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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正式發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01:38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侯捷寧 基金公司可能出現的利益輸送問題今后將得到有效防范。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全文詳見B4版)明確指出,基金公司應在投資管理活動中公平對待不同投資組合,嚴禁直接或者通過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資組合之間進行利益輸送。 公平交易制度所規范的范圍包括所有投資品種,以及一級市場申購、二級市場交易等所有投資管理活動,同時包括授權、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業績評估等投資管理活動相關的各個環節。 《指導意見》指出,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基金公司誠信水平和規范程度的重要標志,將成為監管部門對基金公司日常監管和做出行政許可的重要依據。 基金公司應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體系,加強交易執行環節的內部控制,并通過工作制度、流程和技術手段保證公平交易原則的實現。同時,應通過對投資交易行為的監控、分析評估和信息披露來加強對公平交易過程和結果的監督。 在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的內部控制上,《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應健全投資授權制度,明確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總監、投資組合經理等各投資決策主體的職責和權限劃分,合理確定各投資組合經理的投資權限。同時,應將投資管理職能和交易執行職能相隔離,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執行機會。 《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應對自身行為進行監控。例如,基金公司應對其他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異常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對于異常交易發生前后不同投資組合買賣該異常交易證券的情況進行分析。此外,基金公司還應分別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對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資組合的整體收益率差異、分投資類別(股票、債券)的收益率差異以及不同時間窗內(如日內、5日內、10日內)同向交易的交易價差進行分析。 另據記者了解,目前監管部門正在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投資管理人員管理的辦法,亦有保障公平交易行為的相關條款,其中一年內基金經理變動較為頻繁的基金公司,將被重點關注。 從根子入手,好! 從公平交易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制度環境入手,《指導意見》建立了解決公平交易問題的制度性措施。監管部門在加強基金管理公司行為監管,促進行業規范運作,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首先,擴展了公平交易的范疇,對有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的各個環節都有考慮,特別強調了對于議價交易和一級市場申購行為的公平交易管理。 其次,強調加強基金管理公司投資決策的內部控制。很多人認為公平交易的關鍵環節在于交易執行環節,但事實上投資決策才是最關鍵的環節。加強公司投資決策的內部控制,在投資決策環節實現真正公平,才是實現公平交易的制度基礎。 最后,強調基金管理公司的內外部監督,規定公司相關部門對投資交易行為進行監控和分析評估,并建立公司內部報告和外部信息披露制度,給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以外部壓力,使其進行利益輸送和不公平交易行為的動機降到最低。 整治基金公司利益輸送,從根子入手,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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