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吉利訴威馬,李書福沈暉師徒往事和商業恩怨 作者: 李皙寅 王斌斌 近日,吉利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訴訟標的高達21億元人民幣,被看做是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吉利汽車是中國品牌2018年銷售冠軍,威馬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代表。 該案件由于最終采用非公開審理,非相關人員無法旁聽,訴狀并未公示。在首日審理后,很多細節仍處于迷霧之中。 據央視新聞報道稱,吉利此次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稱威馬復制了其車型,提出經濟賠償;并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財經》記者聯系吉利方面,對方表示一切以審判結果為準,目前暫無消息對外發布。 威馬汽車方面對《財經》記者表示,不公開審理是吉利單方面向法院申請的, 威馬未與其就此達成過共識。威馬沒有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 迷離 判決書并未公示。 但在汽車媒體圈內,普遍把矛盾的源頭指向了威馬在售的EX5車型,與早已上市的吉利GX7和遠景SUV車型上。公開依據為兩款車型極為接近的參數細節。 愉觀車市引述知情人消息稱,雙方采用了同一整車平臺。甚至在威馬研究院試車時,遠景SUV的白車身套在威馬EX5的底盤上試車。此外,威馬EX5的輪距和吉利GX7的輪距一摸一樣,而軸距相差僅為4.2厘米。 另據車壹條引述相關信源消息稱,吉利向上海高院提交的起訴書中,狀告主體除了有威馬汽車四家法人主體公司之外,還有包括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暉(原吉利控股集團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侯海靖(原吉利集團副總裁、吉利成都基地總經理)等在內的100多自然人,大多為原吉利員工。 其中,曾經主導GX7和遠景SUV研發的侯海靖成為焦點。 從侯海靖履歷來看,1998年其進入上海通用汽車任職總裝生產經理,隨后進入福田汽車、華泰汽車、吉利汽車,曾至吉利集團副總裁,成都公司總經理,寶雞、貴陽項目總指揮。負責經歷GX7車型生產,擔任遠景SUV產品組組長,負責遠景SUV開發。2016年,其作為聯合創始人加入威馬汽車。 沈暉曾在媒體采訪的時候表示:“阿里巴巴有十八羅漢,我們這里五十八個羅漢。”沈暉在2016年時也曾對媒體稱,威馬汽車當時擁有核心員工200多名,都是他以前的同事。 威馬官網顯示的核心團隊共有9人,其中的四人有在吉利或沃爾沃履職的經歷。這四人分別是沈暉、陸斌、張然、徐煥新。 沈暉臨走前以及公司成立后,將不少包括高管在內的同事從吉利帶走。一方面這可視作是前同事對其能力的信任,但也涉嫌違背傳統汽車領域的商業規則,或者違背競業條款。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當年任正非和李一男一樣,當管理者拆當初自己成就自己的平臺,老板不會束手不管,甚至殺一儆百。”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沈輝出走吉利時,曾陷入一場風波。借助離職,風波平息,留下了他作為吉利并購沃爾沃參與者之一的聲名。但挖走大量老東家高管,及背后更多不便言說的事兒,正是觸發這次事件的重要原因。 2009年12月,沈暉從菲亞特集團中國區董事和副總裁、菲亞特動力科技中國區CEO的崗位上加入了吉利對沃爾沃汽車的收購全明星隊。據《看天下》報道,彼時,其與李書福認識已四五年,曾有“若有合適項目即加盟”的口頭約定。當聽到李書福的邀約“有個大項目,你來不來”時,他意識到時機已到,隨即加入。 在吉利對沃爾沃并購成功后,沈暉作為沃爾沃汽車中國區董事長,肩負中國區團隊的組建任務。沈暉用三年時間,將中國區團隊從100人增加至2000人,沈暉的頭發也從黑到白。 2014年底,沈暉去職沃爾沃。“我在自主品牌做到頂了,你知道,上面就是李書福了,他是董事長。我不可能做到比董事長更高的位置。”這成為沈暉創業時的底氣。彼時,他對Autolab直言,自己能從無到有地建設靠譜團隊,更善于調動國際資源。然而,彼時沈暉口中“傳統汽車制造商是造不出智能汽車的”、“自主品牌按照老路發展,是沒有希望”的、“我們(中國人)做原創不行”的言論也讓自己一度深陷輿論旋渦。 “李書福對我還是不錯的,相當于我的師傅,在創業前,他教了我們很多接地氣兒的做法。”沈暉近三年內接受《財經》記者多次采訪時均表現出對李書福的欽佩和以之為師的恭敬。2018年1月,《財經》記者在上海和李書福聊起旗下公益事業,話鋒轉到沈暉這位舊部時,李臉色突變,擺手結束了談話。彼時,威馬剛募得200億融資風頭正盛,成為新造車勢力的頭部企業。 影響 侵害商業秘密案并不少見,比如百度與前高管王勁案,全球VR第一案“ZeniMax Media訴Oculus VR糾紛案”都是比較知名的涉及侵害商業秘密案件。 “在國內看來,索賠21億元確實是創記錄了。”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對《財經》記者表示,該案件的焦點在于,原吉利高管是否將在吉利獲取掌握的商業秘密,用于在威馬申請專利或使用,都是本案審理的焦點所在。 事實上,正如上述百度與前高管的王勁案,最終以景馳被百度收購而告一段落。有觀點認為,該事件也會走向言和。 李俊慧認為,訴訟是手段,不是目的,問題解決了,和解也正常。 9月1日,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暉在內部信中也變相回應了此事。沈暉提到,“作為初創企業,我們更要強化研發投入,強化用戶價值的創造。不懼寒冬,不懼舊勢力的挑戰,更加不懼怕推動變革的阻力”。 威馬副總裁陸斌在9月17日開庭當日,在朋友圈上傳了一張銷量排行榜圖,圖示威馬EX5以月度2175輛居8月新造車勢力銷量榜首。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和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將威馬汽車的四家公司(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告上法庭。 圍繞威馬申請專利,或許會成為新的膠著戰場。 李俊慧表示,對于威馬已獲授權專利,吉利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如果是專利糾紛,可以申請訴中禁令,但商業秘密案件可能概率較小,因為商業秘密本身需要先舉證證明。未被宣告無效前,視為有效 不過,在新能源汽車銷量整體下滑,補貼退坡,競爭加劇的當下。新造車勢力普遍缺乏資本,正在尋求D輪融資,目標10億美元的威馬能否順利度過旋渦,尚不得而知。 最近兩年新造車勢力領域已發生數次知識產權爭議,在行業競爭加劇的背景下,新造車勢力盡快提高合規意識刻不容緩。[詳情]
原標題:吉利起訴威馬21億天價索賠案開庭!威馬創始人曾加盟吉利 央視網消息:9月17日,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訴訟標的額達到21億元,也是目前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上周,吉利方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也就是案件的審理過程不允許旁聽,而威馬方面則稱并無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 原告一方吉利是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被告威馬汽車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的代表之一。 由于案件為非公開審理,訴狀并未公示,據了解,吉利此次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稱威馬復制了其車型,提出經濟賠償;并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記者聯系了吉利集團,對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而威馬汽車代理律師向記者表示,威馬汽車方面認為,21億元標的額不具備相應依據。 威馬方代理律師 桂佳:威馬暫時保留所有針對原告提起反制法律措施的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多位員工均有任職吉利系企業的經歷,創始人沈暉曾加盟吉利。專家表示,知識產權案件的舉證較為復雜,商業秘密點的范圍和確定正是本案的難點之一。 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段愛群:除了這個案子專業本身比較復雜以外,這種商業秘密往往是市場競爭,技術上進行PK的方式和手段,所以,法律上的要求和訴訟策略,有時候統一的平衡點,是可以有合理的空間。[詳情]
原標題:21億天價索賠案開庭!吉利起訴威馬,背后細節曝光:威馬創始人曾加盟吉利… 今天,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訴訟標的額達到21億元,也是目前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上周,吉利方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也就是案件的審理過程不允許旁聽,而威馬方面則稱并無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 原告一方吉利是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被告威馬汽車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的代表之一。 由于案件為非公開審理,訴狀并未公示,據了解,吉利此次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稱威馬復制了其車型,提出經濟賠償;并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央視財經記者聯系了吉利集團,對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而威馬汽車代理律師向記者表示,威馬汽車方面認為,21億元標的額不具備相應依據。 威馬方代理律師 桂佳:威馬暫時保留所有針對原告提起反制法律措施的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多位員工均有任職吉利系企業的經歷,創始人沈暉曾加盟吉利。專家表示,知識產權案件的舉證較為復雜,商業秘密點的范圍和確定正是本案的難點之一。 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段愛群:除了這個案子本身比較復雜以外,這種商業秘密往往是市場競爭,技術上進行PK的方式和手段,所以,法律上的要求和訴訟策略,有時候統一的平衡點,是可以有合理的空間。 [詳情]
原標題:前任高管攜工作電腦“跳槽” 致吉利訴威馬21億天價索賠案 來源:財聯社 財聯社(北京,記者 寇建東)訊,4天之后的9月17日,迄今為止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將在上海高院第二法庭開庭。原告來自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吉利汽車,被告則是造車新勢力之一的威馬汽車。 “我們已經和威馬等相關方面達成不公開審理的共識,但吉利21億元賠償標的的提出是有依據的。”開庭前夕,一位不愿具名的吉利內部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最后不一定誰贏,我們相信法院肯定會有一個事實的認定和最終的裁決。” 相對原告方吉利方面的“志在必得”,被告方威馬似乎也已做好充分準備。除了其創始人兼CEO 沈暉在一封內部信中表達出的“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外,一位與威馬有過業務往來的司法界人士,日前也向財聯社記者透露稱,“威馬方面很平靜,已做好了應訴準備。” 吉利21億元的“天價”索賠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在這一被法律界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案中,吉利提出了怎樣的訴求? 財聯社記者經過多方采訪后,力圖在法院正式開庭前夕初步還原案件的原委。 21億元索賠標的由來 “這一案件最大的看點就是吉利方面的索賠金額。目前國內還真沒有這么高的(索賠)金額。”在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熊超看來,如果法院最終按21億元的標的金額判處,那么對中國司法界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里程碑,“這一里程碑的意義在于能夠充分證明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和經濟價值。” 21億元的索賠標的從何而來?多位法律界人士均表示“這是此案的一大難點”。 “曾任吉利集團副總裁、吉利成都制造基地總經理的侯姓高管,在2018年離職時帶走了吉利SUV車型GX7的全部資料。”有了解吉利訴威馬案的知情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講述了吉利21億元索賠標的由來,“這名侯姓高管和其團隊核心成員隨后加入了威馬汽車,并在此基礎上研發出了威馬首款車型EX5。” 據該人士透露,早在2017年前后,吉利便收到有關部門關于注重信息安全的通知,隨后吉利在進行內部檢查中發現,有部分核心管理層在離職后工作電腦并沒有上交。在進一步檢查后發現,有高管在離職前就已經開始為威馬服務。同時,追隨這部分高管“跳槽”到威馬的,還包括一批前吉利的核心研發和工程技術人員。 在發現這些問題后,吉利方面旋即與威馬進行了溝通,試圖追回有關涉及吉利GX7的核心信息。 “威馬也曾幾次試圖與吉利協商解決,但每次都不了了之,最終吉利方面做出了起訴威馬的決定。”上述人士稱。 “標的的計算有法律依據,首先要看權益者的損失,但損失其實很難算;另外一種比較好計算的方式是被告方的獲利,這個比較常見,但同樣比較復雜。”北京世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文瑄表示。 上述知情人士也坦承知識產權的舉證的確比較難,但其同時表示,如果吉利方面根據GX7全生命周期的研發、生產投入計算,幾乎完全復制GX7的威馬EX5當然給吉利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吉利方面提出了主張”。 “按照汽車行業的一般規律,一款全新車型的研發周期至少需要5年,甚至更長時間。至于研發、生產投入,少則幾億,多則上10億,都很正常。”另有行業人士稱。 “作為律師在代理案件時,會依據合同、市場的價值評估以及產品的價格、銷量等綜合因素,提出索賠金額。”熊超表示,“但是在索賠的時候,往往又會在實際價值的基礎上做一個翻倍處理,這也是一種懲罰性的賠償請求。” 吉利兩大訴求會否實現? 對“復制”吉利車型的威馬提出經濟賠償,是吉利、威馬侵害商業秘密訴訟案中吉利的訴求之一;吉利方面的另一訴求,是追索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吉利GX7的相關信息被帶走后,不僅用在了威馬現在的產品上,并申請了一些專利。”前述不愿具名的人士稱,根據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吉利方面現在要求索回已被威馬申請的原屬于吉利的專利。 據財聯社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成立于2012年的威馬目前共申請專利182項,其中外觀專利13項,申請公布時間集中在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專利內容多為整車和內飾;實用新型專利33個,申請公布時間集中在2017年,內容多為汽車懸掛、排放系統等結構;發明專利122個,時間跨度為2017年至2019年;未知專利類型的有14個。 在上述182項威馬申請的專利中,2016年以后申請的專利數量為163項,約占威馬所有專利的89.6%。 “由于案件尚未審理,資料也不全,所以現在不好判斷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中是否有來自吉利的。”熊超表示,如果吉利能夠證明威馬已申請的專利是吉利前員工在吉利工作期間,以完成工作任務、利用吉利的技術手段和設備,以及其他一些客觀條件來創作的,那么就可以認定這是一種職務的專利,“是可以被追索回來的。” “即便吉利方面沒有申請專利,但只要證明自己擁有在先,也是可以追索的。”陳文瑄補充稱,申請專利是權利,不是義務,“比如可口可樂的配方100多年從來沒有申請過專利,但一直作為商業秘密被保護起來。” 不過即便如此,在法律界人士看來,專利的認定同樣是本案的難點之一。 “專利的權屬認定有幾個基本構成要件,即是否利用了公司的客觀條件,是否為了完成公司的任務,是否由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熊超認為,如果滿足了這些要件,則追索成功率很高。 除了專利追索訴求面臨難點,法院方面是否支持吉利高達21億元的經濟賠償也是難點之一。 據陳文瑄介紹,在全球范圍有關侵害商業秘密的案件中,60%-70%的原告沒有邁過“如何證明是商業秘密”這道坎。“商業秘密具有四個要件,即秘密性、保密性、價值性和實用性。這些都需要吉利在舉證時去證明。” 鑒于舉證和質證難度,在熊超和陳文瑄看來,這一案件的審理過程或許會長達一年半,甚至2年以上。 “結果不好說,很可能是雙方(吉利、威馬)達成和解。”一位車企高層向財聯社記者表示,國內汽車界類似的情況很多,但最終都握手言和。 “最后可能是吉利贏,也可能是威馬贏。但不管結果怎樣,也是給在職的研發人員一個警示作用。”上述吉利內部人士道出了吉利的第三個訴求。[詳情]
來新浪理財大學,聽吳曉波講《激蕩十年,水大魚大》,探討為何李書福曾經活得像個“笑話”,卻笑到了最后。 是誰激怒了李書福?深喉報料吉利狀告威馬21億索賠案 原創: 俞凌琳 愉觀車市 驚人的巧合是:威馬首款車型EX5軸距與GX7僅相差4.2厘米,同時,哪怕在威馬汽車自己的網站上,也找不到關于威馬EX5輪距的數據。 而據深喉報料,威馬EX5的輪距與GX7一摸一樣。 同時,作為現任威馬聯合創始人侯海靖,雖然是威馬汽車的第二把手,但除了很少的專業場合,幾乎沒有露過面,也幾乎沒有公開報道過。 作為一家國內最大的自主品牌車企,為何要和一家新生不久的車企過不去?而在國內汽車行業普遍逆向開發起家的現狀下,汽車行業的技術和商標等各類侵權,本身就有很多說不清道不明的地方。 然而,作為國內最大的自主品牌汽車企業吉利集團卻告了新勢力造車威馬汽車。我們暫且不去討論威馬是否侵害了吉利的商業秘密,法院會給出最終的判決。而近日有深喉向愉觀車市報料,吉利選擇起訴威馬確有實錘。 軸距相近、輪距未公布 查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獲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高院提起有關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將于9月中旬進行審理。 深喉向愉觀車市透露,吉利告威馬侵害商業秘密,在業內早已不是秘密,因為早在威馬首款產品EX5的偽裝車在威馬研究院試車時,大家就看到當時是將吉利GX7即現在的遠景SUV的白車身套在威馬EX5的底盤上試車。 判斷兩款車是否同一平臺,主要看兩個數據,軸距和輪距,軸距可以微調,而輪距是無法調節的,威馬EX5的軸距是2703毫米,而吉利GX7的軸距是2661毫米,也就是說,兩款車的軸距相差僅為4.2厘米。愉觀車市采訪多位汽車開發相關人員,均表示,軸距比較接近,完成可以在同平臺上進行調節。 而更讓感覺蹊蹺的是:愉觀車市查詢威馬汽車配置,幾乎所有的網站都無法查詢到其輪距,甚至在其官網的配置表中,都沒有輪距數據。 (上圖為威馬EX5官網公布的基本參數,輪距缺失) (上圖為汽車之家公布的威馬威馬EX5配置,輪距缺失) 相反,其他產品比如蔚來首款車型ES8的輪距則在各個場合都可以公開查詢到。 (上圖為蔚來EX8網站公布的哦誒之,前輪距后輪距清晰標明) 深喉透露,威馬EX5的輪距和吉利GX7的輪距一摸一樣,只需測量一下即可明顯看出。愉觀車市從網站查詢到,吉利GX7的前輪距和后輪距均為1560。 成都基地或是數據外泄源頭 威馬的核心團隊主要來自于吉利汽車是大家公認的事實。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的創始人及初創時間的多位核心員工均有過在吉利汽車任職的經歷。 威馬汽車的創始人沈暉曾任職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及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在職期間對吉利并購沃爾沃汽車板塊“勞苦功高”,后續更是負責沃爾沃在中國市場的落地營運。 威馬汽車首席財務官張然,曾任吉利執行董事,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及汽車金融體系管理等職務。 威馬汽車監事周鵬,曾任職沃爾沃中國主席辦公室主任。 目前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曾任職沃爾沃負責新能源技術方面的相關主導工作。 而針對吉利狀告威馬侵害商業秘密,威馬汽車方面曾回應:“公司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對贏得這場訴訟非常有信心。威馬汽車始終堅信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并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2019年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076項。” 不過,吉利深喉透露,之前媒體紛紛披露的沃爾沃長長的原吉利高管名單中,卻漏了一位核心人物——侯海靖。侯海靖2012年加盟吉利汽車,是吉利集團副總裁,長期兼任成都公司總經理,吉利成都基地負責GX7也就是遠景SUV的研發和生產。 而侯海靖加盟威馬也非常低調,作為威馬汽車僅次于沈暉的威馬的第二把手,在公開場合幾乎沒有露過面,也沒有大規模報道過。 同時,愉觀車市了解到,激發讓吉利站出來維權,并非威馬首款車型與吉利GX7數據巧合雷同那么簡單。 如果僅僅是“被拷貝”吉利也不會如此激烈反饋甚至要求公開審理,畢竟中國汽車起家之時大部分都是靠逆向開發。 “確實有悖職業操守,調查機關會核實的。”愉觀車市聯系吉利內部人士,得到這樣的回復。 據了解,此案將于9月中旬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但因為是設計商業秘密,此案不會公開審理,愉觀車市將繼續跟蹤報道。[詳情]
原標題:中國車企發起首例知識產權案,吉利“狀告”威馬侵權本月開庭 近日,一場來自中國自主車企和新造車公司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案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 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公開資料顯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起訴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的四家公司,包括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而這一知識產權糾紛案在2018年就已經提交,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 據悉,該案件將在上海高院開庭審理,開庭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屆時案件審判過程將現場直播。 此次吉利“狀告”威馬,是傳統主機廠與新造車公司之間的糾紛,也是中國自主車企發起的首例知識產權侵權案,以及中國汽車行業知識產權糾紛最高索賠金額的訴訟案。 澎湃新聞記者在第一時間聯系到吉利汽車相關人員,其表示:“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截至目前,對于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的原因以及吉利的相關證據等具體細節都還有待披露。 知識產權侵權,顧名思義,侵犯的是知識產權,所謂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是,在一定期限內賦予知識產權所有者排他權以獲得超競爭的利潤,補償發明人在使產品進入市場時所做的投資。 一般而言,涉及知識產權的糾紛通常都有很強的技術性,審理起來遠比一般的案件更為復雜。因此也不難理解雙方的“三緘其口”,畢竟這類復雜且耗時耗資的糾紛案,誰都沒有“必勝”的把握。 不過,目前可以了解到的信息是,威馬汽車創立早期的核心員工,確有不少來自于吉利,雙方之間的關系“千絲萬縷”。就以目前擔任威馬董事長兼CEO的“一把手”沈暉來說,其曾擔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在吉利任職期間,沈暉曾帶領團隊完成對于沃爾沃汽車的并購,并在全球供應鏈采購方面經歷豐富。 與此同時,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品牌戰略副總裁陸斌此前曾擔任吉利銷售副總經理;威馬汽車首席服務官CFO張然此前曾在吉利任集團CFO,負責海外并購及融資;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此前也曾在沃爾沃主導新能源技術。 不可否認,隨著汽車行業競爭的加劇,車企之間員工跳槽,挖墻腳的事例已經屢見不鮮。尤其是傳統車企與新勢力造車企業之間的人員“流動”更加頻繁,一方面,新勢力造車企業急切需要從傳統車企里面挖一些經驗豐富的“老玩家”;而對于傳統車企高管來說,除了薪金和股權之外,這些傳統車企的大佬或許也看到了互聯網造車的前景。 不過,隨著核心人員的流動,如何界定商業秘密的泄露,防止觸碰相關條例與法規的“紅線”,更是一道不論是車企還是相關法律機構必須面對的“難題”。 事實上,類似吉利與威馬之間的糾紛并非沒有先例。之前特斯拉起訴其前高級工程師、后為小鵬汽車及其美國子公司XMotors工作的曹光植,據相關法庭文件顯示,特斯拉認為曹光植竊取了特斯拉AutoPilot軟件(自動駕駛軟件)的源代碼。而曹光植向法庭承認,他確實下載了源代碼,但他的律師堅稱他沒有對其做任何操作。 此外,今年2月谷歌旗下Waymo對Uber(優步)提起訴訟,聲稱前工程師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下載了超過1.4萬份的機密文件。對此, Waymo就無人駕駛汽車的商業機密泄露向Uber(優步)提出1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5.8億元)的天價賠償,并要求后者公開道歉。而一旦罪名成立,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或將面臨最長10年的監禁。 在國內“開打”的車企知識產權侵權案也漸入視野,例如陸風與路虎,最終法院判決陸風X7抄襲成立,被勒令即刻停售;再比如本田手握專利告雙環侵權CR-V,卻被判決反賠1600萬元。[詳情]
前幾天Waymo與Uber的自動駕駛商業機密盜取訴訟案件才以工程師Levandowski最多面臨10年牢獄之災而告終,9月初汽車圈又迎來一宗商業秘密盜取訴訟案件。 據媒體報道,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的名義向國家高院提起訴訟,被告方為國內造車新勢力頭部車企威馬汽車及旗下共計四家公司(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 據雷鋒網(公眾號:雷鋒網)了解,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在2018年已經提交,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這或將是國內汽車產業知識產權糾紛索賠金額最高的訴訟案件。該案將于9月17日在上海高院進行審理。 對此,吉利汽車方面表示:“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而威馬汽車也回應道:“公司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對贏得這場訴訟非常有信心。威馬汽車始終堅信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并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2019年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076項。” 羅生門緣由 在法律中,被稱為商業秘密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以盜竊、利誘、脅迫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人的商業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不正當手段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的行為;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業秘密等。 盡管吉利控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的原因及細節還有待披露,但值得一提的是,威馬汽車的核心團隊成員與吉利汽車頗有淵源。 威馬汽車于2015年10月正式創立,由其創始人沈暉擔任董事長兼CEO。在此之前,沈暉曾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曾帶領團隊完成中國汽車工業歷史上最大海外并購“吉利收購沃爾沃”,并負責重組沃爾沃全球的治理架構。 雷鋒網了解到,威馬汽車創立時,多名核心員工均有在吉利汽車工作的經歷。沈暉在2016年時也曾對媒體稱,威馬當時擁有的核心員工200多名大多是他以前的同事。 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博士,此前曾在沃爾沃主導新能源技術;聯合創始人兼高級副總裁陸斌于2013年加入吉利汽車,任職副總經理期間完成了經銷商網絡的整合;CFO張然也曾任吉利執行董事及CFO,全面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基礎設置裝配及汽車金融體系管理等。 此案目前尚未能獲得更多的信息。但可以確定的是,在自動駕駛企業面臨資本寒冬當口,威馬多少會受一些影響。 據雷鋒網了解,今年3月威馬才完成C輪融資,累計融資近230億元人民幣。7月份沈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威馬正在全球尋求投資者融資,可能會籌集10億美元的資金,主要以海外融資為主。 對于D輪融資尚未有音訊的威馬汽車來說,此次案件官司涉及金額越大、拖得越久,其負面影響也會遞增。威馬如何化解這次危機,再次獲得投資人的信心與資本,還有待觀察。[詳情]
原標題:吉利訴威馬,李書福沈暉師徒往事和商業恩怨 作者: 李皙寅 王斌斌 近日,吉利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訴訟標的高達21億元人民幣,被看做是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吉利汽車是中國品牌2018年銷售冠軍,威馬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代表。 該案件由于最終采用非公開審理,非相關人員無法旁聽,訴狀并未公示。在首日審理后,很多細節仍處于迷霧之中。 據央視新聞報道稱,吉利此次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稱威馬復制了其車型,提出經濟賠償;并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財經》記者聯系吉利方面,對方表示一切以審判結果為準,目前暫無消息對外發布。 威馬汽車方面對《財經》記者表示,不公開審理是吉利單方面向法院申請的, 威馬未與其就此達成過共識。威馬沒有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 迷離 判決書并未公示。 但在汽車媒體圈內,普遍把矛盾的源頭指向了威馬在售的EX5車型,與早已上市的吉利GX7和遠景SUV車型上。公開依據為兩款車型極為接近的參數細節。 愉觀車市引述知情人消息稱,雙方采用了同一整車平臺。甚至在威馬研究院試車時,遠景SUV的白車身套在威馬EX5的底盤上試車。此外,威馬EX5的輪距和吉利GX7的輪距一摸一樣,而軸距相差僅為4.2厘米。 另據車壹條引述相關信源消息稱,吉利向上海高院提交的起訴書中,狀告主體除了有威馬汽車四家法人主體公司之外,還有包括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暉(原吉利控股集團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侯海靖(原吉利集團副總裁、吉利成都基地總經理)等在內的100多自然人,大多為原吉利員工。 其中,曾經主導GX7和遠景SUV研發的侯海靖成為焦點。 從侯海靖履歷來看,1998年其進入上海通用汽車任職總裝生產經理,隨后進入福田汽車、華泰汽車、吉利汽車,曾至吉利集團副總裁,成都公司總經理,寶雞、貴陽項目總指揮。負責經歷GX7車型生產,擔任遠景SUV產品組組長,負責遠景SUV開發。2016年,其作為聯合創始人加入威馬汽車。 沈暉曾在媒體采訪的時候表示:“阿里巴巴有十八羅漢,我們這里五十八個羅漢。”沈暉在2016年時也曾對媒體稱,威馬汽車當時擁有核心員工200多名,都是他以前的同事。 威馬官網顯示的核心團隊共有9人,其中的四人有在吉利或沃爾沃履職的經歷。這四人分別是沈暉、陸斌、張然、徐煥新。 沈暉臨走前以及公司成立后,將不少包括高管在內的同事從吉利帶走。一方面這可視作是前同事對其能力的信任,但也涉嫌違背傳統汽車領域的商業規則,或者違背競業條款。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當年任正非和李一男一樣,當管理者拆當初自己成就自己的平臺,老板不會束手不管,甚至殺一儆百。”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人士向《財經》記者透露,沈輝出走吉利時,曾陷入一場風波。借助離職,風波平息,留下了他作為吉利并購沃爾沃參與者之一的聲名。但挖走大量老東家高管,及背后更多不便言說的事兒,正是觸發這次事件的重要原因。 2009年12月,沈暉從菲亞特集團中國區董事和副總裁、菲亞特動力科技中國區CEO的崗位上加入了吉利對沃爾沃汽車的收購全明星隊。據《看天下》報道,彼時,其與李書福認識已四五年,曾有“若有合適項目即加盟”的口頭約定。當聽到李書福的邀約“有個大項目,你來不來”時,他意識到時機已到,隨即加入。 在吉利對沃爾沃并購成功后,沈暉作為沃爾沃汽車中國區董事長,肩負中國區團隊的組建任務。沈暉用三年時間,將中國區團隊從100人增加至2000人,沈暉的頭發也從黑到白。 2014年底,沈暉去職沃爾沃。“我在自主品牌做到頂了,你知道,上面就是李書福了,他是董事長。我不可能做到比董事長更高的位置。”這成為沈暉創業時的底氣。彼時,他對Autolab直言,自己能從無到有地建設靠譜團隊,更善于調動國際資源。然而,彼時沈暉口中“傳統汽車制造商是造不出智能汽車的”、“自主品牌按照老路發展,是沒有希望”的、“我們(中國人)做原創不行”的言論也讓自己一度深陷輿論旋渦。 “李書福對我還是不錯的,相當于我的師傅,在創業前,他教了我們很多接地氣兒的做法。”沈暉近三年內接受《財經》記者多次采訪時均表現出對李書福的欽佩和以之為師的恭敬。2018年1月,《財經》記者在上海和李書福聊起旗下公益事業,話鋒轉到沈暉這位舊部時,李臉色突變,擺手結束了談話。彼時,威馬剛募得200億融資風頭正盛,成為新造車勢力的頭部企業。 影響 侵害商業秘密案并不少見,比如百度與前高管王勁案,全球VR第一案“ZeniMax Media訴Oculus VR糾紛案”都是比較知名的涉及侵害商業秘密案件。 “在國內看來,索賠21億元確實是創記錄了。”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對《財經》記者表示,該案件的焦點在于,原吉利高管是否將在吉利獲取掌握的商業秘密,用于在威馬申請專利或使用,都是本案審理的焦點所在。 事實上,正如上述百度與前高管的王勁案,最終以景馳被百度收購而告一段落。有觀點認為,該事件也會走向言和。 李俊慧認為,訴訟是手段,不是目的,問題解決了,和解也正常。 9月1日,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暉在內部信中也變相回應了此事。沈暉提到,“作為初創企業,我們更要強化研發投入,強化用戶價值的創造。不懼寒冬,不懼舊勢力的挑戰,更加不懼怕推動變革的阻力”。 威馬副總裁陸斌在9月17日開庭當日,在朋友圈上傳了一張銷量排行榜圖,圖示威馬EX5以月度2175輛居8月新造車勢力銷量榜首。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和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將威馬汽車的四家公司(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告上法庭。 圍繞威馬申請專利,或許會成為新的膠著戰場。 李俊慧表示,對于威馬已獲授權專利,吉利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如果是專利糾紛,可以申請訴中禁令,但商業秘密案件可能概率較小,因為商業秘密本身需要先舉證證明。未被宣告無效前,視為有效 不過,在新能源汽車銷量整體下滑,補貼退坡,競爭加劇的當下。新造車勢力普遍缺乏資本,正在尋求D輪融資,目標10億美元的威馬能否順利度過旋渦,尚不得而知。 最近兩年新造車勢力領域已發生數次知識產權爭議,在行業競爭加劇的背景下,新造車勢力盡快提高合規意識刻不容緩。[詳情]
吉利起訴威馬 索賠21億元 本報訊(記者 董禹含)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日前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訴訟標的額達到21億元,是目前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今年8月底,一則“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的案件被曝光,原告為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包括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被告威馬汽車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的代表之一,包括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以及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這起訴訟主要源于吉利高管離職后加入威馬,在新車型開發上可能存在侵權嫌疑。不過,目前還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威馬的EX5車型源自吉利GX7平臺。 吉利方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也就是案件的審理過程不允許旁聽,而威馬方面則稱并無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威馬汽車代理律師表示,威馬汽車方面認為,21億元標的額不具備相應依據。威馬暫時保留所有針對原告提起反制法律措施的權利。[詳情]
原標題:吉利起訴威馬21億天價索賠案開庭!威馬創始人曾加盟吉利 央視網消息:9月17日,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訴訟標的額達到21億元,也是目前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上周,吉利方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也就是案件的審理過程不允許旁聽,而威馬方面則稱并無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 原告一方吉利是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被告威馬汽車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的代表之一。 由于案件為非公開審理,訴狀并未公示,據了解,吉利此次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稱威馬復制了其車型,提出經濟賠償;并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記者聯系了吉利集團,對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而威馬汽車代理律師向記者表示,威馬汽車方面認為,21億元標的額不具備相應依據。 威馬方代理律師 桂佳:威馬暫時保留所有針對原告提起反制法律措施的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多位員工均有任職吉利系企業的經歷,創始人沈暉曾加盟吉利。專家表示,知識產權案件的舉證較為復雜,商業秘密點的范圍和確定正是本案的難點之一。 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段愛群:除了這個案子專業本身比較復雜以外,這種商業秘密往往是市場競爭,技術上進行PK的方式和手段,所以,法律上的要求和訴訟策略,有時候統一的平衡點,是可以有合理的空間。[詳情]
原標題:21億天價索賠案開庭!吉利起訴威馬,背后細節曝光:威馬創始人曾加盟吉利… 今天,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一案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訴訟標的額達到21億元,也是目前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 上周,吉利方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也就是案件的審理過程不允許旁聽,而威馬方面則稱并無侵權行為,支持公開審理。 原告一方吉利是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被告威馬汽車則是成立于2015年的造車新勢力的代表之一。 由于案件為非公開審理,訴狀并未公示,據了解,吉利此次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稱威馬復制了其車型,提出經濟賠償;并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央視財經記者聯系了吉利集團,對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而威馬汽車代理律師向記者表示,威馬汽車方面認為,21億元標的額不具備相應依據。 威馬方代理律師 桂佳:威馬暫時保留所有針對原告提起反制法律措施的權利。 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多位員工均有任職吉利系企業的經歷,創始人沈暉曾加盟吉利。專家表示,知識產權案件的舉證較為復雜,商業秘密點的范圍和確定正是本案的難點之一。 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段愛群:除了這個案子本身比較復雜以外,這種商業秘密往往是市場競爭,技術上進行PK的方式和手段,所以,法律上的要求和訴訟策略,有時候統一的平衡點,是可以有合理的空間。 [詳情]
原標題:前任高管攜工作電腦“跳槽” 致吉利訴威馬21億天價索賠案 來源:財聯社 財聯社(北京,記者 寇建東)訊,4天之后的9月17日,迄今為止國內知識產權界訴訟金額最大的商業糾紛案,將在上海高院第二法庭開庭。原告來自國內汽車自主品牌的代表企業吉利汽車,被告則是造車新勢力之一的威馬汽車。 “我們已經和威馬等相關方面達成不公開審理的共識,但吉利21億元賠償標的的提出是有依據的。”開庭前夕,一位不愿具名的吉利內部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最后不一定誰贏,我們相信法院肯定會有一個事實的認定和最終的裁決。” 相對原告方吉利方面的“志在必得”,被告方威馬似乎也已做好充分準備。除了其創始人兼CEO 沈暉在一封內部信中表達出的“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外,一位與威馬有過業務往來的司法界人士,日前也向財聯社記者透露稱,“威馬方面很平靜,已做好了應訴準備。” 吉利21億元的“天價”索賠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在這一被法律界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案中,吉利提出了怎樣的訴求? 財聯社記者經過多方采訪后,力圖在法院正式開庭前夕初步還原案件的原委。 21億元索賠標的由來 “這一案件最大的看點就是吉利方面的索賠金額。目前國內還真沒有這么高的(索賠)金額。”在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熊超看來,如果法院最終按21億元的標的金額判處,那么對中國司法界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里程碑,“這一里程碑的意義在于能夠充分證明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和經濟價值。” 21億元的索賠標的從何而來?多位法律界人士均表示“這是此案的一大難點”。 “曾任吉利集團副總裁、吉利成都制造基地總經理的侯姓高管,在2018年離職時帶走了吉利SUV車型GX7的全部資料。”有了解吉利訴威馬案的知情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講述了吉利21億元索賠標的由來,“這名侯姓高管和其團隊核心成員隨后加入了威馬汽車,并在此基礎上研發出了威馬首款車型EX5。” 據該人士透露,早在2017年前后,吉利便收到有關部門關于注重信息安全的通知,隨后吉利在進行內部檢查中發現,有部分核心管理層在離職后工作電腦并沒有上交。在進一步檢查后發現,有高管在離職前就已經開始為威馬服務。同時,追隨這部分高管“跳槽”到威馬的,還包括一批前吉利的核心研發和工程技術人員。 在發現這些問題后,吉利方面旋即與威馬進行了溝通,試圖追回有關涉及吉利GX7的核心信息。 “威馬也曾幾次試圖與吉利協商解決,但每次都不了了之,最終吉利方面做出了起訴威馬的決定。”上述人士稱。 “標的的計算有法律依據,首先要看權益者的損失,但損失其實很難算;另外一種比較好計算的方式是被告方的獲利,這個比較常見,但同樣比較復雜。”北京世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文瑄表示。 上述知情人士也坦承知識產權的舉證的確比較難,但其同時表示,如果吉利方面根據GX7全生命周期的研發、生產投入計算,幾乎完全復制GX7的威馬EX5當然給吉利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吉利方面提出了主張”。 “按照汽車行業的一般規律,一款全新車型的研發周期至少需要5年,甚至更長時間。至于研發、生產投入,少則幾億,多則上10億,都很正常。”另有行業人士稱。 “作為律師在代理案件時,會依據合同、市場的價值評估以及產品的價格、銷量等綜合因素,提出索賠金額。”熊超表示,“但是在索賠的時候,往往又會在實際價值的基礎上做一個翻倍處理,這也是一種懲罰性的賠償請求。” 吉利兩大訴求會否實現? 對“復制”吉利車型的威馬提出經濟賠償,是吉利、威馬侵害商業秘密訴訟案中吉利的訴求之一;吉利方面的另一訴求,是追索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吉利GX7的相關信息被帶走后,不僅用在了威馬現在的產品上,并申請了一些專利。”前述不愿具名的人士稱,根據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吉利方面現在要求索回已被威馬申請的原屬于吉利的專利。 據財聯社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成立于2012年的威馬目前共申請專利182項,其中外觀專利13項,申請公布時間集中在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專利內容多為整車和內飾;實用新型專利33個,申請公布時間集中在2017年,內容多為汽車懸掛、排放系統等結構;發明專利122個,時間跨度為2017年至2019年;未知專利類型的有14個。 在上述182項威馬申請的專利中,2016年以后申請的專利數量為163項,約占威馬所有專利的89.6%。 “由于案件尚未審理,資料也不全,所以現在不好判斷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中是否有來自吉利的。”熊超表示,如果吉利能夠證明威馬已申請的專利是吉利前員工在吉利工作期間,以完成工作任務、利用吉利的技術手段和設備,以及其他一些客觀條件來創作的,那么就可以認定這是一種職務的專利,“是可以被追索回來的。” “即便吉利方面沒有申請專利,但只要證明自己擁有在先,也是可以追索的。”陳文瑄補充稱,申請專利是權利,不是義務,“比如可口可樂的配方100多年從來沒有申請過專利,但一直作為商業秘密被保護起來。” 不過即便如此,在法律界人士看來,專利的認定同樣是本案的難點之一。 “專利的權屬認定有幾個基本構成要件,即是否利用了公司的客觀條件,是否為了完成公司的任務,是否由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熊超認為,如果滿足了這些要件,則追索成功率很高。 除了專利追索訴求面臨難點,法院方面是否支持吉利高達21億元的經濟賠償也是難點之一。 據陳文瑄介紹,在全球范圍有關侵害商業秘密的案件中,60%-70%的原告沒有邁過“如何證明是商業秘密”這道坎。“商業秘密具有四個要件,即秘密性、保密性、價值性和實用性。這些都需要吉利在舉證時去證明。” 鑒于舉證和質證難度,在熊超和陳文瑄看來,這一案件的審理過程或許會長達一年半,甚至2年以上。 “結果不好說,很可能是雙方(吉利、威馬)達成和解。”一位車企高層向財聯社記者表示,國內汽車界類似的情況很多,但最終都握手言和。 “最后可能是吉利贏,也可能是威馬贏。但不管結果怎樣,也是給在職的研發人員一個警示作用。”上述吉利內部人士道出了吉利的第三個訴求。[詳情]
來新浪理財大學,聽吳曉波講《激蕩十年,水大魚大》,探討為何李書福曾經活得像個“笑話”,卻笑到了最后。 是誰激怒了李書福?深喉報料吉利狀告威馬21億索賠案 原創: 俞凌琳 愉觀車市 驚人的巧合是:威馬首款車型EX5軸距與GX7僅相差4.2厘米,同時,哪怕在威馬汽車自己的網站上,也找不到關于威馬EX5輪距的數據。 而據深喉報料,威馬EX5的輪距與GX7一摸一樣。 同時,作為現任威馬聯合創始人侯海靖,雖然是威馬汽車的第二把手,但除了很少的專業場合,幾乎沒有露過面,也幾乎沒有公開報道過。 作為一家國內最大的自主品牌車企,為何要和一家新生不久的車企過不去?而在國內汽車行業普遍逆向開發起家的現狀下,汽車行業的技術和商標等各類侵權,本身就有很多說不清道不明的地方。 然而,作為國內最大的自主品牌汽車企業吉利集團卻告了新勢力造車威馬汽車。我們暫且不去討論威馬是否侵害了吉利的商業秘密,法院會給出最終的判決。而近日有深喉向愉觀車市報料,吉利選擇起訴威馬確有實錘。 軸距相近、輪距未公布 查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獲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高院提起有關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將于9月中旬進行審理。 深喉向愉觀車市透露,吉利告威馬侵害商業秘密,在業內早已不是秘密,因為早在威馬首款產品EX5的偽裝車在威馬研究院試車時,大家就看到當時是將吉利GX7即現在的遠景SUV的白車身套在威馬EX5的底盤上試車。 判斷兩款車是否同一平臺,主要看兩個數據,軸距和輪距,軸距可以微調,而輪距是無法調節的,威馬EX5的軸距是2703毫米,而吉利GX7的軸距是2661毫米,也就是說,兩款車的軸距相差僅為4.2厘米。愉觀車市采訪多位汽車開發相關人員,均表示,軸距比較接近,完成可以在同平臺上進行調節。 而更讓感覺蹊蹺的是:愉觀車市查詢威馬汽車配置,幾乎所有的網站都無法查詢到其輪距,甚至在其官網的配置表中,都沒有輪距數據。 (上圖為威馬EX5官網公布的基本參數,輪距缺失) (上圖為汽車之家公布的威馬威馬EX5配置,輪距缺失) 相反,其他產品比如蔚來首款車型ES8的輪距則在各個場合都可以公開查詢到。 (上圖為蔚來EX8網站公布的哦誒之,前輪距后輪距清晰標明) 深喉透露,威馬EX5的輪距和吉利GX7的輪距一摸一樣,只需測量一下即可明顯看出。愉觀車市從網站查詢到,吉利GX7的前輪距和后輪距均為1560。 成都基地或是數據外泄源頭 威馬的核心團隊主要來自于吉利汽車是大家公認的事實。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的創始人及初創時間的多位核心員工均有過在吉利汽車任職的經歷。 威馬汽車的創始人沈暉曾任職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及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在職期間對吉利并購沃爾沃汽車板塊“勞苦功高”,后續更是負責沃爾沃在中國市場的落地營運。 威馬汽車首席財務官張然,曾任吉利執行董事,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及汽車金融體系管理等職務。 威馬汽車監事周鵬,曾任職沃爾沃中國主席辦公室主任。 目前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曾任職沃爾沃負責新能源技術方面的相關主導工作。 而針對吉利狀告威馬侵害商業秘密,威馬汽車方面曾回應:“公司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對贏得這場訴訟非常有信心。威馬汽車始終堅信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并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2019年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076項。” 不過,吉利深喉透露,之前媒體紛紛披露的沃爾沃長長的原吉利高管名單中,卻漏了一位核心人物——侯海靖。侯海靖2012年加盟吉利汽車,是吉利集團副總裁,長期兼任成都公司總經理,吉利成都基地負責GX7也就是遠景SUV的研發和生產。 而侯海靖加盟威馬也非常低調,作為威馬汽車僅次于沈暉的威馬的第二把手,在公開場合幾乎沒有露過面,也沒有大規模報道過。 同時,愉觀車市了解到,激發讓吉利站出來維權,并非威馬首款車型與吉利GX7數據巧合雷同那么簡單。 如果僅僅是“被拷貝”吉利也不會如此激烈反饋甚至要求公開審理,畢竟中國汽車起家之時大部分都是靠逆向開發。 “確實有悖職業操守,調查機關會核實的。”愉觀車市聯系吉利內部人士,得到這樣的回復。 據了解,此案將于9月中旬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但因為是設計商業秘密,此案不會公開審理,愉觀車市將繼續跟蹤報道。[詳情]
原標題:吉利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即將開庭:21億索賠金或創紀錄 威馬發文疑似“隔空回應” 本報實習記者 方超 記者 劉媛媛 上海報道 話題不斷的造車新勢力再添一例熱點事件,《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吉利汽車起訴威馬汽車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將于9月17日開庭審理。 根據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網信息,該案原告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被告為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四家威馬系公司,案由為“侵害商業秘密糾紛”,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 在吉利汽車起訴威馬汽車侵害商業秘密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后,威馬汽車以通過發內部信的形式疑似“隔空回應”。9月1日,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暉發出內部信,表示“不懼寒冬,不懼舊勢力的挑戰,更不懼怕推動變革的阻力”。 威馬汽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威馬汽車沒有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對贏得這起訴訟非常有信心。”而原告吉利汽車方面此前對本報記者表示:“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作額外評論。” 索賠金額或創紀錄 21億元索賠金額,在吸引市場廣泛關注的同時,或創下中國汽車行業知識產權糾紛索賠額度新紀錄。 記者從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網獲悉,這起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將在9月17日上午9點30分開庭審理,案號為(2018)滬民初102號,承辦部門為知識產權審判庭。 梳理資料可發現,早在4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8年)》白皮書中,就透露了吉利汽車與威馬汽車的案件信息。在白皮書“一、加強司法保護,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的“(三)加強刑事審判工作,堅決制裁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中,就有“如上海高院審理的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訴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的表述。 至于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商業秘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年)中就有明確規定:“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在上述法律條文中,有四類“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如“(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等。 除此之外,該法還明確載明如有以下情形“視為侵犯商業秘密”:“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而在吉利汽車起訴威馬汽車侵害商業秘密案中,引起市場注意的正是威馬汽車創始人沈暉及多位員工均有任職吉利系企業的經歷,如沈暉曾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等職務。在威馬汽車官網,至今還有其“曾加盟吉利,帶領團隊完成中國汽車工業歷史上最大海外并購‘吉利收購沃爾沃’,并負責重組沃爾沃全球的治理架構”的描述。 除去沈暉之外,僅由其官網所刊載信息可知,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及高級副總裁陸斌、威馬汽車集團首席財務官張然等均有吉利系公司工作經歷。 對此,汽車分析師任萬付表示:“這樣的案例在各行各業比比皆是。”其同時認為,雙方的知識產權糾紛對銷量的影響現在還無法判斷,但從汽車行業以往多起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經驗看,影響會比較小。 不過,雖然吉利汽車的21億元創紀錄索賠金額引發市場關注,但是最終結果如何仍需等待法院判決結果。相關信息顯示,在此前經法院判決的侵犯商業秘密案件中,最高的判賠金額為3500萬元,此次吉利索賠21億元或稱得上創下歷史紀錄。 可供借鑒的另一起汽車業糾紛案件雙方是捷豹路虎與陸風,今年3月,在捷豹路虎起訴陸風汽車侵犯外觀案件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要求江鈴控股停止生產兩款陸風X7特定車型,并向捷豹路虎公司賠償共計150萬元,而該案件從提起訴訟到一審裁定歷時了近三年。 威馬內部信“無畏挑戰” 在吉利汽車起訴威馬汽車侵害商業秘密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后,威馬汽車以通過發內部信的形式疑似“隔空回應”。 9月1日,由沈暉署名的內部信喊出頗為吸引眼球的口號,“不懼寒冬,不懼舊勢力的挑戰,更不懼怕推動變革的阻力”。此外,威馬將在內部、外部同時行動,“在外部,為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提升用戶體驗”,而在內部,則為“推進組織變革,進一步建設用戶導向的組織架構”。 具體為,自2019年9月1日起,沈暉“將兼任銷售公司總經理,并對銷售公司及戰略規劃中心進行組織架構調整”,聯合創始人、高級副總裁陸斌將出任首席出行官,“專注集團出行事業,帶領出行事業部深耕出行領域”,祁立人任首席零售官。 內部信顯示,威馬汽車將設立首席增長官一職,“在未來幾周內到任”。相同的是,以上新設崗位,均向沈暉本人匯報。 對此,任萬付分析稱,威馬內部推進組織變革,首先是與威馬半年銷量不達標有關,雖然威馬上半年銷量位居造車新勢力第二位,但與其制定的年銷量10萬輛的目標甚遠。其進一步表示,造車新勢力在上半年遇到了很多問題,蔚來的自燃事件、小鵬G3的退車風波、威馬的換購政策風波等,“促使威馬進行變革”。 根據乘聯會發布的數據顯示,在造車新勢力排行榜中,上半年,小鵬汽車以9596輛領跑,位列第二的正是威馬汽車,銷量為8747輛,而蔚來汽車則以7481輛的銷量排在第三。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銀保監會公布的交強險上牌量數據中,威馬EX5以8548輛排在首位,而小鵬汽車G3則以8494輛排在第二,蔚來汽車ES6、ES8兩款車型合計上牌量為7656輛,位列第三。 盡管在兩個榜單中分列第一、第二,但上半年不足萬輛的銷量讓威馬汽車頗為尷尬,其設定的年內目標交付10萬輛,在當前市場環境下,要完成并非易事。 威馬汽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作為國內造車新勢力中“硬創新”的科技實力派,威馬汽車始終堅持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今年6月,威馬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申請專利數已達1076項。 但天眼查信息顯示,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知識產權”情況分別為,商標信息31件,專利信息170件,著作權7件。而在另一家企業信息查詢網站中,知識產權情況為,專利136件,商標31件,著作權12件,企業證書1件。 盡管案件還未開審,但無論是被市場加上汽車行業“新舊勢力大戰”的噱頭,還是創紀錄的索賠金額,都表明該案件將對汽車行業乃至更大范圍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任萬付則表示:“在此案更詳細的內容披露出來之前,無法判斷其走向。”但其認為,此案對汽車行業來說,尤其是從傳統汽車企業走出來創立或加盟造車新勢力的人來說,有一定的參考意義,應盡量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并且上述案件說明自主品牌維權意識提升,對企業解決未來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遭遇的侵權事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頭作用。[詳情]
創始人喊話“不懼舊勢力”,威馬能否走出訴訟風波 來源:北京商報 由于交付狀況不樂觀并卷入與吉利汽車的訴訟糾紛,威馬汽車正遭遇多事之秋。9月3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威馬汽車相關負責人處獲悉,日前威馬汽車創始人、董事長沈暉以內部信方式啟動威馬新一輪的組織架構調整,沈暉還在信中稱:“不懼舊勢力的挑戰”。 業內人士認為,沈暉此舉從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吉利汽車狀告威馬汽車侵害商業秘密一案的間接回應,也可以看作是威馬汽車在銷量壓力下的突圍之策。 01、陷糾紛 在給員工的內部信中,沈暉寫道:“作為初創企業,我們更要強化研發的投入力度,強化用戶價值的創造。不懼寒冬,不懼舊勢力的挑戰,更加不懼怕推動變革的阻力。”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對吉利汽車狀告威馬汽車侵害商業秘密一案的回應。 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網披露的信息,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該案將于9月17日開庭。 針對此案,吉利汽車相關負責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以法律判決為準。”威馬汽車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威馬始終堅持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今年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申請專利數已達1076項。威馬汽車沒有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對贏得這起訴訟非常有信心。” 作為案件當事方,威馬汽車與吉利汽車之間的淵源頗深。2015年,沈暉在創立威馬汽車前,長期在吉利汽車體系內任職,曾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并曾帶領旗下團隊完成并購沃爾沃事項;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高級副總裁陸斌也曾在2013年成為中國香港上市的吉利汽車控股公司副總裁;威馬汽車首席財務官張然也曾擔任過吉利汽車控股公司首席財務官。 針對兩家車企的糾紛,法律專家、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商業秘密分為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一般而言,企業起訴員工或前員工侵犯商業秘密的案例比較常見,因為員工獲取商業秘密相對于其他人更為容易。不過,原告要想贏得此類訴訟并不容易,因為其中存在取證難的問題,原告必須要證明這些商業秘密被被告通過某種違法方式獲取、利用或者是泄露。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審理期限為六個月,但案情比較復雜的侵害商業秘密訴訟審理期限可能會延長,有些甚至可長達數年。 對于如果威馬敗訴,威馬汽車是否會遭到法院禁售,趙占領表示,這需要看情況而定,如果被告侵犯的是技術秘密,且該技術秘密與其汽車產品研發、生產直接相關,法院有可能將其汽車產品禁售,如果被告侵犯的只是經營秘密,像企業戰略、用戶數據等,與產品本身并無關系,那么就不會遭到禁售。 02、保銷量 盡管訴訟結果尚不得知,但此時卷入法律糾紛,對正面臨交付壓力的威馬汽車而言,無疑雪上加霜。沈暉在內部信中坦言:“整體車市比較低迷,新能源市場也暫時轉為低速增長,來自傳統車企和新造車企業的挑戰和壓力也越來越強烈。” 去年9月,在威馬EX5產品上市交付大會上,沈暉公布“2018年交付1萬輛、2019年交付10萬輛”的目標。不過,實際完成情況卻并不如人意。數據顯示,2018年威馬汽車未能完成萬輛交付目標。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威馬汽車銷量為8747輛,高于蔚來汽車的7481輛,但低于小鵬汽車9596輛的銷量,在造車新勢力企業中位列第二。不過,上半年威馬汽車僅完成10萬輛年銷目標不到一成。 進入下半年,威馬汽車又在車輛交付上面臨著巨大的政策壓力。6月26日后,2019年新能源補貼過渡期正式結束,新能源汽車補貼開始完全執行2019年標準,其中國家補貼整體退坡幅度超過50%,地方補貼更是直接取消。 根據機動車交強險數據,7月威馬汽車交付量為601輛,低于蔚來汽車的812輛和小鵬汽車的720輛,且交付量同比下滑七成左右。 在此背景下,為避免補貼退坡沖擊銷量,6月底威馬汽車高調宣布“不漲價”。不過,業內人士認為,“自掏腰包”維持價格只是權宜之計,此舉雖然能避免因漲價而流失客戶的風險,但同時也憑空增加公司的成本負擔,因此僅適用于銷量有限的階段。 03、調結構 在訴訟風波和交付壓力下,沈暉在此次的內部信中宣布對銷售公司及戰略規劃中心進行組織架構調整。 從分工來看,9月1日起沈暉親自兼任銷售公司總經理;威馬汽車還新設首席增長官一職,負責人將在未來幾周內到任,負責更好地定位品牌和目標用戶群,通過產品規劃、營銷創新等驅動流量增長,優化用戶運營。 不過,在汽車行業專家賈新光看來,造車新勢力短期內靠賣車很難實現造血,短期內這些新勢力企業仍然需要融資來支撐其活下去。 今年3月,威馬汽車完成總金額為30億元的C輪融資,7月初,沈暉曾透露正在全球范圍內尋求融資,至多可達10億美元。當時,威馬汽車相關負責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威馬即將開始的D輪融資,以海外融資為主。用于技術研發、品牌推廣、用戶服務及渠道拓展,但是IPO暫無計劃”。 然而,電動車領域的融資正越來越難拿。根據全球數據研究機構PitchBook發布的數據,截至2019年6月14日,中國電動車領域所獲得的風投金額僅7.83億美元,同比下降近九成,遠遠不及2018年的77億美元。 在此背景下,威馬汽車的此輪架構調整除更重視產品銷售外,也不忘繼續加碼出行、新零售等新業務領域。 沈暉內部信顯示,9月1日起由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高級副總裁陸斌分管出行,出任首席出行官,專注威馬汽車出行事業,加速即客行(威馬汽車智慧出行品牌)和to B業務的發展;祁立人任首席零售官,分管威馬汽車新零售業務,還負責售后服務及后臺等相關管理工作。 在出行領域,2017年9月,威馬汽車發布旗下智慧出行品牌“即客行”。今年6月下旬,已有1000輛威馬EX5在海南出行市場投入運營。今年1月,威馬汽車與美團打車達成戰略合作,雙方宣布探索“新零售+網約車”新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互聯網出行領域被視為汽車產業轉型的重要方向之一,但要想在這一領域實現盈利卻并不容易。目前,出行市場中的各家企業,無論是采用B2C模式還是C2C模式,大都未仍擺脫“燒錢”階段。以網約車“霸主”滴滴為例,去年該公司全年虧損109億元,其中僅在司機補貼方面投入便高達113億元。 [詳情]
原標題:中國車企發起首例知識產權案,吉利“狀告”威馬侵權本月開庭 近日,一場來自中國自主車企和新造車公司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案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 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公開資料顯示,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起訴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的四家公司,包括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而這一知識產權糾紛案在2018年就已經提交,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 據悉,該案件將在上海高院開庭審理,開庭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屆時案件審判過程將現場直播。 此次吉利“狀告”威馬,是傳統主機廠與新造車公司之間的糾紛,也是中國自主車企發起的首例知識產權侵權案,以及中國汽車行業知識產權糾紛最高索賠金額的訴訟案。 澎湃新聞記者在第一時間聯系到吉利汽車相關人員,其表示:“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截至目前,對于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的原因以及吉利的相關證據等具體細節都還有待披露。 知識產權侵權,顧名思義,侵犯的是知識產權,所謂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是,在一定期限內賦予知識產權所有者排他權以獲得超競爭的利潤,補償發明人在使產品進入市場時所做的投資。 一般而言,涉及知識產權的糾紛通常都有很強的技術性,審理起來遠比一般的案件更為復雜。因此也不難理解雙方的“三緘其口”,畢竟這類復雜且耗時耗資的糾紛案,誰都沒有“必勝”的把握。 不過,目前可以了解到的信息是,威馬汽車創立早期的核心員工,確有不少來自于吉利,雙方之間的關系“千絲萬縷”。就以目前擔任威馬董事長兼CEO的“一把手”沈暉來說,其曾擔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在吉利任職期間,沈暉曾帶領團隊完成對于沃爾沃汽車的并購,并在全球供應鏈采購方面經歷豐富。 與此同時,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品牌戰略副總裁陸斌此前曾擔任吉利銷售副總經理;威馬汽車首席服務官CFO張然此前曾在吉利任集團CFO,負責海外并購及融資;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此前也曾在沃爾沃主導新能源技術。 不可否認,隨著汽車行業競爭的加劇,車企之間員工跳槽,挖墻腳的事例已經屢見不鮮。尤其是傳統車企與新勢力造車企業之間的人員“流動”更加頻繁,一方面,新勢力造車企業急切需要從傳統車企里面挖一些經驗豐富的“老玩家”;而對于傳統車企高管來說,除了薪金和股權之外,這些傳統車企的大佬或許也看到了互聯網造車的前景。 不過,隨著核心人員的流動,如何界定商業秘密的泄露,防止觸碰相關條例與法規的“紅線”,更是一道不論是車企還是相關法律機構必須面對的“難題”。 事實上,類似吉利與威馬之間的糾紛并非沒有先例。之前特斯拉起訴其前高級工程師、后為小鵬汽車及其美國子公司XMotors工作的曹光植,據相關法庭文件顯示,特斯拉認為曹光植竊取了特斯拉AutoPilot軟件(自動駕駛軟件)的源代碼。而曹光植向法庭承認,他確實下載了源代碼,但他的律師堅稱他沒有對其做任何操作。 此外,今年2月谷歌旗下Waymo對Uber(優步)提起訴訟,聲稱前工程師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下載了超過1.4萬份的機密文件。對此, Waymo就無人駕駛汽車的商業機密泄露向Uber(優步)提出1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5.8億元)的天價賠償,并要求后者公開道歉。而一旦罪名成立,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或將面臨最長10年的監禁。 在國內“開打”的車企知識產權侵權案也漸入視野,例如陸風與路虎,最終法院判決陸風X7抄襲成立,被勒令即刻停售;再比如本田手握專利告雙環侵權CR-V,卻被判決反賠1600萬元。[詳情]
前幾天Waymo與Uber的自動駕駛商業機密盜取訴訟案件才以工程師Levandowski最多面臨10年牢獄之災而告終,9月初汽車圈又迎來一宗商業秘密盜取訴訟案件。 據媒體報道,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的名義向國家高院提起訴訟,被告方為國內造車新勢力頭部車企威馬汽車及旗下共計四家公司(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 據雷鋒網(公眾號:雷鋒網)了解,吉利起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在2018年已經提交,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這或將是國內汽車產業知識產權糾紛索賠金額最高的訴訟案件。該案將于9月17日在上海高院進行審理。 對此,吉利汽車方面表示:“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而威馬汽車也回應道:“公司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對贏得這場訴訟非常有信心。威馬汽車始終堅信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并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2019年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076項。” 羅生門緣由 在法律中,被稱為商業秘密侵權行為主要包括: 以盜竊、利誘、脅迫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人的商業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以不正當手段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的行為;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業秘密等。 盡管吉利控訴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的原因及細節還有待披露,但值得一提的是,威馬汽車的核心團隊成員與吉利汽車頗有淵源。 威馬汽車于2015年10月正式創立,由其創始人沈暉擔任董事長兼CEO。在此之前,沈暉曾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曾帶領團隊完成中國汽車工業歷史上最大海外并購“吉利收購沃爾沃”,并負責重組沃爾沃全球的治理架構。 雷鋒網了解到,威馬汽車創立時,多名核心員工均有在吉利汽車工作的經歷。沈暉在2016年時也曾對媒體稱,威馬當時擁有的核心員工200多名大多是他以前的同事。 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博士,此前曾在沃爾沃主導新能源技術;聯合創始人兼高級副總裁陸斌于2013年加入吉利汽車,任職副總經理期間完成了經銷商網絡的整合;CFO張然也曾任吉利執行董事及CFO,全面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基礎設置裝配及汽車金融體系管理等。 此案目前尚未能獲得更多的信息。但可以確定的是,在自動駕駛企業面臨資本寒冬當口,威馬多少會受一些影響。 據雷鋒網了解,今年3月威馬才完成C輪融資,累計融資近230億元人民幣。7月份沈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威馬正在全球尋求投資者融資,可能會籌集10億美元的資金,主要以海外融資為主。 對于D輪融資尚未有音訊的威馬汽車來說,此次案件官司涉及金額越大、拖得越久,其負面影響也會遞增。威馬如何化解這次危機,再次獲得投資人的信心與資本,還有待觀察。[詳情]
原標題:侵害商業秘密羅生門 吉利起訴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索賠21億元 本報記者 夏治斌 童海華 上海報道 一則商業秘密糾紛案的消息,使得吉利汽車和威馬汽車雙雙陷入輿論旋渦之中。 《中國經營報》記者查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獲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高院提起有關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威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將于9月17日進行審理。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黃劍林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商業秘密指的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和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三:一是該信息不為公眾所知悉,即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二是該信息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三是權利人對該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實際上,早在今年4月份,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8年)》白皮書中,就曾提及上述案件。據白皮書內容顯示,上海高院審理的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訴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 對于上述案件的標的額21億元,黃劍林告訴記者,民事訴訟中商業秘密的判賠是參照確定侵犯專利權的損害賠償額的方法進行,也即按照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許可使用費這個順位來確定,如果以上三種方法均難以確定的,法院可以適用自由裁量權確定賠償金額。 由于目前案件還未進行審理、判決,孰是孰非仍有待時間檢驗。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的核心團隊成員與吉利汽車也頗有淵源,其創始人、董事長兼CEO沈暉曾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帶領團隊完成中國汽車工業歷史上最大海外并購“吉利收購沃爾沃”,并負責重組沃爾沃全球的治理架構。 除此之外,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高級副總裁陸斌于2013年加入吉利汽車,任職副總經理期間完成了經銷商網絡的整合。 威馬汽車CFO張然也曾任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CFO,全面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基礎設置裝配及汽車金融體系管理等。 針對上述案件的相關情況,記者聯系吉利汽車方面,相關負責人回復稱:“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威馬汽車方面則表示:“公司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對贏得這場訴訟非常有信心。威馬汽車始終堅信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并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2019年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076項。”[詳情]
原標題:新勢力與傳統造車首次知識產權較量 吉利威馬糾紛案17日開庭 日前,《2018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意外披露了傳統制造車企吉利與新勢力造車威馬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白皮書在舉例案件時提到——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訴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 相較之下,兩家當事人的態度都非常低調和謹慎。 界面新聞記者就此事先后采訪了上述兩家公司。吉利方面回應稱,“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吉利方面拒絕透露當前訴訟進展以及律師委托情況。 威馬方面則表示:“作為國內造車新勢力中‘硬創新’的科技實力派,威馬始終堅持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截止今年6月,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申請專利數已達1076項。威馬汽車沒有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對贏得這起訴訟非常有信心。” 目前,威馬已委托環球律師事務所應訴,其律師團規模達到10人。 根據上海市高院公開信息,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零部件采購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將威馬汽車等六被告訴至上海高院,訴稱六被告侵害其技術秘密及經營秘密,請求法院判令六被告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人民幣21億元。 在法定期限內,威馬汽車以被告五名義向上海高院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求上海高院裁定其對被告五的被控侵權行為沒有管轄權,并請求將案件分案后移送至對被告五的被訴侵權行為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上海高院分別于2019年2月12日及6月17日約談原被告。在各方壓力下,三原告向法院申請撤回就經營信息的全部主張(主要涉及被告五、被告六),并申請撤回針對被告五及被告六的起訴。 “這是一種極為正常的現象。”上海披士迅資訊公司汽車分析師陸帥表示。他表示,圍繞知識產權糾紛所進行的訴訟此前在科技產業屢見不鮮。例如,搜狗與百度、華為與思科、高德與滴滴之間均出現過類似訴訟。 “現在此類訴訟出現在汽車制造業,對行業本身來說是一件好事,說明各大汽車制造商對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重視。”他說。 近年來,中國知識產權訴訟數量不斷增加,已逐漸從傳統互聯網、科技行業轉到包括智能汽車在內的互聯網相關行業。 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市場,開始掌握核心技術,新勢力汽車之間,新勢力汽車與傳統汽車開始較量。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公布數據顯示,僅2017年,人民法院共新收各類知識產權一審、二審、再審案件237242件,審結225678件(含舊存),比2016年分別上升33.50%和31.43%。 分析認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相較于于10年前已經有了很大進步。但是知識產權糾紛在司法實踐中存原告舉證難度大,訴訟時間長等問題。大多數情況下對于原告的訴求并不能完全滿足,這也是中國知識產權司法實踐需要進一步提高的地方。 例如,2016年6月,捷豹路虎起訴江鈴汽車公司,指控該公司的陸風X7車型涉嫌抄襲路虎攬勝極光(Range Rover Evoque)的車型設計,并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提起了訴訟。 官司歷時3年,今年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裁定,陸風X7的所有銷售、制造和營銷必須立即停止,同時對捷豹路虎進行賠償。 但事實上,陸風X7到現在為止還是在國內正常銷售。 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官方數據顯示,2013-2017年間,在法院審判的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原告敗訴率達到63.19%,原告部分勝訴的案件占27.54%,全部勝訴僅占9.27%。 最新消息稱,此案將于9月17日開庭。界面新聞將持續關注。[詳情]
原標題:索賠額高達21億元,再度揮動法律大棒的吉利能嚇倒威馬嗎? (觀察者網 文|潘昱辰 編輯|徐喆) 維持一年多的車市寒冬仍未退潮,今年汽車傳統銷售旺季“金九銀十”還未到來,一場傳統造車勢力同新造車勢力的較量便悄悄地拉開了序幕。 日前,部分媒體報道稱,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關于威馬汽車以及旗下四家子公司侵害商業秘密一案的訴訟,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該案將于2019年9月16日前后開庭。 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8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列舉的一些代表性案件中,便已點出了這起2018年就已提交的訴訟。 臨近開庭,吉利方面并未大張旗鼓地宣揚這一案件。面對外界的疑問,吉利公關部門回應稱: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不做額外評論。 威馬方面則表態稱,作為國內造車新勢力中“硬創新”的科技實力派,威馬始終堅持正向研發、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 這是繼去年“黑公關”事件后,吉利再度向其他整車企業揮舞法律大棒。2018年11月,吉利起訴其直接競爭對手長城汽車,稱對方惡意傳播虛假和誤導性信息,損害自己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要求其停止侵權并賠禮道歉。而長城方面不甘示弱,甚至發表聲明直接斥責“某品牌擁有海量水軍是不爭的事實,專門抹黑所有民族自主品牌、粉飾自己、表里不一”。 一時間,雙方劍拔弩張。然而不到一個月,這起訴訟便以兩家的和解而告終。 隨著中國互聯網的飛速發展,逾百年歷史的汽車行業迎來了“質變”。蔚來、威馬、小鵬等一系列“造車新勢力”不斷涌現。 不可否認的是,吉利汽車雖然被譽為中國頭號自主品牌,并曾實現收購國際豪華品牌沃爾沃這一壯舉,但市場的整體下行,仍讓吉利今年上半年的營收和利潤雙雙下滑。更重要的是,在象征行業未來趨勢的新能源汽車,特別是純電動汽車方面,吉利并未取得與燃油汽車同等的地位。 在這一領域,吉利對內面臨同比亞迪、長城歐拉、北汽、上汽、廣汽等自主品牌的激烈競爭,對外又有即將實現國產的特斯拉虎視眈眈。同時,造車新勢力的逐漸成熟,也讓吉利在新的大環境下,不再具備燃油汽車時代的超然地位。 而吉利此次的訴訟對手威馬,正是新能源造車新勢力中的頭部企業之一。今年上半年,威馬汽車實現交付8536輛(上險量),位居所有新勢力第一。面對來自吉利的壓力,成立還不到五年的威馬卻表現得非常坦然:“我們對贏得這起訴訟非常有信心。” 同時,威馬方面透露,其一直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076項。 對于吉利和威馬之間的訴訟,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朱婭娟表示,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有關雙方的調查取證周期一般比較漫長,吉利首先要證明其對涉案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被告方有機會接觸到涉案的商業秘密且負有保密業務。其次就是進行相應的商業秘密技術比對,看是否成立;對于秘密點的比對,可能要委托專業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數據顯示,僅2013-2017年間,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原告的敗訴率高達63.19%,部分勝訴的案件占27.54%,全部勝訴僅9.27%。朱婭娟律師指出,這是因為即使有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原告賠償訴求也不一定會得到法院支持。 資料顯示,浙江新和成訴福抗藥業、海欣藥業、俞科一案,是迄今為止判賠數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法院最終判決三被告連帶賠償原告3500萬元經濟損失及22萬元合理費用,遠遠低于吉利此次訴求的21億元天價索賠金額。 業內人士認為,此類知識產權案件,更多時候被作為打擊競爭對手的一種商業策略和營銷手段。另一方面,雙方往往也通過漫長的訴訟過程提升了各自的知名度與影響力,一如數年前“3Q大戰”引發全網的廣泛影響力。 目前,吉利和威馬都沒有透露有關訴訟的具體細節,這場傳統勢力和新勢力圍繞新能源汽車這片紅海的較量,將在9月中旬正式揭曉。[詳情]
原標題:吉利告威馬侵害商業秘密索賠21億元,威馬說“沒侵權”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訊(記者 劉陽 實習生 汪林)8月30日,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吉利”)等起訴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威馬”)等侵害商業秘密,上海高院已經介入審理,開庭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根據人民法院報于年初發布的《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8年)》白皮書顯示,訴訟標的額達21億元。 圖/網絡截圖。 目前,吉利和威馬均未對這起知識產權侵犯糾紛案的具體細節以及原因予以公布。 對于這起汽車行業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8月30日,吉利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一切以法律最終判決為準。 同時,新京報記者聯系到威馬公司相關人士。威馬方面稱,威馬汽車沒有任何侵權行為。威馬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今年6月,威馬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申請專利數已達1076項。威馬對贏得這起訴訟非常有信心。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早期核心團隊與吉利頗有淵源。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暉曾在吉利控股集團擔任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總監兼中國區董事長。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在沃爾沃主導過新能源技術的開發。 今年3月份,威馬汽車完成了30億元人民幣的C輪融資,累計融資金額已經達到了230億元。日前,威馬汽車還與格力電器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發力車聯網智能化領域,在整車制造相關、高端設備輸出等方面展開深入合作。 對于這起發生在兩家中國車企之間的訴訟,知識產權領域律師王濤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領域競爭激烈,各類知識產權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這也說明汽車行業愈發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更多企業學會了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益或打擊競爭對手。 業內認為,無論吉利狀告威馬這起訴訟最終什么結果,其實都是中國汽車產業的一大進步,標志著民族品牌已經開始以法律手段主張自己的權益。 新京報記者 劉陽 實習生 汪林 圖片來源 網絡截圖 編輯 張冰 校對 李世輝 付春愔[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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