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曾是人類主要的運輸方式之一。按照現(xiàn)在對馬的分類,可以大致有300多個品種的馬。
這么多品種的馬,偏偏就是沒有身上帶條紋的那種馬。要知道,現(xiàn)代馬匹和斑馬在5500萬年前同屬一家,都是來源于始祖馬(Hyracotherium)。
想一想,如果在一眾騎兵隊里,其他人都是棕褐色的普通馬匹,而你卻騎了帶條紋的斑馬,想不鶴立雞群都難,不就相當于在古代擁有了一蘭博基尼,該是一件多么值得炫耀的事。
確實,因為就有人嘗試這么做了。上個世紀初的英國,幾乎沒人認為斑馬可以馴化,用當時的話說,他們覺得斑馬是“不可救藥”的野生動物。
維多利亞時期的人們對動物的分類很簡單,對人類有用的動物和沒用的動物,沒用的動物被看作是不可原諒的罪過。
但偏偏有一個人不信邪,他叫萊昂內(nèi)爾·沃爾特·羅斯柴爾德,是一個動物學愛好者。之所以是動物學愛好者,而不是動物學家,因為他只收藏動物標本,但不研究。
他的收藏癖好堪稱狂熱,還為自己從世界各地買到的各種標本建了一個私人博物館,少說也得上萬件藏品。和其他私人收藏家不同,他還會把自己的博物館作為公共展出,這點還是值得表揚的。
回到話題上,他對野生動物如此的“熱愛”,覺得斑馬也是馬,立馬托人從非洲運來了幾匹斑馬,搞了一輛斑馬車。
最離譜的是,他還自己駕著斑馬車駛過白金漢宮前面。這讓人不能不懷疑就是一場讓自己出名的作秀行為。如此的操作一下讓他聞名于世。
后面發(fā)生的事情也證明了他這確實就是作秀,因為自此以后他再也沒有駕駛那輛斑馬車上路。幾千年來,人類都沒有成功馴化過斑馬,羅斯柴爾德自然也不能成功。
斑馬之所以那么難馴化,很大一部分原因和它生活的地方有關。人類騎的馬,不管是蒙古馬,還是阿拉伯馬,又或者其他馬,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都來自歐亞大陸。
而歐亞大陸和非洲大陸有一個區(qū)別,就是沒有眾多的大型捕食者,比如獅子、獵豹、鬣狗一類的。
斑馬作為一個在遍地都是威脅的動物,進化成了一種特別警覺、反應敏捷的動物,面對危險時會逃跑。即便被捕獲,也依舊有強大的反抗能力。
斑馬一腳可以踢碎獅子的下巴,甚至還會咬其他動物。2013年的時候,美國一家動物園里,一只瞪羚就被斑馬給咬死了,飼養(yǎng)員想上前阻止也被咬了好幾口。
加上對人類本身就有很強的警惕性,在野外壓根很難靠近斑馬。
按照博物學家弗朗西斯?高爾頓(Francis Galton)的說法,馴化的動物得符合這些標準:自身渴望舒適的環(huán)境、容易照顧以及會主動靠近人類。綜上所述,斑馬并不是一種“人類友好型”動物,不符合馴化的標準。
人類不是不想騎斑馬,而是騎不了這種狂野的動物……
來源:把科學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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