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量化巨頭“賣空”被刷屏!網友:又一類量化策略要“收攤”了
轉自:北京商報
針對私募量化巨頭寧波靈均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寧波靈均”)2月19日開盤短時間內砸盤A股的行為,滬深交易所迅速出手,于2月20日晚間雙雙發布公告稱,對其實施限制/暫停交易措施并啟動公開譴責程序。同時,滬深交易所表示,前期建立起的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目前已平穩落地。下一步,滬深交易所將繼續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
1分鐘賣出逾25億元
2月20日晚間,在滬深交易所的通報中,寧波靈均2月19日的砸盤情況曝光。經計算,開盤僅1分鐘內,寧波靈均大量賣出滬深兩市股票合計25.67億元。
滬深交易所公告顯示,2月19日,滬深交易所在交易監控中發現,9:30:00至9:31:00,寧波靈均管理的多個產品大量賣出滬市股票合計11.95億元,占期間市場成交額的比例較高,期間上證指數由2886.59點下跌至2868.07點,跌幅0.65%。同時,9:30:00至9:30:42,寧波靈均名下多個證券賬戶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交易指令、短時間內集中大量下單,賣出深市股票合計13.72億元,期間深證成指同樣快速下挫。
資料顯示,寧波靈均是一家專注量化投資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致力于更好地幫助高凈值客戶進行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是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協會會員單位。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量化交易機構的高效率交易雖然對市場流動性、效率方面具有積極的作用,但是其也會帶來波動加劇、有違市場公平等問題,需要監管層進一步規范。
遭限制交易并公開譴責
滬深交易所雙雙表示,寧波靈均上述行為已構成滬深交易所《交易規則》中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對此,根據滬深交易所《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2024年2月20日—22日對寧波靈均名下相關證券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其在上述期間買賣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上交所決定,2024年2月20日—22日對寧波靈均管理的相關產品連續實施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的監管措施,即暫停相關產品賬戶在上述期間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時滬深交易所均啟動對寧波靈均予以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表示,今年以來,寧波靈均名下證券賬戶已多次因異常交易行為被深交所采取書面警示等監管措施,但其仍未改正,繼續發生異常交易行為。
上交所表示,將按照中國證監會部署要求,堅守監管主責主業,堅持以投資者為本,嚴管影響市場平穩運行、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提醒投資者依法合規交易,共同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
深交所同樣表示,將堅決落實監管 “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堅守監管主責主業,持續加強交易監管,對影響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嚴的基調和“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快速反應、重拳出擊。
天使投資人、資深人工智能專家郭濤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滬深交易所對寧波靈均采取限制交易并啟動公開譴責程序的行動,體現了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部門對于市場異常交易行為的高度重視和對市場秩序的維護。這一監管動向表明了監管機構對于量化交易可能帶來的市場擾動和風險的關注,同時也強調了對市場公平性和透明度的堅持。
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
在對量化巨頭作出監管措施的同時,2月20日晚間,滬深交易所雙雙公告稱,目前量化交易報告制度平穩落地,同時,滬深交易所提出六大舉措,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
據了解,2023年9月1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了《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建立起針對量化交易的專門報告制度和相應監管安排,于2023年10月9日正式實施。
滬深交易所表示,在市場參與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目前上述制度已平穩落地,存量投資者已按要求如期完成報告工作,增量投資者落實“先報告、后交易”的規定,各方報告的質量總體符合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量化交易監管打下了基礎。滬深交易所將結合報告信息,持續加強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的監測分析,動態評估完善報告制度。
近年來,隨著新型信息技術廣泛運用,量化交易已成為重要的交易方式。量化交易有助于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促進價格發現。但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相對中小投資者存在明顯的技術、信息和速度優勢,一些時點也存在策略趨同、交易共振等問題,加大市場波動。從國際經驗看,境外市場普遍對量化交易特別是高頻交易實施更為嚴格的監管,以防范對市場秩序造成負面影響。
下一步,滬深交易所將堅持以投資者為本,把維護公平性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借鑒國際監管實踐,趨利避害,建立健全量化交易監管安排,包括嚴格落實報告制度,明確“先報告、后交易”的準入安排;加強量化交易行情授權管理,健全差異化收費機制;完善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準,加強異常交易和異常報撤單行為監管;加強對杠桿類量化產品的監測與規制,強化期現貨聯動監管。同時,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等。
此外,滬深交易所均表示,將加強與香港交易所的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明確滬深港通北向投資者的報告安排,將北向投資者量化交易納入報告范圍。對于影響市場秩序的異常交易,滬深交易所將堅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
北京商報記者 丁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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