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項目中標的主要情況
金龍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南方電網物資有限公司的《中標通知書》,確認本公司中標南方電網物資有限公司2019年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低壓交流電力電纜(阻燃型)、低壓電線、低壓交流電力電纜(普通型)材料框架招標部分項目(以下簡稱“2020年中標項目”),按中標比例預估中標金額為27,148萬元(含稅)。
公司下屬子公司惠州市金龍羽超高壓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高壓公司”)、惠州市金龍羽電纜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纜實業”)于2021年8月4日收到南方電網物資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作出的《中標通知書》,確認中標南方電網物資有限公司2021年110kV交流電力電纜、低壓交流電力電纜(阻燃型)、10kV交流電力電纜(阻燃型)、低壓電線框架招標部分項目(以下簡稱“2021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按中標比例預估中標金額合計為29,371.21萬元。
公司下屬子公司電纜實業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南方電網物資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作出的《中標通知書》,確認中標南方電網物資有限公司2022年10kV銅芯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防蟻阻燃型)、低壓交流電力電纜(阻燃型)框架招標部分項目(以下簡稱“2022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按中標比例預估中標金額為16,029.77萬元。
具體情況及進展公告詳見公司刊登于《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二、尚未完結中標項目簽署合同及執行的情況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上述標包中本公司已簽訂合同金額總計66,693.15萬元(含稅),分別如下:
(1)2020年中標項目中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1,194.47萬元(含稅),已發貨1,194.47萬元(含稅);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5,442.06萬元(含稅),已發貨5,442.06萬元(含稅);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14,126.80萬元(含稅),已發貨13,467.03萬元(含稅)。本公司就2020年中標項目所確認的累計銷售額為19,135.35萬元(含稅)。
(2)2021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中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6,124.66萬元(含稅),已發貨6,124.66萬元(含稅);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已簽訂合同金額10,210.42萬元(含稅),已發貨10,210.42萬元(含稅);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1,509.33萬元(含稅),已發貨1,509.33萬元(含稅);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13,752.23萬元(含稅),已發貨13,567.52萬元(含稅)。本公司就2021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所確認的累計銷售額為31,359.76萬元(含稅)。
(3)2022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中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12,483.16萬元(含稅),已發貨8,605.04萬元(含稅);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1,850.01萬元(含稅),已發貨1,761.15萬元(含稅)。本公司就2022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所確認的累計銷售額為9,752.04萬元(含稅)。
注:?已簽訂合同金額總計數與各明細相加尾數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導致。
三、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生效條件: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2、合同標的:低壓交流電力電纜(阻燃型)、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低壓電線、低壓交流電力電纜(普通型)、10kV交流電力電纜(阻燃型)、110kV?交流電力電纜、10kV銅芯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防蟻阻燃型);
3、合同總金額:66,693.15萬元(含稅)(注:2020年中標項目、2021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以及2022年下屬子公司中標項目已簽合同金額之和);
4、合同雙方:買方為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賣方為金龍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龍羽電纜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龍羽超高壓電纜有限公司;
5、簽署地點:買方所在地;
6、合同履行期:按相應合同的約定履行;
7、合同價款支付:合同價款分預付款、入賣方成品庫款、交貨款和結清款
四次支付。付款方式:電匯、匯票或支票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8、違約責任:對于買方或賣方的違約行為,按照雙方簽訂的相應的采購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執行;
9、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履約保證金: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履約保證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設備驗收證書或驗收款支付函簽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賣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買方有權扣劃相應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四、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的營業總收入為393,197.97萬元,主營業務收入391,619.66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6,320.53萬元,具備履行合同的資金實力;公司目前的產能能夠保證合同得到正常履行。
2、上述中標項目簽訂合同總金額占本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17.03%,合同的履行預計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3、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經營的獨立性不產生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
因履行該合同而對交易對方形成依賴。
五、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雙方已簽訂的相應采購合同中已就違約、爭議以及遭遇不可預計或不可抗力時的應對措施和責任歸屬等做出明確規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仍有可能對合同的履行造成影響。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1、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電纜實業、超高壓電纜與南方電網下屬子公司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及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金龍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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