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晉暉
按照計劃,今日開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將對《預算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二審。
去年12月一審之后,全國人大并沒有向外公布草案內容。從一審透露的信息來看,《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將近年來公共財政和預算編制改革中一些成果做了固化并對改革方向作出原則性規定。
從一審草案來看,草案與現行預算法同樣為十一章,包括總則、預算管理職權、預算收支范圍、預算編制、預算審查和批準、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決算、監督、法律責任、附則。內在條文由79條增加至96條。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微博)》記者采訪時表示,雖然國務院提交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對涉及到的絕大多數條文都做了文字上的修改,但并沒有對主要制度進行實質性的修改,因此業內將之定位為“小改”。
本報記者了解到,全國人大從2002年就動議修訂預算法,當時曾有內部共識是要進行“中改”,即在不觸動現行體制前提下通過制度設計來更大程度規范政府行為,但 “中改”嘗試最終不了了之。
今年兩會之后,全國人大派立法調研組分赴各地就《預算法》修改進行實地調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帶隊先后到廣西南寧,四川成都、樂山等地與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圍繞預算收入和支出的具體范圍、轉移支付的基本情況、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基本情況等進行了座談交流,并就加強和完善預算審查、預算監督以及與《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相關的問題聽取了意見和建議。
5月下旬,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率調研組,就《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相關問題在深圳進行調研,并表示,部門預算公開是市民關心的問題,要及時、透明、清晰,并且要讓市民看得懂。
去年一審后,公眾也開始呼吁預算公開這一核心制度要更加公開和透明。
草案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除外。
施正文認為,草案應該明確規定公開到什么程度,比如“類、款、項、目”四級預算科目應該公開到項級,與預算有關的基礎材料及相關預算報表也應該公開,同時不只是公開預算結果,整個預算編制過程也應該向社會公開。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則認為,政府不僅僅要公開功能分類,還應該公開經濟分類。與經濟分類相比,部門預算的功能分類只是算作一種選擇性公開,若公開經濟分類,財政資金的去向將一目了然,公眾也不會再抱怨政府的部門預算看不懂。
全國人大代表葉青對本報記者表示,進一步加強預算公開也應該包括給人大代表更多的時間來審議預算報告。每年的預決算報告發給人大代表之后,能夠完整看完的并不多,他建議應該恢復在人大會上宣讀預算報告,這樣有利于人大代表行使其權力。
葉青更關心的問題還有預算批準時間過晚的問題。人大會議于3月召開,預算批準執行卻要到4月,這意味著有三四個月的時間沒有有效預算作為政府花錢的依據。
施正文認為,上述問題基本上屬于技術問題,在不對現行財政體制動“大手術”前提下都可以調整,《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應該提出一些解決方案,從而做到“中改” 。
他認為,從當前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現狀來看,至少可以在幾個方面實現“中改”:比如延長預算編制時間,增加臨時預算,增加分項審查制度,制定更加嚴格的預算調整制度、在人大內增加預算初審機構提高初審的質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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