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2月25日新強聯公開信息顯示,洛陽新強聯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肖爭強、副總經理寇叢梅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經查,我局發現洛陽新強聯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存在個別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關聯議案中未回避表決、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六十條第一款、《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證監會公告〔2022〕17號)第六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決定如下:
對公司、肖爭強、寇叢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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