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記者 李彬) 面對當前再融資熱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面對眼下二級市場增發“地雷”的頻頻引爆,業內人士紛紛呼吁,監管部門對再融資應該做出具體的限制性規定,以約束和規范上市公司的過度“圈錢”行為。
日前一家上市公司提出擬增發籌資20個億,而該公司的凈資產總額僅12億元左右,這種“小馬拉大車”的舉動一時令市場嘩然,而目前類似的增發公司已不是個別。動輒募資10個億、12個億的上市公司,大多出現募集資金量大大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現象。有關統計資料顯示,已公布的擬增發公司中,增發數量超過4000萬股的高達80%,上市公司“獅子大開口”成為再融資的一大特色。
與此同時,一些上市公司僅僅為了再融資而找項目,個別公司甚至是編項目,以致公司募集資金投向橫跨多個行業。最典型的就是一家傳統行業的紡織上市公司,配股改增發后,決定將募集資金投向移動通訊、電訊技術及石油設備等一系列高尖端行業,而另一家所謂高科技數碼網絡公司,卻決定將增發資金用于水電站項目的投資。還有一些資產負債率頗低的上市公司,不想辦法合理利用財務杠桿,向銀行低成本融資,只將注意力投向證券市場,一味向股東增發。
對此,不少業內人士提出,雖然監管部門于今年3月末出臺了《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的配股和增發制定出新的規定,但這一有著較強市場化色彩的管理辦法比較寬泛,在目前中國證券市場還不成熟的背景下,缺乏相應的明確約束,許多上市公司往往會自覺不自覺地鉆政策的空子,這將給市場未來的健康發展帶來巨大隱患。業內人士建議,為了規范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防止一些公司惡意圈錢,監管部門應該制定并出臺更具體的有關再融資的規定。
業內人士幾乎一致希望,對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的募集資金總量應該有不超過該公司凈資產額的限定,有人士甚至提出,應規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50%,這樣更合理。還有許多人士表示,對再融資公司的募集資金投向應該有一定的規定,比如募集資金所投的項目應該比較集中,有較大的關聯性,原則上不要跨行業。一資深人士還建議,對于那些在經濟結構調整中,屬于國家不鼓勵發展行業的上市公司,是否應該對其再融資有相應的限制和控制,否則容易造成新的重復建設。
再融資公司的業績條件,也是市場關注的重點,有人士提出,新的再融資政策中關于凈資產收益率指標6%的規定,對于增發公司形同虛設,應該制定更為完善的標準。而對于一大批上市公司配股、增發后就“變臉”的現象,法律人士則提出,應增加民事責任的規定,對有關人員加大處罰力度。此外一些人士還建議,增發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能太低,在這方面應該有一定的限定,這樣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利用財務杠桿,實現低成本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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