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盤和林
總體來看,此次個稅改革真正讓居民享受到了減稅的福利,尤其是對于2019年1月1日落地的個稅大招“專項附加扣除”更是值得我們期待。
12月22日晚間,中國政府網正式公布《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該辦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輪個稅改革更大紅利落定。
本次個稅改革在三個方面對已有的個稅征管制度進行了修改,一是免征額,二是專項附加扣除,三是分類收稅向綜合收稅過渡。而已經付諸文件的就是前兩條,其中免征額的提升其實是順應時代的發展,隨著居民收入飛快地增長,相應的免征額理應上調。
不過,免征額的上調是從整體上減輕居民的負擔,因此對于改善民眾生活、刺激消費增長而言是整體上的。若按領域細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支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可以說是個稅減稅真正的“大招”。
《辦法》從我國實際國情出發,既考慮了如今家庭育子、養老、買房的壓力,又在個人教育與醫療方面給予了支持,《辦法》規定贍養老人的專項扣除與子女教育的扣除分別為每年24000元(2000元每月)和12000元(每月1000元),繼續以10000元收入的居民為例,有了專項附加扣除后,原本5000元應納稅額將再次減少3000元,最終僅需繳納60元。可以看到,僅對于月入萬元的群體來說,每人每年將會比之前多出近萬元的可支配收入,這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減稅力度是巨大的。
而且,專項附加扣除除了真正為居民減負,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導社會公眾關愛子女教育、盡兒女贍養義務。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我國居民生活成本也在不斷飆升,面對未來老齡化加重和人口增長率下降的雙重問題,國家在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努力也是有了一定的指向性。
當然,除了對于家庭撫養子女與贍養老人提供稅收減免政策外,更為重要的當屬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抵扣。
《辦法》規定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按城市類別設置三檔不同的扣除標準,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這意味著不少人可能無法抵扣房貸利息。在未來,新一代青年購房時將可以享受到持續20年的稅收抵扣政策。
不過,專項扣除說到底還是為了讓利于民,民眾希望看到的是切實存在的紅利,但也需要恪守公平原則。一年上萬元的房貸抵扣在整體上看來確實是很大的實惠,但對于均價50000的一線城市而言也是杯水車薪,因此,從一定程度上來講,專項附加扣除影響較大的還是中低收入群體,并且會相對集中于中小城市,而對于大城市,高收入群體,并沒有太大的影響。
與此同時,隨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上升,社會資金的分配會變得更加自由,但由于當前市場上存在價格結構失衡的現象,這部分被自由支配的資金會按照價格反比例分配,即類似稅收負擔的彈性分配一樣,大部分資金會傾向于購買價格較高的產品,類似于住房等,所以,對于影響較大的中低收入群體而言,專項扣除會一定程度刺激其購房需求,相應的中小城市房市可能會迎來新一輪的需求熱潮。
因此,筆者對專項扣除的實施效果也抱有觀望態度,當社會整體需求被增加了的自由支配資金推高,可能會形成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繼而一定程度抵消個稅改革的減負作用,同時,工資、勞務、稿酬等合并成為綜合征收后,對一部分群體究竟是增稅效應還是減稅效應,這也是有待觀察的。諸如此類問題值得我們關注甚至說警惕的。
不過,總體來看,此次個稅改革真正讓居民享受到了減稅的福利,尤其是對于2019年1月1日落地的個稅大招“專項附加扣除”更是值得我們期待。
(本文作者介紹:知名青年經濟學者,著名財經評論員)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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