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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成熟時允許外企境內上市 提高股市流動性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07:4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上證所創新實驗室最新一份報告建議時機成熟時允許外企境內上市推行差異化的交易機制,引入做市商機制和日內回轉交易制度,以提高股市流動性 證券時報記者 黃 婷 本報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創新實驗室最新推出的一份課題報告認為,盡管近十年來我國股市流動性有很大的改善,但與國際市場相比,仍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報告認為,應該從市場結構、交易機制、制度與監管三個層面提高我國股市流動性。 這份題為《對我國股市流動性不足問題的幾點思考》的報告認為,通常用換手率指標來衡量股市流動性是片面的,應該對流動性的概念進行再認識。流動性的核心含義應該是以合理價格迅速成交的能力,包括兩個方面:交易價格合理和成交即時性。創新實驗室研究結果得出,換手率指標不能用來衡量股市流動性,因為換手率只考慮了即時性,而沒有考慮合理價格要素。即便市場交易非常活躍,即時性很容易得到滿足,但價格沖擊成本非常高,同樣不能認為該市場是一個高流動性的市場。國際上通常用價格沖擊成本來衡量股市的流動性。價格沖擊成本也可稱為流動性成本,是指一定數量的委托(訂單)迅速成交時對價格的影響,因此是一個包含即時性和合理價格兩方面要素的指標。從流動性成本看,盡管近十年來我國股市流動性有很大的改善,但與國際市場相比,仍存在非常大的差距。 流動性不足對股票市場具有很大危害性,該報告指出,從短期看,低流動性助長了投機和市場操縱行為,影響證券的正確定價,加大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影響發行成本,加劇大盤股發行對市場的沖擊,從而限制一級市場的發展。同時,流動性不足影響到公司的治理和管理,也增加了監管者的監管成本,因為高流動性市場的監管以信息披露和內幕交易為重點,而低流動性市場還必須把價格操縱作為監管重點;從長期看,流動性不足必將影響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和國際競爭力。 報告從三個方面提出建議提高我國股市流動性。首先,在市場結構層面從五個方面著手:完善產品結構,大力發展以股票現貨市場為基礎的金融衍生品市場,包括股指期貨和期權、股票期貨和期權、備兌權證和其他結構化產品等;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改善投資者結構;加快大公司境內上市步伐,擴大市場規模,使市場逐步從資金推動型過渡到價值投資型,通過市場發展減少所謂“炒作”和價格操縱行為;穩步推進股市國際化進程,加快引入外國投資者步伐,并在時機成熟時允許外國公司境內上市,允許境內交易所在海外設立交易終端;建立包括主板、二板、三板及柜臺交易在內的多層次市場,在確保主板市場流動性的同時,為不同流動性的證券品種提供合適交易渠道。 其次,從交易機制層面,對不同流動性的證券(股票)或主板、二板、三板等不同層次的市場推行差異化的交易機制;并引入新的機制,包括做市商(一級交易商)機制,引入連續集合競價交易機制,從而增大操縱或影響價格的成本;引入日內回轉交易制度;引入大宗交易訂單、多日有效訂單等多種訂單形式;以及推出覆蓋面較廣的股票借貸和賣空機制。 最后,從制度與監管層面出發,報告建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逐步完善:一是逐步采取市場化的原則對市場創新進行監管,鼓勵相關市場參與者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推進市場和產品創新;二要進一步完善發行監管制度,逐步向市場化的發行注冊制過渡;三是平衡市場發展與監管關系,提高證券監管執法與調查人員的比重和專業性,抑制市場投機,強化并維持對市場違規行為監管的一致性。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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