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401 證券簡稱:路維光電 公告編號:2024-092
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23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深圳市南山區南山街道桂灣社區夢海大道5035號華潤前海大廈A座9樓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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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數量占公司表決權數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權登記日公司回購證券專用賬戶的1,215,090股股份。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杜武兵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出席7人,董事劉臻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肖青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變更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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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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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為普通決議事項,已獲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議案1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觀韜(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師:楊健、石明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維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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