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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商學院
原標題:熱點 | “糖水燕窩”事件塵埃落定:辛巴被罰90萬元,個人快手賬號封禁60天, “直播賣貨帝國”終淪陷?
作者:李曉光、石丹
“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終于有了結果。12月23日,廣州市場監管部門擬對辛巴旗下和翊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通報,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燕窩背后的生產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市場監管部門則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商學院》記者從快手官方獲悉,快手電商從12月23日起,對涉事主播“時大漂亮”追加封停賬號60天;對事發后在直播間存在不當言行的和翊公司負責人辛有志,封停其個人賬號60天。對和翊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旗下貓妹妹、初瑞雪、蛋蛋小盆友、陳小碩、徐婕、達少、趙夢澈、安若溪、Angel安九等27名電商主播封停賬號15天,要求該公司組織旗下電商主播進行相關培訓與學習。
辛巴,這位自稱農民兒子、在快手擁有7102.2萬粉絲的頭部網紅,正經歷成名以來最大的爭議,他辛苦打造的“直播賣貨帝國”會轟然倒塌嗎?
持續發酵的燕窩風波
辛巴或許沒有想到,小小的一碗燕窩讓他栽了個大跟頭。2020年10月25日,他旗下的主播“時大漂亮”在直播時向粉絲推薦了一款燕窩產品——茗摯牌“小金碗碗裝燕窩冰糖即食燕窩”。
據了解,這款即食燕窩在“時大漂亮”直播間售價為258元15碗,也就是每碗17.2元,最終一共銷售出去57820單,銷售金額達15495760元。
很快,有消費者質疑該款燕窩“是糖水而非燕窩”,并要求辛巴對此作出解釋。隨后,辛巴現身其徒弟“貓妹妹”直播間進行回應,為了驗證品牌的真實性,辛巴連開數罐新燕窩進行演示并拿出了產品檢驗報告自證清白。
在直播中,辛巴甚至表示自己有錄音,該名消費者需要加價才下架視頻,這樣看來就是赤裸裸的敲詐勒索,辛巴信誓旦旦地表示:
傾家蕩產也要告這些人誹謗。
隨后,辛選官方微博甚至還發布了律師聲明,稱“時大漂亮”在直播間推廣銷售“茗摯品牌小金碗碗裝燕窩冰糖即食燕窩”均為合格正品。
“公司和時大漂亮對部分網絡用戶對原視頻進行于剪輯和修改后發布詆毀評論的侵權行為,將委托律師調查取證,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在聲明中,辛巴方面提到。
職業打假人王海的加入,改變了“燕窩事件”的走向。從2020年11月7日開始,王海發布多篇博文表示,辛巴燕窩是風味飲料不是燕窩,消費者可要求退一賠十。
更為關鍵的是,在2020年11月19日,王海在微博發布了中廣測出具的檢測報告,直指辛巴所售的即食燕窩產品“就是糖水”,且“該糖水不含蛋白質和氨基酸”。
在王海拿到的檢測報告中,唾液酸含量為萬分之一點四”,而市場上每100g含量的唾液酸售價是500元,0.014g價值也只有7分錢左右,加上包材、內容物、加工費、工業成本不超過1塊錢。
辛巴方面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
在王海發布檢測報告的第二天,辛巴方面隨即通過辛選官方微博發布了“燕窩事件回應”聲明表示,所售產品除了冰糖燕窩制品本應含有的糖分外,還含有燕窩成分唾液酸,如果消費者對產品有任何不滿可向商家申請退貨退款,己方團隊會全力幫消費者維權。
2020年11月27日晚間,辛巴在微博上發布了《辛有志寫給廣大網友的一封信》,承認該燕窩產品在直播推廣銷售時,確實存在夸大宣傳,將召回全部售出產品,并退一賠三。
與此同時,辛巴方面還公布了團隊的整改方案,將深刻反省內部管理,嚴抓品控,啟動內部整改升級,所有主播和團隊加強專業學習與培訓。
針對賠償進度以及具體如何整改等問題,《商學院》記者向辛巴方面發去采訪函,截至發稿沒有收到回復。
或面臨15年刑期?
不同于其他主播,辛巴團隊實行的是家族制,旗下主播需要拜其為師。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辛巴818家族的GMV(成交金額)高達133億元。
2020年以來,辛巴家族更是展現出了強大的帶貨能力,一份8月份快手主播帶貨銷量排名顯示,前四名都是辛巴和他的徒弟:第一名辛巴,第二名蛋蛋,第三名時大漂亮,第四名貓妹妹。
因此,辛巴也有了叫板平臺的底氣。2020年4月,辛有志在直播間公然喊話快手:
快手,我希望你們把眼睛擦亮一點,我辛巴在大部分的類目當中,可以調動整個國內的資源,請運用好我身上的本事和資源……
這一次,一向我行我素的辛巴最終選擇了道歉,甚至還引來了監管部門的介入。據人民日報消息,在2020年12月8日廣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經介入“燕窩事件”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辛巴帶貨燕窩”處理處理結果:辛巴旗下公司被罰90萬。隨后,網絡上更是瘋傳辛巴將面臨最低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牢獄之災。
依據是《刑法》第140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嚴哲瑀律師表示,對于“辛巴被立案調查或被判15年”的新聞,從刑期上判斷報道真實的可能性不大。
根據現有的辛巴團隊聲明來看,辛巴本人和其控制機構并非問題燕窩的直接銷售方,辛巴本人是MCN機構的實際控制人,MCN機構在整個營銷過程中更多是偏向廣告發布者和廣告經營者的角色。如果要構成十五年的刑期,需要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并且銷售額要超過200萬以上。
“即使辛巴本人在這個過程中具有主觀故意,也更符合虛假廣告罪的構成要件,刑期也是在兩年以下,辛巴究竟責任如何,關鍵還是他在整個燕窩銷售過程中的真實角色問題以及知曉程度如何,這個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嚴哲瑀進一步說到。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丁夢丹律師則分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二款主張“退一賠十”懲罰性賠償,不以人身損害為前提。辛巴團隊帶貨銷售的產品聲稱“即食燕窩”,按照“即食燕窩團體標準”,每100g即食燕窩至少不低于1g唾液酸;而對于“透明膠狀物”,系燕窩中的唾液酸還是添加物“冒充”,需深度鑒定本質及含量,不能一概而論。
在丁夢丹看來,如若未按標準要求作標識的,且經營者“明知”含量不達標、配料“冒充”情形下仍然銷售,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以向經營者主張“退一賠十”懲罰性賠償。
據丁夢丹透露,對于“明知”的認定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明確“明知”違法而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個人認為在此次事件可以擴大解釋包括“直播帶貨”的便利條件,以此拓寬銷售渠道,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在該事件中,需要考量辛巴團隊作為經營者對于產品的進貨查驗義務、進貨來源、價格分潤等多方因素綜合考量,不能簡單套用法條。”丁夢丹進一步說到。
丁夢丹表示,此次事件,也給眾多直播、機構甚至電商平臺以示警醒,即使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但基于“直播帶貨”面對受眾更廣,且作為公眾人物對于產品來源具有更高的注意義務和查驗義務,而非簡單要求提供和查看檢測證書,資質等“形式主義”,或是將責任通過合同“撇清”,更應自主結合法律法規、相關標準作深度查驗、鑒定,以盡可能避免產品安全標準、產品質量的問題,尤其是食品安全。
互聯網分析師丁道師則表示,直播電商行業不能一味地只顧發展,不顧安全和合規,漠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他看來,王海的出現某種程度上可以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售假風波之下,平臺該如何擔責?
12月15日,微信公眾號“羅永浩”發布《關于11月28日交個朋友直播間所銷售“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為假貨的聲明》稱:11月28日,“交個朋友直播間”銷售了“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經檢測非純羊毛,而是假貨,將對消費者進行3倍的賠償。
與此同時,另一快手頭部主播二驢,近期在直播間主動承認妻子賣酒時夸大宣傳,并稱呼打假人王海為“爸爸”,請求放自己一馬,以后改進。
在直播電商的熱潮之下,主播虛假宣傳、銷售假貨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在人民網2020年6月推出的直播投訴平臺【進入黑貓投訴】中,短短幾個月投訴量就已經突破了2000。在黑貓投訴上,關于直播帶貨的投訴已超過20萬。
在近期,央視也屢屢報道了直播帶貨中發生的一系列案件,有數額巨大的假口紅,有直播帶貨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有假奢侈品,還有宣傳與實際不符的服務產品等。
但到目前為止,只是主播道歉賠償,卻沒有看到相關直播平臺為此公開表態,甚至涉事的主播們在對著鏡頭真誠認錯之后,到了晚上還是可以繼續直播帶貨。
產業觀察家葛甲向《商學院》記者表示,直播帶貨與之前的電商有所不同,電商有平臺和商家作為責任人,但平臺要負有主體責任。而直播帶貨則有電商平臺、店鋪所有者、直播平臺、直播人這四個責任人。電商平臺負責商品鏈接落地,店鋪所有者負責商品陳列展示,直播平臺為主播的帶貨行為提供場地,而主播則負責向用戶推薦商品。
在他看來,如果出現了假貨問題,首先店鋪所有者要負有最終責任,這種責任有可能是刑事責任,主播如對假冒偽劣商品來源知情,應負有與商家同等的責任,甚至于被追究刑事責任。
他認為,作為電商平臺和直播平臺,在出現假貨之后可以刑事免責,但還是應該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這兩者有責任對平臺上發生的假貨陳列展示和銷售行為進行治理,絕不是像他們現在這樣一副置身事外的樣子。
“在直播帶貨假貨風波中寂靜失聲的平臺們,‘沉默是金’僅僅是相對而言,在一些關鍵時間節點恰恰要拿出應有的態度,不要等到不可逆的結果出現,再去做游說,申辯、訴苦、求支持。”葛甲進一步說到。
在丁道師看來,盡管平臺能采取的措施有限,但只要對違規的主播進行嚴厲處罰,很快就能遏制這股不正之風。“當然,這會導致平臺的交易額受到較大的影響,關鍵還要看平臺的取舍。”他進一步說到。
責任編輯:薛永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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