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炒新交易規則雖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只要主力收集到足夠籌碼再煽風點火,越過了較開盤價上漲30%、60%兩道防線,股價上漲就可一馬平川。
文/專欄作家 熊錦秋
9月13日中草香料在北交所掛牌上市,本次發行價7.50元/股,上市首日開盤價格為12.49元/股,上午盤中兩次漲幅達標各臨停10分鐘,下午股價直線拉高至45元,全日換手率98.36%,創下A股實行T+1以來日換手率歷史新高。筆者認為,要著力解決炒新問題。
按《北交所交易規則(試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交易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以及60%的,各臨時停牌10分鐘。北交所也設立了價格籠子機制,在連續競價階段,買入申報價格不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5%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準)、賣出申報價格不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5%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以孰低為準)。
抑制炒新交易規則雖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只要主力收集到足夠籌碼再煽風點火,越過了較開盤價上漲30%、60%兩道防線,股價上漲就可一馬平川。在拉抬趕頂時段,價格籠子機制雖有一定抑制作用、但效果有限,一方面在電腦程序輔助下、報價可按照規則快速報出,另一方面目前價格籠子過于寬松,瞬間或可拉抬5%,中草香料在上午10:58一分鐘之內股價漲超20%,下午一開盤短短4分鐘漲幅超過50%。
新股一天價格波動,相當于老股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價格波動,新股價格把上市公司未來多年的發展潛力都全部榨干、甚至遠超未來最大潛力,那剩下來的走勢就可想而知,除了價值回歸或無其它選擇。
新股籌碼式投機炒作,是A股的籌碼炒作的一種主要類型,換上率奇高,羸弱的股市需要擠出奶汁來滋養高價新股,加劇市場抽血效應,讓股市不堪重負。雖然炒新投機使得打新利潤極高,但普通投資者較難獲配新股,而且打新利潤的買單者最終還是二級市場投資者。為遏制炒新行為,筆者有以下思考:
一是完善價格籠子機制。對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主力拉升階段,拉升斜率越陡、漲速越大,制造的價格波動風險就越大。調整價格籠子機制,或可一定程度控制股價拉升速率,建議北交所價格籠子可嘗試設置在101%—99%,滬深交易所價格籠子可設置在100.5%—99.5%,超過這個范圍的報價無效。
二是嚴打市場操縱行為。新股高舉高打,僅憑中小投資者之力或難推動,且一般中小投資者也無主動推高新股泡沫意愿,這其中不排除有股價操縱行為。建議可以“時段股價漲幅2%以上且時段買成交占比20%以上”作為篩選條件,排查可能存在的主體,這個主體可作為操縱嫌疑人重點排查,若構成操縱要嚴懲不貸。磨刀不誤砍柴工,證券監管部門可大力推動資本市場智慧監管平臺的建立和完善,不斷增強對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為的監測預警能力。
三是整頓新股包裝行為。在新股上市前,包括一些券商研報以及一些網絡軟文,對新股諸如分行業龍頭、新興產業之類溢美之詞充斥媒體。為此應加強對券商吹捧研報的監管,對傳播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證監會可采取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予行政處罰。對一些變相吹捧上市企業的軟文,也要加大對作者責任追究力度、包括民事賠償責任,要引導有關人員依法依規發布證券市場信息。
四是對炒新建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新股上市之初,基本面信息的傳播尚不太到位,是否存在欺詐上市等也未可知,且實踐中普通投資者參與新股炒作往往輸多贏少,理應將新股列為高風險等級的投資產品。有關各方要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應規定只有具備一定資產實力、有相當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投資者,才能投資新股,新股上市三年之后成為老股,可降低其投資風險等級,并允許普通投資者參與。
(本文作者介紹:資深市場評論人士。)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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