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張楠迪揚
醫改是一個的系統性工程,培育優質醫療資源、實現全國范圍的均等化醫療服務供給非一日之功,需要一定時間,需要政府、醫療體系、教育體系、社會等各方面共同努力。
“看病難,看病貴”是我國醫改要破解的核心問題之一。然而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破解連環結,要從“看病難”入手。我國目前優質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分布不均,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看病難”的頑疾。讓老百姓都能看上病,大病及時救治,小病不耽誤,這是醫改首先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在政策層面,目前各類政策主要從供需矛盾的角度出發緩解“看病難”。比如,分析診療、遠程醫療、醫生多點執業等多項政策,都力圖通過調節供給側,實現醫療資源的均等化可及。然而這似乎忽視了一個至少同樣重要的問題:建立并維護規則正義。
相對于以法律形式存在的規則,普通老百姓日常接觸與體會更多的是公共生活中的各種規則,以及規則帶來的相對平等感。這種平等感是相對的,是在比較之中產生的。如果不能實現規則面前人人平等,人們就會在對比中產生相對剝奪感,積累不滿,引發醫患矛盾。
看病難,從掛號難開始。雖然掛號難的根本原因是優質醫療資源的分布不均,但資源分布不均帶來的相對剝奪感,也許遠不如掛號時被不公平對待。三甲醫院某科室,掛號處的小姑娘拿著一包零食,笑嘻嘻地讓醫生加了號。醫生卻扭過頭,冷面回絕身旁心急如焚其他患者。當患者怕耽誤病情,懇求醫生加號時,醫生卻丟過一句“不能加號,耽誤了也沒辦法”,然后拂袖而去。
“加號”作為一個非正式規則,賦予醫生根據應診量、病人病情的酌情權。在全面分級診療制度建立之前,此規則的制度初衷是建立醫生自主調節供需的微觀機制?,F實中,我們既看到仁心宅厚的醫生,盡量滿足病人要求,門診日應診量上百,忙的顧不上吃飯;也看到濫用加號權的醫生,毫無顧忌地當著其他病人,只給“關系戶”加號;還看到“黃?!弊杂沙鋈朐\室,高價購入醫生加號,抽取分成,成本轉嫁患者。
“加號”制度的存在背景是掛號制度,根源還是優質醫療資源稀缺。該不該賦予醫生“加號“權?這本身是個富有爭議的話題。但無可爭議的是,只要“加號”制度實際存在,就應該受到監管,斬斷權力尋租空間。為什么有醫生可以毫不避諱的照顧“關系戶”?因為監管不到位,甚至缺失。
“一號難求”的衍生物是“黃?!比缫安?,野火燒不盡。盡管政府、醫院齊抓共管,為打擊號販子出臺組合拳,政府出臺政策措施、部署專項行動,醫院配套人臉識別系統、高掛橫幅亮出投訴電話。號販子一度被遏制,但時隔不久,不少醫院清晨的掛號大廳的繼續有號販子左顧右盼,病人剛走進醫院大門,就有人蹭上來低聲問:專家號要么?寒夜,北京某三甲醫院急診室大門掛著紅色橫幅,上面打擊號販子的投訴電話五十米開外就能看清。然而仍有三五成群的號販子,裹著大衣在橫幅下徜徉。醫院里,大廳、科室門口空地處,外地來的患者打著地鋪,希望早上掛號能搶過號販子。
智能手機時代似乎更為號販子插上了“夢想的翅膀”。形形色色的掛號APP付出水面。表面上看來,這些APP與一般掛號平臺無異,但當患者輸入個人信息,卻需要繳付幾十到幾百元不等的服務費,掛號費另計。政府、醫院在痛擊號販子的同時,掛號APP卻在蓬勃開展業務,并收集患者信息。這些與號販子無異的掛號APP為何能出現在手機應用程序平臺上?他們如何使用并保護患者個人隱私信息?這都為加強監管提出新的時代課題。
與“一號難求“相對應的是“一床難求”。此情況三甲專科醫院尤甚。從全國各地涌來的需要入院手術的患者無不希望能盡早得到安排。不乏有醫院潛規則盛行。醫務處本是醫院的醫療管理職能部門,在院內管理、協調、服務、溝通上發揮重要作用。在有的醫院,醫務處成了紅包集散地,協調手術醫生,手術安排檔期價高者得。經濟條件允許的病人及家屬十分慷慨,客觀上滋長了潛規則的盛行。但治病心切,和生命相比,幾千到幾萬塊的紅包又算得了什么呢?但這讓普通家庭的病人望而卻步。安排床位和手術檔期形同插隊。潛規則暗中交易、暗中運行,被插隊就意味著有的病人被延后了本該屬于自己的救治時間。
醫改是一個的系統性工程,培育優質醫療資源、實現全國范圍的均等化醫療服務供給非一日之功,需要一定時間,需要政府、醫療體系、教育體系、社會等各方面共同努力。在不斷完善醫療體系的過程中,更為重要的是建立公平合理的規則體系,消弭破壞程序正義的潛規則。這需要建立一系列的配套保障制度。
首先,通過系列政策工具切實提高醫生待遇。目前不少地方已啟動“醫藥分開”改革,通過收取醫事服務費提高過去較低的掛號費,一方面切斷醫藥之間的鏈條,實現分診效果,另一方面希望通過此種方式啟動提高醫生待遇的改革。醫生多點執業制度化名醫“走穴”,對提高醫生待遇有正向促進作用。此外,其他系列政策要跟進,切實提高醫生待遇,給予醫生這一救死扶傷的職業應有的社會地位和尊嚴。
其次,提高違規成本。醫生也是公權力的掌有者。即便一個小小的加號權,依然是醫生代醫療機構行使的公權力之一。對于徇私確鑿、給病患造成強烈不公平感的醫務人員,應受到切實處罰。各地方出臺的衛生計生行政處罰裁量細則已有類似規定。比如,2016年北京市衛計委印發《北京市衛生計生行政處罰裁量細則》,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拒絕接診病人,根據后果嚴重程度,將處以警告或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但行政處罰裁量細則尚未涵蓋非正式規則、潛規則給患者造成的相對剝奪感?!耙惶栯y求”,多少病人被擋在了醫院大門以外,面對醫生徇私的不公對待,何處申訴?依何申訴?
此方面可參考香港經驗。香港很多領域存在獨立上訴委員會,專門處理公職人員失當行為。這些委員會一般規定,只要投訴人感覺委屈,皆可投訴。這種規定的前提假設是,公權力行使者與普通市民之間很難真正實現信息對稱。絕大部分市民也難以精通紛繁復雜的行政規章。但人們可以確定的是自己是不是受委屈了。只要投訴人感覺到了委屈,皆可投訴。具體細節,以及公職人員的行為合規與否由獨立運作的專業委員會判斷。當然,這背后需要建立一套可以公允運行,作出判斷、并有裁決執行能力的投訴機制。
同時更要提高惡意傷害醫生、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病患的違法成本。對于不尊重醫生,對醫護人員存在言語及肢體侮辱,甚至帶來人身傷害的病患及相關人士絕不能姑息。地方衛生部門應區分具體情況,不能不分情況一律追究院方責任,導致院方因怕事扮演和事佬,承擔不公賠付。
再次,暢通投訴渠道、夯實投訴機制。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回應性顯著增強,各類服務與投訴渠道紛紛建立。目前的問題是投訴渠道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發揮作用?投訴平臺只是形象工程,還是切實有效的溝通管道?有地方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在官方網站上開通主任信箱,暢通百姓與衛計委主任的直接溝通渠道,這是很大的進步。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對于投訴的選擇性回復與選擇性公開。這確實可以過濾無理投訴。但這意味著投訴的受理權由行政管理部門主導,并未告知市民清晰的受理機制。那么投訴者其實并不確知平臺的有效性,投訴心態也會變成試試看,至于能不能得到回復,更似中獎。這也有損官方投訴平臺的公眾認可度。夯實投訴機制可以嘗試明確告知投訴人,凡實名投訴皆予回復,并告知受理進度。投訴人同時也會承擔實名投訴的壓力。這不失為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治理的具體方式。
深化醫改遠不止建立規則正義這么簡單,然而建立并維護秩序卻是不可缺失的一步。只有明確醫生與病人各自權益責任,并嚴肅追究違規者,才能逐漸培育各有節制的健康醫患關系。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政企中心副主任。)
責任編輯:賈韻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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