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李利明
從3月8日開始,美國硅谷銀行成為全球財經媒體關注焦點:3月8日,硅谷銀行在戰略改革方案中披露出售210億美元金融資產帶來18億美元的稅后虧損;3月9日,硅谷銀行股價暴跌60.41%、投資者和客戶試圖取款420億美元;3月10日,美國加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宣布關閉硅谷銀行,并任命FDI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為破產管理人,硅谷銀行成為美國第二大被關閉銀行;3月12日,美聯儲、財政部、FDIC發布聯合聲明稱,從3月13日周一開始,儲戶可以支取他們所有的資金,與硅谷銀行破產有關的任何損失都不會由納稅人承擔。
我們從聲譽風險視角來看硅谷銀行被關閉。
首先,聲譽風險在硅谷銀行破產中扮演了導火索角色。
正是硅谷銀行在3月8日披露了出售金融資產引發虧損的消息,成為主要財經媒體關注報道的話題,讓重大經營風險(利率風險)轉化成重大聲譽風險,引起了銀行的主要利益相關者——投資者、客戶的劇烈反應,投資者瘋狂拋售股票,導致硅谷銀行股價暴跌,其CRMF(在資本市場的聲譽資本價值)也相應劇烈下降;客戶紛紛提款,直接引發流動性危機,同時也導致ΔCRC(面向客戶的聲譽資本變化)快速下降。流動性危機引發了監管機構緊急出手,硅谷銀行在重大聲譽風險發生的48小時之內被關閉。
當然,硅谷銀行作為上市公司和被監管的持牌銀行,一旦出現經營風險或者發生虧損,勢必要進行披露,必將引發重大聲譽風險,進而引發投資者和客戶的強烈反應,看起來這一切不可避免。其實并不然,如果硅谷銀行意識到出售金融資產引發巨額虧損的信息披露后,各主要利益相關方都會做出什么樣的反應,這樣的反應對硅谷銀行將意味著什么,將會迫使其慎重考慮在披露相關風險事件之前需要做哪些工作或應對準備,在披露發生虧損的同時將這些工作進展同時披露,也就是進行“利害參半”的信息披露,盡量避免媒體的一邊倒負面報道和解讀,避免引發重大聲譽風險,力爭減輕投資者和客戶可能的反應程度。如果具備這樣的意識,就會認識到“向市場發行普通股或優先股以募資17.5億美元;全球知名成長型股票基金General Atlantic已承諾投資5億美元,總計募資22.5億美元”這一利好不足以對沖出售金融資產虧損的負面沖擊,必須通過籌集更多資本來增進投資者和客戶的信心,或者通過媒體分析報道讓投資者和客戶判斷其因利差風險引發的損失可控,才可能減輕他們在風險信息披露后的反應程度。如果硅谷銀行能夠意識到這一點,就會在披露信息之前“爭分奪秒”想辦法并開展行動,同時延緩風險信息披露,推遲重大聲譽風險發生。
其次,在移動互聯時代,從重大聲譽風險到銀行危機只有一步之遙。
硅谷銀行在3月8日晚間做了重大風險信息披露,媒體紛紛報道,引發重大聲譽風險,3月9日就引發了流動性危機和股價暴跌,3月10日就被關閉??梢钥闯?,對于一家資產超過2000億美元、市值超過150億美元的大中型銀行而言,從經營正常到危機爆發只有短短24小時,如果不能在短時間內化解危機,將會是被關閉的結局。
這與發生在2008年下半年的雷曼兄弟危機截然不同。當時,雷曼兄弟的流動性風險和巨大損失被媒體連篇累牘報道,加劇了投資者的不信任,引發了股價大跌,陷入流動性危機和償付能力危機,進而引發金融市場的普遍恐慌。最終在自救和外部救助失敗后破產倒閉。在傳統媒體時代,雷曼兄弟“重大聲譽風險—流動性風險加劇—重大聲譽風險加劇—流動性危機—破產”的過程延續了兩個多月;在移動互聯時代,硅谷銀行“重大聲譽風險—流動性危機—被關閉”只有兩天時間。
在移動互聯時代,銀行危機管理面臨更嚴峻挑戰,既要應對流動性危機和股價崩盤,又要在短時間內拿出危機化解方案并找到愿意救助的白衣騎士,還要尋求央行提供流動性支持,并要讓監管方認可自身的危機化解方案并提供相應支持。顯然,在短短24小時之內同時完成這些工作,對于任何機構而言都是艱巨挑戰,唯有在披露風險信息之前做更多的危機應對準備,并盡量讓重大聲譽風險延遲發生,為危機化解多留出一點時間,才有可能度過危機。
最后,將聲譽風險納入各項風險壓力測試至關重要。
與硅谷銀行類似的情形曾在國內銀行發生過。在H股上市的某家城商行,就因年報披露重大虧損而引發了股價暴跌和儲戶大規模提款。對于中小銀行而言,前幾年為了吸收存款而發行的大額存單等高利率負債,在面對當下的“資產荒”和貸款利率下調時,利率風險也不容忽視。如果某家中小銀行的重大經營風險被披露后媒體進行廣泛報道,將會引發重大聲譽風險,進而引發客戶和投資者等主要利益相關者的強烈反應,流動性壓力和股價崩盤的風險更是難以避免。這就要求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在面對重大風險事件時,在進行重大風險信息披露之前,要充分考慮到聲譽風險因素,考慮聲譽風險對相關重大風險處置化解成本甚至成敗的影響。對于任何一家銀行而言,急來抱佛腳的倉促應對效果都很有限,只有此前有所準備才可能從容應對,而針對極端風險事件有所準備就是按照監管要求開展壓力測試,并且在開展各項風險的壓力測試時,要將聲譽風險情景納入壓力測試,這也是《銀行保險機構聲譽風險管理辦法》(試行)所要求的。
傳統上,金融機構開展壓力測試時,往往只考慮所測試的相關風險類型在極端情景下所產生的損失情況,并未考慮聲譽風險因素的影響,更未考慮到聲譽風險會放大相關風險的危害程度,甚至可能成為危機的導火索,從而低估極端風險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損失程度,造成壓力測試的結果失真,據此制定的應對方案不足以應對極端風險事件的沖擊。
硅谷銀行被關閉事件給國內銀行上了一堂課,這堂課的內容也包含了聲譽風險管理的重要性——無論在應對處置重大風險事件時,還是在開展各類重大風險的壓力測試時,都一定要充分考慮聲譽風險因素,考慮聲譽風險對于重大風險處置化解的影響,并做好相關的聲譽風險應對安排,防止聲譽風險成為銀行危機的導火索。
(本文作者介紹:北京道譽聲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原民生銀行辦公室新聞宣傳處處長。)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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