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是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繳納一定稅款,而應繳納的稅值會隨著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說公路、地鐵等開通后,沿線的房產價格就會隨之提高,相應地,物業稅也要提高。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
·各國的物業稅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都對房地產征收物業稅,并以財產的持有作為課稅前提、以財產的價值為計稅依據。依據國際慣例,物業稅多屬于地方稅,是國家財政穩定而重要的來源。
各國房地產保有稅的名稱不盡相同,有的稱“不動產稅”,如奧地利、波蘭、荷屬安的列斯;有的稱“財產稅”,如德國、美國、智利等;有的稱“地方稅”或“差餉”,如新西蘭、英國、馬來西亞等;中國香港則直接稱“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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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5月25日公布了《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出,要研究出臺關于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研究開征物業稅。
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文杰:我認為長期來看,由于物業稅它能夠合理分配國家土地財政收入,防止將未來的土地收入一次在現在收訖,這個對于政府的財政收入可持續發展有很大的好處,另外也可以防止有些人惡意炒賣房產獲利,這對長期來說,對抑制房價也是有好處的。
物業稅不僅有利于打擊房地產投機、穩定房價,而且有助于改善地方稅收結構、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對于投機者來說,開征物業稅將是信心和預期的打擊,通過提高房地產的保有成本,加大了“囤積”房地產的風險,可以達到抑制房地產投機的目的。同時,較高的保有稅率可以避免業主空置或低效率使用房產,以盤活現有房產存量,刺激存量房的流動,促進二級市場的發展。
財政部、住建部等部門,已在就如何評估不動產、物業稅起征點等問題進行研究。如果評估方式不科學,物業稅起征點不能體現公平性和正義性,必將傷及貧困群體的利益。
董藩表示,目前有很多因素決定物業稅不會到來。第一,土地必須私有化,否則開征物業稅法理上不能。他稱,物業稅實質上為增值稅,目前土地為政府所有,房產增值后卻向百姓征稅,不是合情合理。
物業稅是一個稅種,屬于公共財政范疇。而房價則屬于市場經濟的范疇,商品房的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主宰的。倘若用物業稅這個本屬于公共財政范疇的制度安排,來抑制高房價,恐與其本質特征嚴重背離。
今年稅務部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物業稅“空轉”工作在部分地區試點了6年多之后,將推廣至全國。
商報記者從某股份制商業銀行上海分行地產部工作人員處得知,日前其所在總行在年度工作會議中透露,物業稅將在今年一季度落地。
深圳市政府發布的《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后三年深圳綜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內容和任務, 重頭戲包括向中央申報將特區范圍擴大至全市以及探索開征物業稅等。
對于今年會否進行全國征收,財政部財科所相關專家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2010年不會啟動物業稅,最快也得等到2011年。
作為抑制房價的一柄利器,近期有關物業稅出臺的消息不絕于耳。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一兩年內物業稅推出的可能性不大。但有可能根據調控的需要,逐步出臺一些相關措施,例如眼下已經在實行的房地產差異性稅收政策。
尚可文教授表示,物業稅是將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四稅合一,同時,以前征收的土地出讓金,也可能合并在物業稅之中。征稅后,原本需要一次性付清的土地出讓金,可以通過繳稅的方式分期付,可降低負擔。
分級標準為:最普通的業主,即只擁有一套自住房的業主,并且這套物業的面積小于一定標準,將會免于收取物業稅;業主只擁有一套物業,但面積大于一定標準 (普遍預測此標準可能為144平方米),將按一定比例收取物業稅;擁有兩套和兩套以上物業的,將全額征收物業稅。總結一句話就是,基本自住者不征稅,超出居住標準才課稅。
物業稅的開征特別是采用累進稅制,可以提高投機需求的交易成本,有效打擊房地產投機活動,穩定房價,在一定程度上刺破房地產投資領域的泡沫;通過差別稅率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節,對高檔別墅住戶加大征稅額度,對普通住房居住者減少征稅甚至減免物業稅,亦可大大減少購房中的“貪大”心理,在一定程度上節約土地資源,增加住房供應量,降低住房價格。
五級累進物業稅: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免征;90平方米-120平方米,低級物業稅;120平方米-180平方米,中級物業稅;180平方米-250平方米,高級物業稅;250平方米以上以及所有獨立別墅,超級物業稅(香港沃德資產管理公司董事局主席盧麒元)
農業銀行高級經濟學家何志成則表示,今年物業稅開征完全有可能,今年“兩會”上物業稅將是討論的重點。他透露,目前稅務總局的初步意見是第一套房子不征物業稅。據他了解,物業稅將于2010年開始實施,初步先在商業用房范圍開始征收,其后再開始在新房范圍征收,先期是在一些地區試點,把土地出讓金轉化成物業稅,并采取新老劃斷的辦法。
“中國物業稅改革研究”課題組執筆人之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王曉明認為,關于稅率設計,中央應設計統一的稅率范圍,同時允許各地方政府在此范圍內自行選擇。通過不增加居民稅負的“倒推原則”,并考慮納稅人的承受力,稅率范圍不宜定得過高。其課題小組根據測算,認為定在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值的0.3%—0.8%為宜。
市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以及市政協常委、原北京市地稅局局長、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王紀平在談到稅率的時候也分別預測,物業稅起征稅率應該在0.5%至1%之間。
物業稅征收前期調研的政協委員洪亞敏說,關于物業稅如何征收已有多個方案。基本方式就是按市值估價,打折后按一定比例計稅。比如,市價每平米2萬元,可以打七折或者五折,以五折做基數,再按一定比例征收,預計會從1%左右計征。
尚可文認為,物業稅將以房產稅(1.2%)為參照標準。每年對房屋所有者的房產進行評估,以評估價值減去30%的費用乘以1.2%的稅率(公式:繳納的物業稅=評估值×(1-30%)×1.2%)!叭舾叱龇慨a稅則可能造成地產行業的波動!
物業稅的收取方式存在兩種不同說法,一是按照房價征收,并有著單套住宅總價的“0.6%-6%之間”以及“0.9%-2.4%之間”兩種可能。另一種是按照面積計算,以120平方米劃分界線,大城市上浮20%至144平方米,不足分界線減半收取,超過分界線全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