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
近日,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CWM50)舉辦課題評審會,對論壇重點課題報告《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現狀及展望》進行評審。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原董事長聶慶平出席會議并發言。聶慶平分別就我國資管行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銀行理財產品的屬性、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職責與標準、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發展方向共四個方面,對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進行了思考,并提出了頗有針對性的建議。
第一,明確我國資管行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在普通老百姓的心目當中,認為銀行理財產品是保本的儲蓄產品。從財富管理行業看,大多數人都把銀行理財行業視為我國資管市場的主體,這個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及相應資管產品能否真正朝著規范化、標準化和市場化的方向轉型,對我國財富管理行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不是簡單的銀行理財業務如何發展完善問題,而是要從市場約束和金融風險管理的角度來回答我國資管市場面臨的關鍵問題。從問題導向來看,將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與我國2015的股市異常波動進行對比發現,這些市場現象都源于銀行的資管行業衍生化和銀行理財產品的不規范發展。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形成原因,是為了保障房地產信貸不發生違約,美國的金融機構創設了以房地產貸款為標的的信貸違約掉期產品,由于這種信貸違約掉期產品不公開發行的特性,形成了機構與機構之間基于信貸違約產品的柜臺交易,最后形成一個很大的窟窿,市值規模高峰時達到680萬億美元。2008年金融危機以后,坍縮至60萬億美元不到的市值規模,導致了美國金融機構普遍出現了巨額壞賬和系統性金融危機。
我國銀行理財行業的發展,從2008年以后出現,在2015年達到高峰,因理財資金贖回和股市急劇下跌交錯發生,形成系統性的金融風險。那一輪我國股市暴漲的主要成因,是基于銀行理財業務為起點的各種層層配資和金融機構的交互融資,形成了巨大的市場規模,而這種市場規模是非標性質的投資,產品端是以較高利率吸收進來的存款,投資端資產卻是高收益的標的,導致資金只能流向兩個領域:一是房地產,二是資本市場。自2009年開始發展的銀行理財行業,前期投資標的主要是在房地產領域,到了后期,隨著股市出現快速上漲和加杠桿,銀行理財就成了對接股市的資金來源,股市一旦波動,理財市場也就隨之波動。
造成上述問題的核心原因是什么?銀行理財產品以資管形式對金融體系形成了加杠桿的局面,理財產品對信托加杠桿,對基金公司加杠桿,對配資公司加杠桿,如果再加上電子交易系統加杠桿,全社會便形成了高杠桿的局面,進而導致期限錯配、資產錯配及標的不對稱的問題。銀行理財行業的發展對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也產生影響,因為金融機構資管產品的規模大了,彼此間交易需求加大,客觀上形成了資產池,降息或貸款規模的增加會事先在這個資產池里運轉,也就是大家所說的資金空轉,貨幣政策釋放的流動性無法進入實體經濟。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對偽資管的問題,要不要明確點出來?凡此種種,關乎我國資管行業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第二,明確銀行理財產品的屬性。銀行資管產品到底是證券屬性的資產,還是銀行存款屬性的資產?如果是存款類的產品,就必須承諾剛兌;如果是證券類的產品,就必須嚴禁剛兌。嚴格意義上講,我國銀行理財產品目前還不能算是真正的證券類產品,是否能作為資管產品在市場上對散戶進行公開發行有待商榷。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有很明確的規定,所有公開發行的產品,只要是超過一定的人數便都是屬于證券類產品,而且有嚴格的證券監管。投資者必須在第一時間明確知悉,他所投資的產品是風險自擔且無法剛兌的。目前,我國監管機構在處理這些問題的細節方面還不夠完善,但應盡快明確銀行理財產品的產品屬性。
建議在后續研究中,把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當中存在的誤區和理財產品的定位揭示清楚,不能凡是金融機構的產品、凡是市場存在需求,就都能發行。銀行理財資產也要像證券類資產來管理,要對產品進行定性。如果產品定性是存款類的,即使叫做理財產品,該剛兌還得剛兌;如果是證券組合類的投資理財產品,就不能剛兌,必須標準化并進行信息披露。“資管新規”落地以來,給資管行業設置了過渡期,這個過渡期是在兼顧了現有監管部門職責和現有理財產品存續的基礎之上,推動機構將涉及證券類的理財產品向證券化、標準化的方向完善。最終,銀行理財業態需要逐漸向合法合規、符合各種信息披露約束、不剛兌的證券產品方向發展。
第三,明確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職責與標準。若將銀行理財產品列為證券類產品,是否可以應用《證券法》和《基金法》的規定進行監管?業務監管層面,由證監會直接進行功能監管或者產品監管?機構監管則可以由銀保監會進行監管,這個不矛盾。以前,我們往往把業務監管和機構監管混在一起,事隨機構走,這就把混業監管和分業監管簡單化絕對化了。海外金融機構都是混業經營的,但是金融產品是分業的。以美國為例,無論是紐約梅隆銀行,還是花旗銀行,其業務架構都是矩陣式管理的,有各種各樣的功能性業務線條,如大家熟悉的機構銀行業務線條、零售銀行業務線條、外匯業務線條、投資銀行業務線條、資產管理業務線條等等,涉及證券類業務的,要歸SEC監管。可以就此問題向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出具一個明確的建議,現成的大部分法律也可以直接適用,并不需要再去制定或大幅度地修改。
1988年,在我剛進人民銀行的時候,人民銀行金管司統管金融產品和金融機構,后來逐步分設成為證監會、保監會和銀監會,到現在這么多年過去了,從合到分,又從分到合,頂層還設立了國務院金融委,我國一直在“混業”與“分業”之間進行著金融監管的探索。多數時候,金融監管主要是對行為和業務進行監管。在金融監管部門不能統一的情況下,就得對標《基金法》、《證券法》的規定,按照對公眾發行產品的標準來制定相應的監管辦法。近期,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的通知》和《關于規范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應該說,這兩個《通知》仍處在業務監管層面,還沒有上升到法規層面,但其業務范疇均涉及到了公眾利益,光有《通知》不行,一定要有明確且嚴格的法規。另外,監管部門發的《通知》都是一些禁止性或合規性的條款,卻沒有對產品分類進行明確,機構發行產品需要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監管部門有責任也有義務把這個問題說清楚。如果不說清楚,盡職調查怎么做?投資者憑什么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如果這些都不對投資者披露,不對投資者與產品進行風險承受能力匹配,最后投資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現無法剛兌了,就會造成金融風險。
第四,明確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發展方向。銀行理財子公司們的發展方向,就是都想成為我國最大的以銀行為主體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國有四大行銀行理財產品規模合計已經與美國幾大銀行的資產管理規模旗鼓相當,雖然國外是以美元計價,國內是以人民幣計價,但是規模都不小,四大國有銀行中任何一家銀行理財子公司的資產規模基本都已突破了2萬億元。我國機構投資者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是我國有一批能管理長期資產、從事價值投資的金融機構,假設每家商業銀行超過2萬億的理財資產能夠標準化、符合相應法律規定、老百姓普遍認可,那么,我國資本市場轉型,挖掘長期投資者,推動股市穩定增長,尋找價值投資就有了根本性的保障。目前,我國資管行業施行牌照管理,但牌照管理無法解決資產結構的問題。銀行理財子公司的增量資產是否可能做成基金化的產品?這取決于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管理能力。當前,銀行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結構當中,有60%~80%都是原來投資的一些非標或者非流動性的標的,這對標準化轉型可能會帶來困難。因為層層穿透后的底層資產都是居民儲蓄,如果不解決好金融機構的業務與產品定位不清的問題,不解決好金融產品的設計和適用法律不細致的問題,就十分不利于資管行業的健康發展。相應地,如果金融監管部門職責模糊不清,同樣不利于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問題。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CWM50)于2012年9月16日成立,是一個非官方、非營利性質的學術智庫組織。論壇致力于為關心中國財富管理行業發展的專業人士提供一個高端交流平臺,推動理論、思想、創新和經驗交流,為相關決策與研究機構提供理論與實務經驗參考,進而為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提供不竭的思想動力,最終對中國金融體系的優化產生積極影響。)
責任編輯:宋源珺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