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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深聯合廈門打非模式詳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3:04 21世紀經濟報道
簡俊東 僵硬地執行還是因地制宜,廈門選擇了后者。 1月21日,廈門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增補廈門市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和聯絡員的通知》到廈門市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 通知增補廈門市通信管理局為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增補廈門市公安局網絡安全管理處為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辦聯絡員。 通信管理局主要負責區域內的通信行業實施政府監督管理職能,受理、核發區域內電信設備進網管理是其主要職能之一。99號文(《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并沒有要求信息產業相關主管部門作為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的成員,但是網絡已經成為非法證券活動的重要平臺,將網絡管理部門納入“打非”協調小組是地方政府在“打非”工作中不斷摸索,不斷完善的結果。 多方聯合 根據需要動態整合資源,不斷加強“打非”力量,這是廈門市在“打非”中一直堅持的原則,由此也可以看出,廈門市政府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 廈門市政府以及各部門對于“打非”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認識離不開早期扎實的溝通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前后,廈門證監局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相關部門形成共識:一是多次發文給廈門市政府,及時通報證監會打擊非法證券活動部署、兄弟省市的工作經驗、轄區非法證券活動的狀況及危害性,敦促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重視打擊非法證券活動;二是積極爭取證監會公眾公司辦的支持,組織對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廈門市公安局經偵系統干警共計70多人進行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專題培訓;三是牽頭組織廈門市相關部門人員到湖北、天津等省市考察,學習借鑒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經驗。”知情人士說。 通過這一系列的工作,廈門市相關部門對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基本上統一了思想,達成了共識,明確了各自的職責。 2007年5月8日,廈門市下發了《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實施意見》,這一文件的下發意味著“打非”的長效機制在廈門市建立起來了。 這一文件中并沒有僅僅考慮如何跟中央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的銜接,而是在金融辦、證監局、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銀監局、檢察院、中級人門民法院等八部門之外,增加了市委宣傳部作為協調小組成員,并且將媒體宣傳作為重要的一個“打非”手段。 “在打擊非法證券活動中,協調小組堅持一手抓打擊查處,一手抓宣傳教育。一年來,先后在《廈門日報》、《廈門晚報》、《廈門商報》等轄區主要媒體上刊登了多篇新聞通稿,通過案例剖析揭示非法證券活動的危害性等方式宣傳國家政策法規;要求轄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張貼《關于嚴厲打擊非法股票發行和交易活動的通告》,編發投資者教育資料,普及證券基礎知識。通過各種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多方位、多角度地揭露非法證券活動的表現形式、特點及嚴重危害,提高了廣大投資者對非法證券活動的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壓縮了非法證券活動的滋生空間。”廈門證監局人士說。 2007年5月8日,《實施意見》出臺后,聯合執法的威力馬上顯現出來了。 2007年6月11日至20日,根據舉報線索,由廈門證監局牽頭,廈門市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廈門融和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等四家涉嫌從事非法證券活動的機構進行了集中打擊,聯合執法小組采取了控制辦公場所、收集資料、現場談話等方式,順利獲取了非法證券活動的相關證據。 最后,根據這些案件經營時間短、非法收入少等特點采取了相應處理措施:一是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談話警示、責令立即停止非法業務;二是責令公司負責人在員工大會現場揭示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同時對員工進行現場教育;三是責令公司書面保證不再從事非法證券活動,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四是責令公司刪除網站及其它宣傳資料中涉及非法證券活動的內容;五是責令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公司限期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六是公布廈門證監局舉報電話,接受投資者投訴、舉報。 “這次集中行動初顯了聯合執法的合力,及時遏制了廈門市非法證券活動蔓延的趨勢。”廈門市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說。 細化流程 為了使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提高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質量和效率,廈門市在2007年5月8日出臺了實施意見之后,在2007年6月25日又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下發到各成員單位,這份文件對各個成員單位的職責以及每一個工作環節應該如何開展,如何銜接有了極其細致的規定。 《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規定,協調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如有需要,經成員單位提議,可臨時召開全體或部分成員會議。 上述工作制度還對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各自的權責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市金融辦負責協助廈門證監局做好協調小組辦公室(下稱“協調辦”)有關工作。 廈門證監局則承擔協調辦日常工作,組織召開協調領導小組會議以及協調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工作機制等相關制度的起草;對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性質認定;牽頭組織對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打擊和查處。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對涉嫌非法證券犯罪活動進行偵查;負責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現場秩序的維護和由此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處置;配合廈門證監局對影響大、涉及面廣、案情復雜的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暗訪等調查活動;市工商局負責對超經營范圍和非法證券廣告進行監管與查處,參與非法證券活動的打擊和查處。 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要配合參與非法證券活動的打擊和查處工作;廈門銀監局要配合參與非法證券活動的打擊和查處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宣傳和投資者教育工作;市檢察院負責對非法證券活動犯罪案件涉案單位和個人進行審查、批捕和起訴,對有關監管單位和個人不履行職責進行查處;市中級法院負責依法對移送起訴的非法證券活動犯罪案件進行審判、執行,為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提供法律指導。 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機制由監測預警、性質認定、依法查處、督辦通報等環節組成,上述文件除了對各成員橫向的工作進行劃分,還根據案件的不同環節對各家機構的職責進行了分工。 在監測預警環節,上述文件要求“各成員單位負責對非法證券活動進行監測預警,對可能發生的非法證券活動定期組織排查,市工商局要定期把新注冊的投資、咨詢等類型企業情況提供給廈門證監局。各單位收到的與非法證券活動相關的投訴信息要及時書面報告協調辦;在性質認定環節,上述文件要求“對監測預警中發現的非法證券經營活動,經調查取證后,由協調辦負責性質認定”。 在依法處置環節,上述文件要求“對已經認定的非法證券活動案件,未構成犯罪的,由證券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并送檢察院備案。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履行偵查、審查起訴、審判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非法證券活動查處和善后處置工作,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在督辦通報環節,上述文件要求“協調辦對非法證券活動案件的查處工作應加強指導、協調和督辦。及時匯總分析相關工作信息和非法證券活動情況,定期編發工作簡報,及時向市政府和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各成員單位應及時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相關信息報送協調辦,配合做好工作簡報的編制工作。” 制定時間表 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同時下發的還有《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流程》。 《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流程》為每一項工作都制定了時間表。 在線索處理階段,“打非”工作流程要求“各成員單位聯絡員負責處理所在單位收到的與非法證券活動相關的投訴舉報信息。獲知相關信息后在3個工作日內報告協調辦。協調辦在收到非法證券活動線索后應立即進行登記,并報有關領導閱批”。 在立案報批階段,“打非”工作流程要求“協調辦綜合各成員單位提供的信息和已掌握的線索情況,通過暗訪等形式經初步調查取證后,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并通報有關成員單位。情況特殊的案件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做出決定的時間”。 在制定方案階段,“打非”工作流程要求“立案后,協調辦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有關單位協商制定好打擊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步驟、調查重點、職責分工、人員調配等”。 在現場打擊階段,“打非”工作流程要求“根據打擊工作方案成立聯合打擊工作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廈門市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一般案件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最遲不超過30個工作日。涉及其他省市、案情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不得超過90個工作日”。 在認定和處罰階段,“打非”工作流程要求“協調辦根據聯合打擊工作組調查了解的有關情況和證據資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對非法證券活動進行性質認定。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未構成犯罪的,由證券監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公安、檢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履行偵查、審查起訴、審判職責”。 通過一系列細致的規定,大大提高了執法的效率,至今,廈門已經對14家涉嫌非法證券活動的機構進行了現場執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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