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連銀監局連續兩任局長被查。
8月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原大連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原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遼寧省大連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原飛出生于1956年11月,中共黨員,遼寧寬甸人,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2006年3月,任原大連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此前,他曾任大連銀監局副局長。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原遼寧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林被查。當時,李林已退休一年。
出生于1960年10月的李林,是原飛的前任、原大連銀監局首任局長。
李林早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任職,后出任中國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連市分局局長(副局級)。2003年,原銀監會成立后,李林出任大連銀監局籌備組組長,后任局長。
2006年3月,李林任遼寧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原飛接任大連銀監局局長。此后,李林又出任安徽銀監局局長、遼寧銀監局局長。2016年9月,李林再度接任大連銀監局局長。
在被查前,李林也曾受到處分。2015年1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披露的信息顯示,2011年,遼寧銀監局黨委臨時動議、違反程序提拔干部,李林作為遼寧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履職不到位,對干部任職相關程序性規定不落實負有領導責任,導致不良后果,違反黨的組織紀律。依據有關規定,給予李林黨內警告處分。
李林被查后,中紀委在通報中稱:李林身為金融監管部門的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蕩然無存,價值觀、權力觀極度扭曲,罔顧黨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策部署,甘為不法企業“馬前卒”,充當銀行機構和銀行高管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保護傘”,是與不法私營企業主、金融“蠹蟲”沆瀣一氣、攫取私利的突出典型;長期擔任“一把手”,全面棄守管黨治黨“第一責任”,帶頭破紀違法,恣意濫權妄為,甘于被“圍獵”,貪腐瀆職觸目驚心;對親屬疏于管教乃至縱容,致使家人貪欲膨脹、毫無敬畏。李林違紀違法問題涉案金額大,時間跨度長,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其實,在大連金融監管系統中,與原飛同期任職的也有人在今年被查。5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投訴調解中心籌備組組長任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北京市通州區監委監察調查。
任春生先后曾任原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副主任、主任,原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上海保險交易所黨委書記、董事長等。
他早年也曾任職于大連。在原飛擔任大連銀監局副局長時,任春生為大連保監局副局長,且兩人均為當時遼寧省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責任編輯: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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