陶村,法定代表人:盧軍,注冊資本:1,000萬元,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礦產資源開采:煤炭開采;煤炭洗選。該公司為本公司所屬全資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森達源煤業資產總額189,910.36萬元,負債總額43,648.60萬元,凈資產146,261.76萬元,資產負債率22.98%;2024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55,980.66萬元,凈利潤13,992.35萬元(未經審計)。
2.南山煤業基本情況
南山煤業,注冊地址:沁源縣靈空山鎮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冊資本:5,000萬元,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礦產資源開采:煤炭開采。煤制品制造,道路貨物運輸等。該公司為本公司所屬全資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南山煤業資產總額168,372.13萬元,負債總額103,092.98萬元,凈資產65,279.15萬元,資產負債率61.23%;2024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35,189.32萬元,凈利潤3,819.60萬元(未經審計)。
3.張家港華興電力基本情況
張家港華興電力,注冊地址:張家港市東萊鎮鎮南,法定代表人:趙凱,注冊資本:80,000萬元,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發電、輸電、供電業務;燃氣經營;餐廚垃圾處理。一般項目:熱力生產和供應;農林廢物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技術研發;資源再生利用技術研發。該公司為本公司所屬全資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張家港華興電力資產總額419,931.05萬元,負債總額218,575.38萬元,凈資產201,355.67萬元,資產負債率52.05%;2024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251,891.12萬元,凈利潤13,052.40萬元(未經審計)。
三、相關擔保的主要內容
1.公司所屬全資公司森達源煤業向浦銀金租申請金額不超過15,000萬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由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南山煤業向浦銀金租申請金額不超過15,000萬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由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3.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張家港華興電力向浦銀金租申請金額不超過20,000萬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的融資租賃售后回租業務,由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并以張家港華興電力擁有可供出質的10%電費收費權提供質押。
四、本次擔保合理性
本次新增融資業務標志著公司信用及融資功能正在全面修復,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有助于為公司生產經營提供更充裕的資金支持,推動公司可持續、高質量發展。且對應擔保為公司與公司所屬全資公司之間提供的擔保,相關擔保風險較小。本次擔保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關對外擔保規定的要求。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2,033,477.11萬元(其中:公司對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1,193,709.15萬元;下屬公司之間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395,983.86萬元;下屬公司為公司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99,831.16萬元;公司對控股股東永泰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泰集團”)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93,701.34萬元;公司對參股企業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250,251.6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3.84%、總資產的18.99%,其中:公司對下屬公司(含下屬公司間)提供擔保總金額為1,589,693.0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4.27%、總資產的14.85%;公司對控股股東永泰集團提供擔保累計金額為93,701.34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02%、總資產的0.88%。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長批準文件;
2.森達源煤業、南山煤業、張家港華興電力營業執照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3.相關擔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600157???????證券簡稱:永泰能源???????公告編號:臨2024-075
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上調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至2.62元/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穩住樓市股市”及國家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強化上市公司價值管理工作精神,充分體現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長期投資價值,增強公眾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推動公司股票價值合理回歸,切實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回購股份方案順利實施,積極回報投資者,公司將股份回購價格上限由1.89元/股上調為2.62元/股(即:本次上調方案董事會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1.75元的150%)。
2.除上調股份回購價格上限外,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未發生變化。
3.?本次上調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事項已經公司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可進行實施。
一、本次上調回購股份上限的必要性和具體內容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穩住樓市股市”及國家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強化上市公司價值管理工作精神,充分體現公司長期投資價值,增強公眾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推動公司股票價值合理回歸,切實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回購股份方案順利實施,積極回報投資者,公司將股份回購價格上限由1.89元/股上調為2.62元/股(即:本次上調方案董事會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1.75元的150%)。
上調后的回購價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會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150%。按上調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2.62元/股進行測算,預計仍需要回購數量約103,420,695股至294,260,389股,累計回購數量約為307,028,695股至497,868,389股,回購股份比例占公司總股本約1.38%至2.24%。本次回購具體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實際回購情況為準。
除上述調整外,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內容不變。
本次方案調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二、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89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股份回購金額的議案》和《關于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議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購股份資金總額和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回購資金總額由“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調整為“不低于人民幣50,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0萬元(含)”;回購用途由“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變更為“用于注銷以減少注冊資本”。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24)、《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臨2024-029)、《關于增加回購股份金額及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32)。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203,608,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92%,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1.25元/股,最低價為1.02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229,037,780.08元(不含交易費用),公司回購方案尚未實施完畢。
三、本次上調回購股份上限所履行的決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開第十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調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議案》。根據《公司章程》,本次上調回購股份上限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即可實施。
四、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繼續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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