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甘犁
近日,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青年學術論壇舉辦專題研討會,以“發放現金與發放消費券:政策效果與政策設計”為題,就當前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導致的我國居民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疲弱情況展開討論。西南財經大學教授甘犁參加會議并發言。
甘犁認為,消費的主要動力來源是居民可支配收入,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來源于政府轉移支付的增加。根據國際經驗分析,不同收入層次人群消費傾向的上升和進口消費品的比重增加是促進消費增長的重要原因。在我國,刺激消費增長的財政政策則較為依賴社保繳費的減免和養老金支出的增加。但由于激勵政策向老年人和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納稅人的傾斜,在多重壓力沖擊下,容易對低收入群體造成政策性不公。甘犁建議,第一,在發放對象上,向邊際消費傾向高的低收入家庭或受疫情影響較大地區和困難家庭傾斜;第二,在發放方式上,可借助個稅APP系統間接實現稅費減免。
新冠肺炎疫情以來,為刺激居民消費,地方政府多次大規模發行消費券。2020年1至5月投放190多億,2021年9至10月投放約10億元,2022年1至4月投放超過34億元。根據諸多研究結果顯示,1元臨時性消費券或消費補貼能產生約0.5元左右的新增消費。
一、疫情以來刺激消費的國際經驗
以美國為例:維持美國國內消費堅挺的失業保險金,在2020年3月至7、8月期間,替代率的中位數曾經高達1.5,即公民失業以后拿到的補貼是工作能拿到的薪酬的1.5倍。失業的收入在這期間大幅度上漲,高于就業的收入。這段時間,失業人群平均收入上漲幅度高于就業人群25%,其平均消費也比就業人群多增加了20%。經計算,失業救濟的邊際消費傾向為43%。
第一,增加消費的主要動力是收入提升。以中美兩國消費占GDP的比重為例,兩國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都為60%,現在中國是37%,美國是68%。過去五十年,美國消費占GDP比重上升了將近十個百分點。GDP中消費比重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貢獻,其中,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貢獻為74%,消費傾向增加的貢獻是26%;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上升幅度較大,從69%上升到76%;消費傾向略有上升,從87%上升到90%。
第二,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主要來自政府對老百姓轉移支付的增加。上世紀六十年代到本世紀前十年這五十年間,老百姓的稅前收入沒有變化,占GDP的比重在75~76%之間;所得稅率整體上略有上升,從16%上升到21%。但是政府對老百姓的轉移支付(政府將國家的財政收入返還給老百姓)從5%上升到了15%,增加幅度很大。政府轉移支付增加了10個百分點,而稅收只增加了5個百分點,這反映了政府職能的變化。
政府總支出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占GDP的29%,到2010年代上升到了35%。在政府總支出中,政府自身的消費和投資支出從23個百分點下降到18個百分點,對個人的轉移支付從5個百分點上升到14~15個百分點。政府在自身消費和投資支出的GDP占比下降了。按收入組來看,低收入家庭表現出較高的消費傾向,其收入份額也在不斷增加。具體表現為:最低收入組的收入份額從2.7%上升到3.4%,較低收入組家庭的收入份額從8.7%上升到9.1%。最高收入組略有上升,從48.8%上升到50%。而中等收入組家庭的份額則在下降。按年齡組來看,老年家庭保持較高的收入份額,經歷了消費傾向的快速增加。55~64歲、65歲以上的兩組中老年家庭的邊際消費傾向和收入份額都在上升。
第三,促進美國消費增長的另一個因素是進口。進口消費品的比例從1個百分點上升到4.7個百分點。其中,醫療保健消費從7個百分點上升到17個百分點,原因可能和美國的人口老齡化有關。其他消費比例則有所下降,這和進口消費品的價格持續下降息息相關。
第四,發放臨時性消費券很難真正地改變消費。美國過去五十年的消費增長步伐相當穩健,但不能說美國的消費增長模式就是最優的。美國消費增長背后的推動因素至少是清晰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和消費傾向的變化。
二、我國應對消費下滑的相關措施
第一,社保繳費減免是疫情以來唯一行之有效的政策,尤其是養老保險的減免。這項措施有利于小微企業直接降本減負,給了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緩沖期。但當時的社保減免措施還是“扭扭捏捏”的,并不直接,而是以“退稅”替代“減免”,但退稅本身的作用顯然不如直接減免。2020年疫情始發時,我國也采用了失業救濟金的方式刺激消費,這項措施有一定效果,但由于失業救濟金門檻過高,覆蓋人群過少,對消費的促進作用不如發放現金顯著。
第二,“個稅APP”是國家對低收入居民發放現金或消費券的最佳途徑。個人月收入5,000塊錢以上需要下載這個APP,并填寫相關信息,之后可以獲得一定額度的專項繳稅抵扣;月收入5,000元以下不需要填寫。“個稅APP”對納稅人的分類以及他們所需要交稅的計算已經形成了一套精準、有針對性、執行成本可控、值得全面推廣的體系,它最大的好處是建立中央政府和老百姓之間溝通的渠道,增加官民互動的場景,提供民眾發聲的平臺。“個稅APP”是2018年個稅改革中推出的非常行之有效的基礎設施,這套系統使得我國居民對個人稅收管理的便利程度走在包括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前列。
第三,尚未實施的現金補貼政策。我國尚未采取直接發放現金的補貼形式,這并非出于財政壓力約束。我國不愿意發現金,和不給工作年齡段的家庭的發現金,這是一個非常不同的概念。研究表明,中國整體的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基本上達到了以人均GDP為基礎的全球經濟發展水平所對應的社會保障水平。社會保障中的社會保險一般更傾向老人。我國養老金的支出占GDP的比重,從2010年的2.6個百分點漲到了2020年的5.4個百分點。過去十年,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平均速度達到6~7%,但是養老金支出占GDP比重的增速幾乎達到GDP增速的2倍。人均養老金支出的絕對增速達到兩位數以上的百分點,遠遠超過經濟發展水平增速和勞動年齡段的家庭人均收入增速。養老金支出的高增速顯示了我們對老人的尊重,但如果以對工作年齡段的支出占GDP比例增速的減緩(0.97降到0.80)為犧牲,未免顧此失彼。在大多數國家,養老金支出和對工作年齡段的支出并駕齊驅,在GDP中的占比隨經濟水平的發展不斷地增加。
國家選擇不直接發放現金的根本原因是為防止部分人群產生福利依賴。一般認為,加大養老金發放額度不會產生福利依賴的風險,因為老年人本身不需要工作,不存在對工作的惰性心理,所以國家支持加大養老金的支出而限制給工作年齡段的家庭發放現金的額度。但現金發放不是一個非0即1的概念,不是一發補貼就會產生依賴。根據拉丁美洲國家發放現金補助的經驗,發放的額度不應超過家庭支出的20%。發放比例的限制被認為可以有效遏制福利依賴,所以合適的發放比例不僅不會導致福利依賴,同時還能促進消費。從學術上來說,為工作年齡段的家庭提供合理的救助和補貼,利大于弊。
第四,福利發放的目的及對象問題。目前,向居民發放補貼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消費,不是解決收入再分配的問題。但由于收入相對較低的群體同時展現出較高的消費傾向,所以發放補貼可以達到雙重目的。此處“低收入群體”的概念并非僅僅是低保體系支持的幾千萬極低收入人群。正如樓繼偉部長所說,我國只有14%的人群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因而需要交納所得稅。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人群由于參與納稅,有資格享受多種稅收抵扣的紅利,而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家庭是沒有資格享受抵扣紅利的,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是不公平的,因為即使他們不交稅,他們也有子女教育、醫療健康等各種各樣的消費支出。所以,抵扣和紅利的標準線可以延伸到月收入5,000元這一標準之下。經測算,對5,000元以下收入群體,如果按照抵扣額度的10%發放補貼,一年大概需要財政支出7,400億,這并非不可能實現。
(本文作者介紹: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主任)
責任編輯: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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