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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河沙特許經營權紛爭調查(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8:19 中國青年報
枯燥的文件內容蘊藏著衡陽市采運砂行業的巨大變化和利益轉換,接連出臺的各類文件中直接提出了一個關鍵性問題:采運砂行業的經營場地也屬于城市公共資源,必須由政府統一組織規劃管理。其資格的取得必須經過招標競價獲得。 這無疑是一次徹底的行業洗牌,許多人的命運將為之改變。 衡陽市金匯砂石場負責人周友成自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他指出,政府的“一個突然死亡法”將讓他們這家有20多年歷史的老集體企業資產全無,這屬于嚴重的“行政違法”。 對于周友成、鄒傳清等人的指責,有官員認為言過其實。衡陽市水利局一干部告知,早在2007年9月,衡陽市政府辦公室曾下發通知,對這次整頓行動的對象、范圍、時間、階段安排有詳細說明,并隨后通過當地報紙、電視等媒體進行宣傳預熱,廣泛告知。 在這份最早發出的衡政通[2007]6號文件中規定:擬規范和整治湘江左右岸一定范圍內的砂礫場、預制場等;并擬通過衡陽市河道管理站統一對全市范圍內的砂礫綜合經營場地予以招標拍賣。 對眾多砂礫、構件經營企業而言,其中“證照齊全、手續齊備的經營者可經營到許可期滿,所有經營許可期滿后不得延續”一句最為關鍵——這意味著所有企業都將面臨停業狀態。 衡陽市水利局常務副局長蔣云良闡述了整治行動的幾個原因,與其他城市不同的是,衡陽市區有三條河——湘江、蒸水、耒水通過市區,城區這塊沙場已有148家。而國家對防洪的要求越來越高,以衡陽為例,標準為百年一遇。衡陽目前這么多沙場設在這里,對城市防洪和百姓安全是個隱患。 同時蒸水南北段和湘江治理是亞洲銀行貸款的一個核心子項目,總投入約2239萬美元,計劃是6年搞完。“政府工作有他的超前性。如果這次(政府)不走在前面,等到那個時候也要遷走(他們)。” 在上述背景下,衡陽市專門成立了由水利牽頭、公安、工商、國土規劃、法制等部門組成了的領導小組,全力推進這項復雜的工作。 第一次論戰 政府忙得火熱,而松散的經營戶對這一與其利益休戚相關的政策,卻持有不同態度,尤其是對于以環保和改善民生為名的整治,100多家經營企業似乎找不到理由論爭。 東城砂石站的老板曹劍平則采取了不同的方式進行抗爭。 2007年12月6日,衡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衡防指”)對東城砂石站下達了清障令,指出該站在河邊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嚴重影響了河道行洪與河勢穩定,要求自行拆除設備和建筑,否則將進行強制拆遷。 清障令的附件中列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防礙行洪的建筑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防礙河道行洪的活動”,以及2007年9月衡陽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規范整治市城區河道范圍內砂礫、預制構件等經營場地的通告》。 曹在接到清障令后,聘請律師進行答辯。2008年1月14日,湖南秦湘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啟斌、趙盛麗向“衡防指”遞交法律意見書,指出其下達的清障令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依法自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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