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上海電力 證券代碼:600021 編號:臨2008-06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于2008年3月27日在上海久事大廈會議中心召開,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9人,共持有代表公司1,324,941,391(拾三億二仟四佰九拾四萬一仟三佰九拾一)股有表決權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74.304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經本次股東大會認真審議,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同意公司關于同江蘇鹽城市人民政府合作重組江蘇八菱集團有限公司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反對股數 棄權股數 贊成比例 全體股東 1,324,941,391 1,324,940,691 0 700 99.9999% (二)同意公司關于提高為江蘇上電賈汪發電有限公司提供融資擔保額度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反對股數 棄權股數 贊成比例 全體股東 1,324,941,391 1,324,940,559 132 700 99.9999% (三)同意公司關于2007年度審計機構變更的議案 代表股份數 同意股數 反對股數 棄權股數 贊成比例 全體股東 1,324,941,391 1,324,940,691 0 700 99.9999%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王毅律師和沈誠律師見證。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是合法有效的。 四、備查文件 1.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公告; 2.股東大會決議及會議記錄; 3.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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