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暫停保薦許可3個月
■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中國證監會日前公布了對平安證券[微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包括平安證券、吳文浩、何濤,薛榮年等7名責任人受到警告、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等處罰。
中國證監會稱,經查明,平安證券在推薦萬福生科IPO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法定職責,出具的保薦書存在虛假記載。
一是平安證券在盡職調查中未勤勉盡責,未對萬福生科提供的資料和披露的內容進行獨立判斷。對萬福生科IPO申請文件和股票發行募集文件中無證券服務機構出具專業意見的內容,平安證券沒有獲得充分的盡職調查證據,沒有在綜合分析各種證據的基礎上對萬福生科提供的資料及披露的內容進行審慎核查和獨立判斷。
二是平安證券未審慎核查其他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未能發現萬福生科涉嫌造假的內容。
三是平安證券未對萬福生科的實際業務及各報告期內財務數據履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義務。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平安證券未能按照盡職調查工作要求,全面審慎核查萬福生科各報告期內財務狀況、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平安證券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中的財務數據,系直接引自萬福生科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而非由其在獲得充分證據基礎上進行獨立判斷。
平安證券保薦業務工作底稿中缺乏對萬福生科各報告期內的實際采購、銷售業務的核查記錄,遺漏萬福生科2008年、2009年銀行對賬單。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平安證券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2555萬元,并處以5110萬元罰款,暫停保薦業務許可3個月;對時任平安證券萬福生科項目保薦代表人吳文浩和何濤、時任平安證券總經理薛榮年、時任平安證券總經理助理曾年生、時任平安證券總公司投資銀行事業部上海業務負責人崔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對平安證券萬福生科項目組成員湯德智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