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羅志恒
主要經濟體宏觀分配格局的規律性特征
前期,我們對中國宏觀收入分配格局的發展和現狀進行了細致分析,并剖析了背后的原因(詳見《企業、居民和政府怎么分蛋糕:中國宏觀收入分配格局研究》)。本文,我們專注于國際橫向比較,旨在發現中國分配格局與主要經濟體的差異,以及未來的改進空間。
我們選取了OECD數據庫中20個國家2018年的資金流量表(不含中國),包括美、英、法、德、日等15個發達經濟體和俄羅斯、巴西等5個發展中經濟體,并據此計算了三部門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關系。
我們發現,以社會民主主義為基礎的北歐高福利國家,其分配格局顯著不同。表現為政府收入占比遠超其他國家,初次分配中約為20%,經過再分配調整后政府收入占比更是超過30%。同時,企業部門收入占比相對較高,部分由于高福利國家公共服務民營化程度較深,企業部門承擔了部分政府部門職能。相應地,居民部門收入占比較少。
究其原因,在于北歐福利國家普遍奉行私有制為基礎的混合經濟與國家宏觀調控相結合的運行模式,采取高稅收支撐的普享型社會保障制度。因此北歐國家具有全球最龐大的公共服務部門和最高的稅收負擔。然而隨著全球政治經濟格局的不斷演變,這種斯堪的納維亞分配模式也面臨一系列挑戰:一是歐洲一體化帶來的政策獨立性下降;二是企業等稅收主體為降低稅負外逃;三是難民的收容和救助導致政府成本增加,同時中東和北非難民的涌入,信仰、文化難以融合,引發社會問題;四是“養懶漢”“搭便車”現象降低了勞動、創新的積極性。
綜上所述,由于北歐國家所特有的社會、歷史特征(小國寡民資源多,平均主義影響深),加上斯堪的納維亞分配模式自身仍面臨挑戰,北歐國家的宏觀收入分配格局不具有一般借鑒意義,因此予以剔除。而通過分析其他國家宏觀收入分配,我們發現雖然三部門內的收入來源、資金運用各具特點,但仍存在一些規律性特征,總結如下:
1、居民部門拿“經濟蛋糕”的絕對大頭,初次分配收入占比約70%,再分配占比約65%
16個樣本國家2018年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平均占比為69.6%,經過再分配調節后,居民收入仍保持較高占比,均值為64.5%。其中發達經濟體和發展中經濟體不存在顯著差異。例如,初次分配中,美國居民收入占比為79.6%,德、法為73.2%和68.4%,土耳其、墨西哥為72.6%和72.4%。再分配中,美國居民部門可支配收入占比為75.9%,德、法為59.6%和60.4%,土耳其、墨西哥為69.6%和73.4%。
2、居民收入構成多樣化,勞動報酬占主導,但自雇經濟收入、財產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
勞動報酬是絕大多數國家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發達經濟體勞動報酬占比普遍高于發展中經濟體,但發展中經濟體自雇經濟收入占比高。2018年,樣本國家勞動報酬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平均為45.1%,其中,發達經濟體勞動報酬占比較高,例如美、法、德分別為52.4%、51.9%和51.4%。發展中經濟體勞動報酬占比偏低,巴西為44.9%,墨西哥僅為27.0%。此外,我們計算了2008-2018年11年均值,發現上述結論是相對穩健的(圖表4)。
一方面,發達經濟體普遍處于后工業化時期,人均資本存量高,資本相對過剩,勞動力結構性供給不足,導致勞動報酬占比較高。另一方面,發達經濟體要素收入主要基于勞動雇傭關系進行分配,而發展中經濟體自雇經濟比重較高。這意味著個體工商戶、農戶等通過勞動產生的收益,沒有體現在勞動報酬中,而是計入了自雇經濟營業盈余中。例如,墨西哥2018年自雇經濟營業盈余占比為29.0%,土耳其為24.0%,巴西為16.4%,均高于發達經濟體均值(14.8%)。也就是說,雖然發展中經濟體勞動報酬占比較低,但自雇經濟收入占比高,使得居民收入整體占比依然較高。
值得一提的是,發達經濟體中美國自雇經濟營業盈余占比也相對較高,2018年為17.5%,高于發達經濟體均值約3個百分點,這與美國發達的農戶經濟密切相關。
無論發達經濟體還是發展中經濟體,居民財產收入都是重要組成部分,且財產收入來源都相對多樣。2018年,發達經濟體、發展中經濟體財產收入凈額均值分別為7.8%和11.6%。由于境外居民普遍采取分期付款等模式超前消費,其利息收入凈額(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占比較低,均值為0.2%,部分國家居民利息收不抵支。而除利息收入外,股票市場、保險市場的繁榮為居民提供了多樣的收入來源。例如,美國財產收入凈額占比為9.7%,其中紅利收入占比5.7%。英國財產收入凈額占比為9.5%,其主要來源為紅利收入和保險收入。發展中經濟體里,巴西財產收入凈額占比為8.8%,紅利收入占比6.4%。
3、初次分配中發達經濟體企業收入占比較低,經再分配后,多數國家企業收入占比低于居民部門和政府部門
勞動報酬既是居民的重要收入,又是企業主要支出,居民高勞動報酬意味企業低收入,故發達經濟體企業部門收入占比普遍低于發展中經濟體。2018年樣本國家企業部門初次分配收入平均占比為17.2%,其中發達經濟體企業部門收入平均占比為16.7%,低于發展中經濟體均值(18.5%)1.8個百分點。經過再分配過程,發達經濟體、發展中經濟體企業可支配收入平均占比分別為14.3%和15.9%,是三部門中收入占比最低的部門。例如,美、英、德三國企業可支配收入占比分別為13.5%、13.1%和15.7%,墨西哥、俄羅斯分別為17.7%和16.9%。
值得注意的是,日、韓兩國企業可支配收入占比分別為23.1%和21.8%,顯著高于美國(13.5%)、英國(13.1%)、德國(15.7%)、俄羅斯(16.9%)等其他國家??赡苡捎谪攬F的壟斷優勢、財團和政治的互惠因素等。
4、初次分配中政府收入占比最低,但經再分配調整后,絕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部門收入占比超過企業部門,且發達經濟體稅制結構以直接稅為主
2018年,經過再分配調整后,政府可支配收入平均占比約為20%,16個樣本國家中有13個國家的政府收入占比高于企業,占比81.3%,只有美國等3個國家的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低于企業部門。這一定程度上說明,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較高具有一定普遍性和合理性。事實上,這也與瓦格納法則相契合,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帶來了越來越多私人壟斷、經濟摩擦等問題,導致對政府公共服務需求的增加。而市場經濟體制下多數國家遵循“以支定收”的財政思路,這就導致政府收入相應較高。當然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財政赤字的問題,但這不在本文討論范圍,這里并不展開論述。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是典型遵循“小政府”模式國家,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小。但這種模式之所以能夠持續、穩定運轉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美元霸權地位。美元霸權下,政府剛性的公共開支可以通過發行美債來解決,截至2021年3月美國國債規模已超28萬億美元。盡管美國財政赤字巨大,但美債依舊是信用等級最高的金融資產,美國能憑借美元國際主導貨幣的地位不斷借新還舊,保持其小政府模式運轉。但與此同時,美國模式下政府再分配調節功能有限,最終造成富人全球避稅,政府借債為窮人提供福利支出的局面,政府成了最終的“買單者”,但貧富分化、社會撕裂和種族矛盾等問題卻愈演愈烈。因此,美國模式缺乏借鑒意義。
我們認為關鍵的問題不在于政府規模多大,收入多少,而是收入來自哪,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發達經濟體政府收入主要來源于直接稅形式的收入稅,而累退性質的生產稅占比較少,再分配環節收入調節力度較大。例如2018年德國政府收入稅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為13.1%,而生產稅占初次分配收入比重為9.5%,加拿大相應比例為17.5%和11.4%。即便遵循“小政府”模式的美國,收入稅占比也遠高于生產稅,是生產稅的2倍。
無論發達經濟體還是發展中經濟體,社保開支都遠遠大于社保繳款,反映在全球老齡化形勢加劇的背景下,政府社保壓力加大是各經濟體普遍面臨的問題。2018年發達經濟體、發展中經濟體政府可支配收入中的社保繳款凈額(社保繳款-社保開支)占比分別為-3.9%和-3.1%,其中美國、法國、英國、巴西分別為-7.6%、-1.5%、-5.1%和-6.8%。
二、中國宏觀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問題
通過與主要經濟體分配格局的規律性特征比較,我們發現中國國民收入分配仍存在以下問題:
1、近年來中國居民部門收入占比逐步提高,但仍處于國際偏低水平,其中勞動報酬占比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8年,中國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比為61.2%,可支配收入占比為59.4%,與日、韓、俄羅斯等國家的比重接近,但仍低于美、英等國的平均水平。美國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為79.6%,英國為74.3%;美、英再分配中收入占比分別為75.9%和66.5%。中國居民收入占比低很大程度上由于勞動報酬長期被利潤侵蝕所致,2008年后中國迎來“劉易斯拐點”,勞動力變得相對稀缺,勞動報酬凈額占比持續上升,從30.3%升至2018年的38.4%,但較發達經濟體仍有差距。例如美國為52.4%,英國為49.6%。
2、居民部門財產收入占比較低,且結構單一
長期以來,中國居民財產收入占國民收入比重較低,且來源單一,主要是利息收入。2018年中國居民財產收入凈額占國民收入比重為3.2%,低于美國(9.7%)、德國(10.6%)等絕大多數國家。中國居民財產收入中,利息收入的貢獻高達79.3%;紅利收入貢獻僅為10.6%,遠低于其他國家(圖表9)
3、企業部門收入占比較高,無論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占比都偏高
過去中國經濟發展以資本積累為導向,企業長期壓低勞動報酬,分配向企業傾斜,近年來企業收入占比開始趨勢性下滑,但仍處于較高水平。2018年,中國企業部門初次分配收入占比為26.0%,可支配收入占比為21.8%,分別高于其他國家均值7.9和5.2個百分點。其中,金融機構初次分配收入占比3.6%,略低于墨西哥、土耳其等發展中經濟體,但仍高于發達經濟體平均水平;非金融機構占比和日韓相似,高于其他國家平均水平。經過再分配過程后,金融和非金融機構的收入占比依然顯著高于其他國家平均水平(圖表10和11)。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企業部門收入占比高一定程度也與其所有制特點有關。中國企業中有相當數量的國有控股企業,相關企業利潤往往較高。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例,2018年規上工業企業中國有控股企業的數量占比為4.9%,但利潤總額的占比為28.0%。
4、政府收入占比相對合理,但稅收結構有待優化,社保支出力度有待加強
一直以來,對于中國政府收入占比是否過高的問題,各界結論莫衷一是。通過我們梳理的數據,橫向比較來看,中國政府收入份額相對適中,無論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環節,中國政府收入占比與其他國家均值基本持平(圖表12和13)。
但需意識到,中國政府收入結構仍待優化:一是稅收以間接稅為主,不利于發揮稅收“削峰填谷”的調節作用。間接稅稅負易轉嫁,制約居民收入占比上升,而直接稅的累進性有利于調節居民部門內部收入差距。2018年,中國生產稅凈額占初次分配收入比重為10.5%,收入稅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為5.4%。而發達經濟體普遍以收入稅為主。二是社會保障覆蓋面、支出力度仍有擴展的空間。我們將社保繳款收入減去社保福利支出記為社保繳款凈額,這一數值占國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負值,且其絕對值越大,說明社會保障力度越大。近年來,中國充分發揮宏觀調控作用,社保覆蓋面不斷擴大,社保支出不斷提升,社保繳款凈額占比連續6年為負數,2018年為-0.6%。但相較于發達經濟體仍有提升空間,例如美國社保繳款凈額占比為-7.6%,英國為-5.1%。
三、啟示和建議
我們認為,沒有絕對意義上最優的收入分配格局,收入分配格局要符合國情和制度基礎,要服從經濟發展需求。近年來,隨著要素關系、經濟發展模式、發展邏輯的變化,中國宏觀收入分配格局也逐漸優化。一方面,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一直持續到2008年左右的居民部門收入占比下降的趨勢已基本得到緩解,居民部門收入開始穩步上升,尤其是勞動報酬占比持續回升。另一方面,隨著減稅降費等政策落實和深化,企業、政府部門的收入占比也日趨合理。但相較于其他主要經濟體,中國仍存在一些問題可以完善。尤其在當下,宏觀收入分配格局保持穩定并持續優化,越來越成為促進經濟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更關系共同富裕的遠景目標。為此,我們提出以下三方面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收入中的比重
勞動報酬是大多數中低收入群體的主要收入來源,重視勞動報酬占比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礎性地位,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促進勞動報酬增長,不僅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更對構建橄欖型分配結構有關鍵的意義。
1、堅持并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勞動收入依靠就業,就業不穩,則收入提高無從談起。一是促進充分就業,解決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二是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三是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四是建立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持續推進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進而擴大再就業。
2、統一規范勞動力市場,改革戶籍制度,促進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
3、切實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一是建立工資增長長效機制,確保與經濟發展協調統一;二是堅持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三是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逐步實現勞務派遣工與正式職工同工同酬;四是確保特殊崗位特殊工種的津貼。
(二)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收入
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之后,居民財富積累加速,財產收入成為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但中國居民財產收入占比低,來源單一。這就需要加大資本市場改革力度,完善法律制度,千方百計保護并提高居民財產收入。
1、促進證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一是通過不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紅制度,形成鼓勵長期價值型投資的市場環境;二是加大信息披露監管和財務管理力度,從制度上保證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理回報。三是深化新三板、北京證券交易所改革,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讓居民分享到中小企業成長性帶來的收益。
2、豐富金融產品。通過拓寬居民投資渠道,增加居民在儲蓄、債券、保險、外匯等方面的理財收益,發揮財富效應。
3、完善法治建設,加強產權保護。尤其在拆遷、征地過程中,要依法確保公民財產權利和財富增值權利不受侵犯。
4、完善城鄉土地流轉機制,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擴充農民財產收入來源。
(三)優化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快三次分配體系建設
雖然中國一直強調建立以流轉稅和所得稅并重的“雙主體”稅制模式,但從參與分配的體量上看,仍然呈現出以流轉稅等間接稅為主體的特征,直接稅比重仍較發達經濟體有差距,不利于發揮稅收“削峰填谷”的作用。此外,民生領域的支出還有進一步提高的必要,社會救助體系也有待完善。為了矯正市場失靈,促進社會公平,應進一步優化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快三次分配體系建設,釋放三次分配的功能。
1、改革和完善稅制。推進間接稅為主向直接稅為主轉型,加快房地產稅立法與消費稅劃轉地方工作,并逐步探索遺產和贈予稅在中國實踐的可行性與操作性。
2、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繼續加大財政資金對教育、公共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促進教育均等化、公共服務均等化。
3、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一是繼續推進國資劃轉社保基金,提高劃轉比例和資產質量。二是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的調整機制。三是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四是繼續提高社保統籌層次,盡快實現全國統籌。
4、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健全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
5、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積極培育慈善組織,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
(本文作者介紹:粵開證券研究院副院長、首席宏觀研究員,注冊會計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財政學博士。新財富最佳分析師宏觀經濟第三名(團隊)。研究方向:宏觀經濟、財政理論與政策。)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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