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木爺說
低利率時代下,“利差損”成為了懸在所有保險人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利差損”是否可解?如何化解?最近業內一直在熱議。
上周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接連出臺兩大重磅政策。分別是《關于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保險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這兩個文件可謂對癥下藥,直擊要害,意義深遠。
過往規模導向下,壽險公司的負債與資產是兩張皮。預定利率基本就是貼著監管上限走,結算利率是貼著同業報價走,費用則是貼著渠道的胃口走,與資產端的收益完全脫鉤。負債端成本居高不下,又進一步倒逼出了投資端的“賭性”,加權益、加杠桿、加集中度,提高風險偏好。同時,風險資產減值準備卻不充分,從而導致投資收益“看上去很美”,但實際卻蘊含著巨大風險。這些都是“利差損”的成因。
此次下發的兩項政策,精準定位了負債端、資產端的頑疾。無論是力度還是速度都充分彰顯了監管推動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堅定決心。
一方面,保險產品定價機制迎來革命性突破,負債端成本高企的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更重要的是,對于壽險行業的整體產品轉型,指明清晰方向,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另一方面,做實保險資產風險管理,引導保險資產估值更加審慎、精準,夯實保險資產端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1、預定利率下調
2024年9月1日起,新備案的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5%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普通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備案的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為2.0%,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2.0%執行;預定利率超過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新備案的萬能型保險產品最低保證利率上限為1.5%,相關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按1.5%執行;最低保證利率超過上限的萬能型保險產品停止銷售。
從壽險行業規模保費來看,純保障屬性的產品(如健康險、意外險等)占比約20%,純投資屬性的產品(如投連險)占比不到1%,真正龐大的規模集中在普通壽險、分紅險和萬能險這三類處于“中間地帶”的產品,其合計占比接近80%。純保障屬性的產品,險企的利潤來源主要是死差。純投資屬性的產品,客戶享受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真正受“利差損”困擾的就是“中間地帶”的三類產品,也是本次《通知》所精準針對的。
降低預定利率上限,可以有效降低負債端成本。以普通型保險產品為例,上一次預定利率從3.5%下調至3%發生在2023年的7月,而再上一次預定利率從4.025%下調至3.5%則是2019年。從速率上看,本次預定利率調整的節奏明顯加快。同時,“炒停售”的窗口期也明顯縮短。隨著未來新發產品的預定利率下降,平均負債成本逐漸走低,險企也能更游刃有余地做好資產端與負債端的匹配。
同時,《通知》允許定價利率與評估利率適當分離。無論普通型還是分紅型、萬能型產品,相關責任準備金的評估利率可按預定利率上限執行。此項內容鼓勵險企開發低于預定利率上限的產品,同時,又不會增加公司的財務和資本壓力。
2、首次提出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
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參考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長期利率,確定預定利率基準值,由保險業協會發布。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應當報金融監管總局。達到觸發條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及時調整產品定價。
參考國際成熟市場經驗,壽險產品的預定利率通常與10年期國債利率緊密貼合。但國內保險公司出于規模情結,很難主動降低預定利率,反而貼著監管上限走。在利率下行過程中,負債成本一直維持高位,給資產端帶來巨大壓力。
本次《通知》首次提出了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預定利率的機制。相比于過去監管機構不定期指導的方式,新機制在保險定價中引入了明確的預定利率動態調整機制。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監管無須再次發文,保險業協會就可根據機制發布預定利率基準值,各公司可據此及時調整產品定價,實現預定利率調整的常態化。這將從根本上解決險企負債成本背離市場利率的問題。而一旦負債端的成本壓力得到緩解,資產端“動作變形”的概率也將大大降低。
壽險行業長期存在的資產端、負債端“各自為戰”的困局,將迎刃而解。資產負債匹配工作的有效性也將得到切實提升。
3、規范分紅險與萬能險發展,鼓勵發展長期分紅險產品
對于分紅型保險產品和萬能型保險產品,各公司在演示保單利益時,應當突出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強調賬戶的利率風險共擔和投資收益分成機制,幫助客戶全面了解產品特點。要平衡好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與浮動收益、演示利益與紅利實現率的關系,根據賬戶的資產配置特點和預期投資收益率,差異化設定演示利率,合理引導客戶預期。在披露紅利實現率時,應當以產品銷售時使用的演示利率為計算基礎。
鼓勵開發長期分紅型保險產品。對于預定利率不高于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可以按普通型保險產品精算規定計算現金價值。
《通知》明確鼓勵開發長期分紅型保險產品,指出了行業產品轉型的重要趨勢。
長期分紅險和萬能險這兩類產品,為廣大投保人提供了穩健的風險保障和靈活的財富增值機會。尤其是長期分紅險,不僅為投保人提供生命保障,還可以通過分紅分享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
對比普通壽險,以當前的主流產品增額終身壽為例,其收益端固定,對客戶來說提前“鎖定”了收益。但在利率下行階段,利差損風險凸顯。一旦利率進入到上行通道,客戶又有較強的退保動機。無論哪種情況,此類產品的經營都受到短期因素的干擾,與保險長期持有的理念背道而馳。
從發達國家經驗看,分紅險收益率與市場利率、及險企的自身經營能力掛鉤。在保證最低利率的前提下,有較大靈活性。通過浮動收益的機制,可以將長期持有的理念付諸于實踐。
《通知》也通過規范演示利率、拉平現金價值等角度,從機制上進一步支持長期分紅險的發展。
現階段,分紅險在實際落地中面臨著兩大掣肘。
一是定價角度。在原有規則框架下,分紅險現金價值高于普通壽險,保險公司的利潤墊更薄。本次《通知》允許按照普通型保險產品精算規定計算現金價值。實質是給保險公司留出利潤空間,從而更有動力去開發長期分紅產品。
二是從銷售角度。過往由于銷售端對規模的追求,經常出現夸大宣傳,導致客戶對分紅險產品缺乏信任。為了吸引客戶,行業普遍通過演示利率給客戶“畫大餅”,結算利率又貼著同業報價、與真實的投資收益率兩張皮。為了避免給客戶不切實際的高收益和剛兌預期,此次監管強調演示利率中的風險共擔和投資收益分成的特點,要求保險公司根據市場環境和實際投資能力的差異化來確定演示利益,并披露實際的紅利實現率。從而提升信息透明度、更好地管理客戶預期,提升客戶的“獲得感”。
4、加強“報行合一”
深化“報行合一”,加強產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細化、科學化管理。各公司在產品備案或審批材料中,應當標明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等銷售渠道,同時列示附加費用率(即可用總費用水平)和費用結構。
“報行合一”原則持續深化,要求產品備案時明確產品的渠道及對應的費用和結構。將所有渠道(尤其是個人代理渠道)也納入“報行合一”范疇。從明確費用結構,嚴控費用上限等方面推動保險產品定價更加透明、合理,從而進一步降低負債成本。無論市場如何變化,保險經營都應回歸風險管理的本質,為客戶打造保障基石。
5、樹立以“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
要樹立有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優化產品開發設計,穩步調整產品結構,不斷拓展豐富保險保障的內涵和外延。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
要強化銷售行為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銷售人員分級分類管理,有序實現銷售人員資質分 級、產品分類、差異授權。加強產品適當性管理,根據消費者需求、風險承受能力和交費能力銷售適配的 保險產品,不得將浮動收益誤導為保證收益。
保險的本質是保障,而非短期剛兌型理財產品。從過往銷售驅動模式轉向以客戶為中心是必由之路。從產品端看,“好賣”不再是唯一目標,以“以客戶為中心”,圍繞客戶需求優化產品設計,調整產品結構,突出保險保障功能才是保險行業的下一個發展階段重心。
從銷售端看,將產品賣出去不再是唯一目標。而是需要匹配客戶需求和產品特點,將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客戶。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應積極推進代理人專業化升級,打造綜合財富顧問模式,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規劃及咨詢服務,成為金融理財的規劃師和健康養老的管理師。
6、保險資產新五級分類征求意見稿出臺,旨在加強金融監管,防范化解風險
2014年原保監會出臺《保險資產風險五級分類指引》,開啟了保險資產風險五級分類。本次修訂進一步強化了保險資產風險管理,確保保險資產估值更加審慎、精準,夯實資產端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具體來看,為更好地適配當前保險資金投資范圍不斷拓寬、投資結構更加復雜的實踐情況,《征求意見稿》拓寬了資產分類的范圍;同時,借鑒商業銀行監管實踐經驗,明確對固收類、股權類及不動產類資產風險的差異化分類監管要求,資產分類評估標準也更為全面。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厘清了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資產風險分類工作中的職責劃分。
總體來說,《征求意見稿》為監管機構監測和管理行業資產質量風險提供了抓手,引導行業精準計量資產風險、評估資產價值,澆滅估值“虛火”,回歸到客觀的資產評價體系。有助于提升保險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既從資產端拆彈“利差損”,也為未來精準風險撥備打下堅實基礎。
李云澤局長在2024陸家嘴論壇上指出,保險業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大有可為。此次兩大文件的落地,進一步提升了保險行業的含金量,提振了保險人的信心。
“利差損”這個問題并非我們獨有,很多發達國家都經歷過,甚至出現過因利差損而引發的大規模保險公司破產。在當前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我國監管及時、精準地定位問題,并制定了前瞻性的政策。在監管精準拆彈后,利差損風險必將得到有效管控。中國保險業也將真正成為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迎來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
(本文作者介紹:金融資深人士)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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