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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胡志挺
對于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提出的“加強網絡貸款平臺的管理”的問題,銀保監會近日作出回復。
銀保監會表示,針對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在網絡小額貸款業務中存在的問題,銀保監會組織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和清理規范,全面叫停新設網絡小額貸款從業機構。要求小額貸款公司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防止誘導借款人過度舉債。
“同時,重點整治校園貸等領域亂象,會同教育部、中央網信辦等部門就加強校園貸、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的整治和規范管理出臺系列文件,明確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的機構不得為在校學生提供信貸服務;持牌金融機構向在校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時要實質性審核和識別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銀保監會表示,將繼續完善有關監管制度,推動網絡小額貸款行業規范經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回復中,銀保監會還表示,其高度重視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發展,先后印發《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 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明確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范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并在資金用途、貸款支付、風險數據與模型、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監管要求。同時,從銀行端壓實對合作機構的管理職責,要求商業銀行嚴格合作機構準入管理、明確合作協議內容、加強合作產品信息披露、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等,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其實早在2017年11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曾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整治辦下發特急文件《關于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級小貸公司監管部門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設網絡(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禁止小貸公司跨區域經營,意在阻隔“現金貸”風險。
對于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管,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于2020年11月曾就《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重點提及厘清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定義和監管體制、規范業務經營規則、督促經營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加強經營管理等。
本期編輯 周曉婧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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