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一藥房6毛口罩賣1元被罰近6萬,官方:重新調查
昨日(2月12日),一則“進價6毛的口罩售價1元被罰”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爭議。
羊城派記者獨家了解到,目前湖北省洪湖市已對該處罰啟動重新調查,同時紀檢部門也介入調查是否存在執法人員違紀等情況。
被處罰藥店的老板在現場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賣高價,被罰是內部溝通出了點問題。
都只賣一塊錢了還因“哄抬物價”挨罰?
12日,一個處罰消息迅速“走紅”——洪湖市華康大藥房銷售一次性口罩,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調查后,認為其涉嫌哄抬價格,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4210元,罰款人民幣42630元。
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聲明顯示: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費者投訴,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相關事實進行了調查,經了解,洪湖市華康大藥房于2020年1月23日從仙桃某公司購進一次性勞保口罩44000只,購進價格0.6元/只,銷售價格1元/只,該批次口罩沒有中文標識。
根據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和處理的指導意見》,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
一是“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構成哄抬價格行為。”
報道消息和聲明出來后,在網絡上引起較大爭議,不少網民留言認為,一塊錢的口罩在“一罩難求”的當下完全是“良心價”,處罰哄抬物價的決定不可理解。
洪湖市市場監管局:處罰有理有據
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受羊城派記者采訪時表示,對華康大藥房的處罰情況屬實。市場監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市長熱線轉辦函件、12315投訴等,以證實該局是接到相關投訴才過去調查的。
另外,其出示1月25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顯示,“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并制定哄抬價格行為標準。
該工作人員還稱,1月27日起,該局在各經營場所發布“行政警示”,并通知各經營者,已盡到告知義務。洪湖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也在全力協調市面上醫療防護用品緊缺問題,在穩定價格的同時,保障供應。
經營者:漲價被罰是內部溝通出了問題
羊城派記者輾轉找到被罰藥店的經營者毛先生,毛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賣高價,被罰是內部溝通出了點問題。
“搞藥店的人都知道,賣口罩是賺不了幾個錢的,疫病期間,不能趁火打劫,不要說有通知,沒有通知我也不讓漲價。”毛先生告訴記者,這次疫病,他還向紅十字會捐了5萬塊錢,他經營的一家醫院也騰出來給政府專門收治新冠肺炎病人。
“我的覺悟不會那么低,主要是藥店最近我交給我女婿管了,他不太了解情況,因為口罩的進價一直在漲,這次漲價也沒有跟我說。”毛先生表示,這兩天他又進了幾萬個口罩,0.9元的進價,只賣1元錢。
毛先生說,他沒有去申請復議,也不想評價罰款是否有問題,但確實認為口罩在這個時期不應該漲價。
當被記者問到“賣口罩不掙錢,商家還有積極性嗎?”,毛先生則表示,這個時候,企業要講責任。
洪湖市:該處罰啟動重新調查程序
12日晚,洪湖市委宣傳部在回應羊城派記者采訪時表示,洪湖市對該口罩處罰引發的爭議非常重視,目前已對該處罰啟動重新調查程序,同時紀檢部門也介入調查是否存在執法人員違紀等情況。
羊城派記者在洪湖市幾個較大的藥店了解到,目前口罩仍有存貨,普遍賣得不貴,一個醫用外科口罩賣1塊元左右,但有些藥店要憑身份證限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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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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