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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盡快制定《國家經濟安全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1:55 中國經濟時報
顧海兵 曹帆 國家安全是一個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基本條件。傳統的國家安全主要是指國家的生存不受外來的威脅,軍事安全一直是其核心內容。但隨著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和世界政治經濟環境的變化,一些非傳統安全已經開始成為威脅一國國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在當前國際環境下,國家安全應該是包括國家政治安全(或國家軍事安全)、國家經濟安全和國家文化安全在內的一個體系,國家安全則是指國家擁有政治上的獨立、經濟上的自主和文化上的自成一家。在這三個方面的因素中,國家政治(軍事)安全是核心,國家經濟安全是基礎,國家文化安全則是前提。如果說國家安全是一座房子,則國家政治(軍事)安全是房頂,國家經濟安全是房基,國家文化安全則是房柱。隨著近代以來社會生產力的迅猛發展,軍事安全、文化安全越來越依賴于經濟(科技)安全,使經濟安全在整個國家安全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 冷戰結束后,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國家、區域間的聯系愈加緊密,隨之而來的貿易糾紛、經濟壁壘等國家經濟安全問題也愈加凸顯。因此,如何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也就成為我國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我們認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根本在于提供制度基礎,從預防做起,以監測為手段,保障重點資源、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優質穩定發展,而這些目的、原則及手段都需要通過法律明晰化。目前,我國尚沒有對應的獨立的經濟安全法律,只是在幾部法律法規中有一些零星的經濟安全條款,不能形成全面預防、集中應對的功能。由此,應盡早結合國情及國際發展趨勢,制定中國的《國家經濟安全法》。 1.有法可依——《國家經濟安全法》是保障我國經濟安全以及國家安全的基石。 一國經濟基礎的安全,將直接決定該國政治、軍事、文化、科技等其他層面的國家安全,從這個意義上講,經濟安全“一發而動全身”,經濟安全直接關系到國家競爭力乃至國家民族的生死存亡。市場經濟同時也是法制經濟,經濟安全法可以有效防止經濟安全中的系統性風險,從農業、能源、金融、外貿等諸多領域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有效運行提供一種安全機制,有利于實現我國經濟的持續優質穩定發展。 從國際態勢來看,蘇聯劇變、東歐解體后,隨著新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的調整,以軍事安全為首位的傳統國家安全逐漸讓位于以經濟安全為核心的非傳統國家安全,重視以經濟為基礎的綜合國力的較量。從世界經驗來看,主要國家都非常注重采取法律手段、經濟手段、政治手段乃至軍事手段來保證本國的經濟安全。其中,法律手段是各國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的基礎手段,在此基礎上輔以經濟手段、政治手段乃至軍事手段來實現保障經濟安全的目的。在和平與發展為主題的時代背景下,我國需要樹立科學、理性的經濟安全觀,而《國家經濟安全法》正是我國“有理、有利、有節”的保障國家經濟安全乃至國家安全的基石。 2.執法有據——《國家經濟安全法》有利于經濟安全問題處理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有利于經濟安全問題的解決步入良性的軌道。 從國內來看,經過近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初步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本世紀頭20年改革的主要任務就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2020年前建成更具活力和更加開放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此同時,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某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將長期存在,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正處于攻堅階段,在此階段,改革面臨著新形勢,呈現出新的特點,其艱巨性、負責性、系統性和風險性都將大大增加。因此,在這種轉型大背景下產生和存在的經濟安全問題,具有長期性、結構性和震蕩性,同時也具有轉換性和可變性。因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產生的經濟安全問題需要經濟安全法進行應對和處理。《國家經濟安全法》可以為我們處理經濟安全問題提供法律依據,有利于減小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風險和成本,有利于促進中國特色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發展。 從國際角度看,經濟全球化是世界經濟發展的大趨勢,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機遇和挑戰并存,機遇源于挑戰,只有積極應對挑戰才可能抓住發展的機遇,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當前我國的經濟安全面臨經濟全球化的諸多挑戰。從這個角度看,《國家經濟安全法》有利于我國迎接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經濟安全方面的挑戰。 3.善法有防——《國家經濟安全法》有利于預防經濟安全問題,防患于未然,為經濟安全提供重要的防護屏障。 經濟安全問題從發展狀態來看,可以分為已經發生的明顯經濟安全問題和還未發生的潛在經濟安全問題,潛在經濟安全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或者突然受到某種外部沖擊就會演變為明顯的經濟安全問題。從應對經濟安全的角度看,我們不僅要直接面對已經發生的明顯經濟安全問題,而且更多時候需要積極預防還未發生的潛在的經濟安全問題。一部高質量的《國家經濟安全法》(善法)不僅可以規定處理明顯經濟安全問題的程序和原則,而且可以通過其監測預警系統為防范潛在的經濟安全問題做出明確要求,成為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防護屏障。 以糧食安全和石油安全為例,充足的糧食儲備和石油儲備是一國從容應對糧食安全問題和能源安全問題的重要保證,重要資源儲備是一國防范潛在經濟安全問題的基本手段,而基于國家經濟安全的國家戰略儲備制度的建立和運行則需要相應的法律來做支撐。從現實來看,美國、日本等主要國家為了保障本國的糧食安全和石油安全,都先后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本國的糧食儲備和石油儲備的相關問題(如必須擁有的最低庫存等),保障了本國的糧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國家經濟安全法》可以對預防經濟安全問題和防范潛在經濟風險的重要制度做出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從而有利于積極預防經濟安全問題、事前降低經濟安全問題的風險。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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