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級消費稅立法 稅率調整授權國務院

萬億級消費稅立法 稅率調整授權國務院
2019年12月04日 03:56 新浪財經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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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萬億級消費稅立法 稅率調整授權國務院

  來源:北京商報

  傳聞數日的消費稅立法有了新進展。12月3日,財政部正式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最新文件中,白酒加稅的傳言得以澄清,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的改革舉措得以體現。財政部方面表示,制定消費稅法,有利于完善消費稅法律制度,增強其科學性、穩定性和權威性,有利于構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現代財政制度,有利于深化改革開放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不過,在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上,征求意見稿依然謹慎,稅目、稅率、征收環節以及改革試點的權力授予了國務院。多位專家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條例變成法律,不僅僅是改個名字而已,稅收法定更在于立法質量。

  征稅逐步移至零售環節

  在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的情況下,征求意見稿在細微之處體現出了新變化。

  北京商報記者對比新舊版本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發現,此前坊間盛傳的白酒稅率上調并沒有出現,在生產(進口)環節中,白酒的稅率仍為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實際上,包括煙酒車油在內的15類稅目商品中,所有商品稅率幾乎均沿襲了此前標準。

  此前市場較為關心的白酒稅率移至消費端,卻并未落實在征求意見稿內。白酒生產(進口)環節征稅的政策,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延續了此前標準。對此,國內某白酒企業高層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稅收與企業息息相關,同時稅收變動會存在導致產品漲價的幾率,但影響不大。然而,對于消費稅后移至消費端,從操作層面而言較難實施。

  如若將征稅環節后移,白酒版塊整體將會出現大幅度調整。據公開數據顯示,目前白酒行業的消費稅按照出廠價(不含增值稅)的12%征收從價稅(20%法定稅率,按照60%比例征收)、1000元/噸征收從量稅。如若增加12%的消費稅至消費端,則會導致區域性酒企以及經銷商壓力倍增。

  白酒資深專家晉育鋒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將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至消費端的觀點曾被多次提及,但可能考慮到由于自生產到消費之間的環節較多,消費稅后移在市場執行方面存在加大難度,因此并沒有采取該提案。

  同時,對卷煙類產品而言,在批發環節設置的11%加0.005元/支的稅率依然保持不變。

  而變化之處在于新增加的零售環節。征求意見稿顯示,對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中的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鉆石及鉆石飾品,在零售環節征收5%的稅率。對超豪華小汽車,在零售環節征收了10%的稅。

  以珠寶首飾為例,此前這一商品征稅環節在生產(進口)環節。“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化,體現了征收環節的后移,意味著消費稅從純粹的中央稅種變成了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種。這為更好解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解決地方收入有很大幫助。”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說。

  近期,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要求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在賽意企業研究所研究部主任唐大杰看來,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到零售環節是大勢所趨,這主要也是為地方稅收收入考慮。因此,征求意見稿把新增部分給地方,這也是進步,以后應該更多地分配給地方財政。

  財政部方面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全地方稅體系、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的有關要求,后移消費稅部分消費品征收環節等消費稅改革工作一直在推進中。考慮到這些工作在消費稅立法后仍將持續,需要依法授權國務院組織開展相關試點。

  稅率調整放權國務院

  不過,從整部征求意見稿看,消費稅立法幾乎平移了此前的《條例》。在多位專家看來,此次立法并沒有完全體現出對消費稅改革的意圖。而在其中,最為核心的一點在于消費稅稅目、稅率以及征收環節調整的權力歸屬。

  征求意見稿設置了對消費稅稅率的授權條款,明確國務院可需要根據經濟發展、產業政策、行業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變化等因素,對消費稅稅率進行相機調整。征求意見稿第二十條規定,國務院可以實施消費稅改革試點,調整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和征收環節,試點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對此,劉劍文持“謹慎”態度。他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要求稅收要素確定。而稅率是最基本的要素。在消費稅當中,稅率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如果稅率授權給國務院,那跟以前就沒什么區別了。法治要求良法善治,從保護納稅人角度來講,應該更好地規范政府的權力。”

  唐大杰則指出, 由于2014年底發生過 “45天三調成品油消費稅事件”,公眾擔心財政部“任性”使用消費稅調整權,隨意調高稅率、加重稅負。因此,消費稅立法應該限制財政擴張。“我建議消費稅的調整權應該由全國人大掌握,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開一次會,完全有時間處理稅收改革和調整方案。”在唐大杰看來,征求意見稿第二十條中的“備案”一詞應改為“批準”。

  稅收法定還需提高立法質量

  目前,消費稅是我國第二大稅種。1994年至2018年,累計征收國內消費稅105176億元,其中2018年征收10632億元。今年1-10月,國內消費稅收入為12120億元,同比增長18.7%。在今年大規模減稅降費沖擊下,消費稅收入增長強勁。

  作為我國流轉稅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劉劍文表示,消費稅法的制定應該按照中央全面落實稅收法定的要求,一方面使法律具有操作性,另外也要保證是一個良法。“大家能夠行得通、站得穩,而不是簡單地把消費稅條例改個名字,這就沒有意義,就不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本意了。”

  消費稅是針對特殊消費品征稅,目的是抑制這類商品消費,并籌集財政收入。從目前消費稅15個稅目來看,征稅的商品主要是影響人類健康及生態環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資源、高污染高能耗產品等。

  據唐大杰測算,2018年煙酒油車的消費稅收入占總收入的98.85%,其他如高檔化妝品、貴重首飾、鞭炮焰火、高爾夫球和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電池、涂料等10項消費稅合計約120億元,僅占消費稅總收入的1.15%。

  2018年9月2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 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公布,要求“順應居民消費提質轉型升級新趨勢,依靠改革創新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實行鼓勵和引導居民消費的政策,從供需兩端發力,積極培育重點領域消費細分市場,全面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不斷提升居民消費能力,引導形成合理消費預期,切實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唐大杰認為,消費稅的征稅目的是抑制某些消費的負外部性,比如對煙草征稅就是希望能抑制煙草消費,減少煙草對人體的傷害。對“高端消費”的抑制,實則是政府的一種“強迫性關愛”,很多標準也過時了。“迎合消費升級的大趨勢,應該盡量減少消費稅對消費的抑制作用。”

  劉劍文也表示,目前的稅收立法比較注重速度,在質量上還有較大提升空間。“從國家整個戰略看,正在從高速度轉向高質量的發展,稅收立法同樣也是高速向高質量發展的轉變。所以,還是應該強調立法質量,相應地還要對稅制進行改革,稅制不改的話,簡單追求名,不考慮實,那立法質量就不高了。”

  目前,征求意見稿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2日。

  北京商報記者 劉一博 肖涌剛 馮若男

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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