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6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交易目的: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為了降低原材料價格、匯率大幅波動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提升公司整體抵御風險能力,增強公司財務穩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圍內的子公司擬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 交易品種: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交易品種僅限于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原材料紙漿期貨品種;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交易品種為外匯匯率和外匯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歐元等幣種。
● 交易工具:期貨合約、外匯遠期、外匯期權、外匯掉期、利率遠期、利率互換等外匯衍生品及其組合。
● 交易場所: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場所為上海期貨交易所;外匯套期保值交易場所為經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具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
● 交易金額: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預計動用的保證金和權利交易上限(包括為交易而提供的擔保物價值、預計占用金融機構授信額度,為應急措施所預留保證金等)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預計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約價值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預計不超過10,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
● 已履行的審議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上述事項在董事會審議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特別風險提示:公司進行的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遵循合法、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不以投機為目的,但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場風險、資金風險、流動性風險、技術風險、政策風險、匯率波動風險、履約風險、操作風險等,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情況概述
(一)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1、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
公司主要從事裝飾原紙的研產銷業務,紙漿是公司生產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鑒于近年來紙漿價格受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比較明顯,為了降低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成本的影響,有效控制市場風險,提升公司整體抵御風險能力,增強財務穩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擬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期貨套期報保值業務交易品種選擇為與公司及子公司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原材料紙漿期貨品種,預計將有效控制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敞口。
2、交易金額
公司及子公司擬進行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預計動用的保證金和權利交易上限(包括為交易而提供的擔保物價值、預計占用金融機構授信額度,為應急措施所預留保證金等)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預計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約價值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在上述額度內可循環滾動使用。在審批有效期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交易的收益進行再交易的相關金額)不超過上述額度。
3、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
4、交易方式
公司開展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場所為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品種僅限于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原材料紙漿期貨品種,交易工具為標準期貨合約。
上述交易類型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一一交易與關聯交易(2023年1月修訂)》的規定。
5、授權及期限
在上述額度范圍和期限內,董事會授權期貨套期保值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套期保值業務相關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貨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及流程開展業務。授權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1、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
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境外購銷業務占比逐步提升,且多采用外幣結算,當匯率出現大幅波動時,匯兌損益對公司的經營業績會造成一定影響。為合理規避外匯市場的風險,防范匯率大幅波動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增強公司財務穩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圍內的子公司擬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適度開展外匯套期業務。
本次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工具選擇為與公司及子公司貿易背景、經營方式、經營周期等相適應的外匯交易品種與交易工具,預計將有效控制匯率波動風險敞口。
2、交易金額
公司及子公司擬進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不超過10,000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該額度在審批期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如需保證金,保證金為公司自有資金。在審批有效期內,任一時點的交易金額(含前述交易的收益進行再交易的相關金額)不超過上述額度。
3、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
4、交易方式
主要與經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具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交易品種主要為外匯匯率和外匯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歐元等幣種。主要通過外匯遠期、外匯期權、外匯掉期、利率遠期、利率互換等外匯衍生品及其組合等金融工具進行。
上述交易類型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一一交易與關聯交易(2023年1月修訂)》的規定。
5、授權及期限
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董事會授權總經理或其授權代理人行使決策權并審核簽署相關法律文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具體實施與管理。授權期限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上述事項在董事會審議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事項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相關決策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托,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為了對沖原材料價格及匯率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有利于規避市場風險,實現公司長期穩健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可行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并同意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三、交易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1、交易風險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進行的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遵循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穩定采購成本的原則,實施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可以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但套期保值業務也會存在一定風險,具體如下:
(1)市場風險:市場發生系統性風險;期貨和現貨價格出現背離;期貨合約流動性不足等。
(2)資金風險:期貨交易采取保證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額過大,可能造成資金流動性風險,甚至因為來不及補充保證金而被強行平倉帶來實際損失。
(3)流動性風險:期貨交易中,受市場流動性不足的限制,期貨交易可能因為成交不活躍,造成難以成交而帶來流動風險。
(4)技術風險:可能因為計算機系統不完備導致技術風險。
(5)政策風險:期貨市場法律法規等政策如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引起市場波動或無法交易,從而帶來的風險。
2、風險控制措施
(1)將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與公司生產經營相匹配,嚴格控制期貨頭寸,持續對套期保值的規模、期限進行優化組合,確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將合理使用自有資金用于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嚴格控制期貨套期保值的資金規模,合理計劃和使用保證金,在審議額度及期限內實施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同時,合理選擇保值時點,避免市場流動性風險。
(3)公司已制定《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對套期保值業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審批權限、業務流程、交易風險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所有參與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員權責分離,不得交叉或越權行使其職責,確保相互監督制約。同時不斷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綜合素質。
(4)公司設立符合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及相關設施,確保交易工作正常開展。當發生故障時,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以減少損失。
(5)加強對國家及相關管理機構相關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時合理地調整套期保值思路與方案。
(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1、風險分析
公司進行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遵循合法、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不以投
機為目的,所有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均以正常跨境業務為基礎,但仍會存在一定的
風險:
(1)匯率波動風險:匯率變化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在外匯匯率走勢與公司判斷匯率波動方向發生大幅偏離的情況下,公司鎖定匯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過不鎖定時的成本支出,從而造成公司損失;
(2)履約風險:在合約期限內合作金融機構出現經營問題、市場失靈等重大不可控風險情形或其他情形,導致公司合約到期時不能以合約價格交割原有外匯合約,即合約到期無法履約而帶來的風險;
(3)內部操作風險: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專業性較強,復雜程度較高,可能會由于內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員水平而造成風險。
2、風險控制措施
(1)為防范內部控制風險,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外匯交易行為均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托,基于規避風險的目的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禁止進行投機和套利交易,嚴格遵循合法、審慎、安全、有效的原則,選擇流動性強、風險可控的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2)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進行審查;
(3)為避免匯率大幅波動帶來的損失,公司會加強對匯率的研究分析,實時關注國際市場環境變化,當外匯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時,及時上報,積極應對,妥善處理,最大限度的避免匯兌損失;
(4)為控制交易違約風險,公司僅與具備合法業務資質的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規避可能產生的風險;
(5)公司將合理使用自有資金用于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嚴格控制外匯套期保值的資金規模,合理計劃和使用保證金,在審議額度及期限內實施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
(6)嚴格執行公司《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建立嚴格內部風險報告制度,制定對應的風險監控方案,形成高效的風險監控預警制度,以及風險測算體系;建立有效的內控制度,專業人員針對不同的實際情況制定交易策略,根據公司內部相關審議程序通過決策方案。
四、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子公司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為提高應對原材料價格及匯率波動風險的能力,降低原材料價格及匯率大幅波動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有利于增強公司財務穩健性。
公司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一一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一一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一金融工具列報》的相關規定及其指南,對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進行相應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7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為提高公司票據資產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優化財務結構,公司擬開展票據池業務,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票據池額度,票據池額度可以循環滾動使用。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票據池業務情況概述
(一)業務概述
票據池業務是指合作銀行為滿足企業客戶對所持有的匯票進行統一管理、統籌使用的需求,向企業提供的集票據托管和托收、票據質押池融資、票據貼現、票據代理查詢、業務統計等功能于一體的票據綜合管理服務業務。
(二)合作銀行
擬開展票據池業務的合作銀行為國內資信較好的商業銀行,具體合作銀行根據公司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關系,以及商業銀行票據池服務能力等綜合因素選擇。
(三)有效期限
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四)實施額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票據池額度,即用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質押、抵押的票據余額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業務期限內,該額度可以循環滾動使用。
(五)擔保方式
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票據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據質押、保證金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
二、開展票據池業務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過開展票據池業務,公司可以將收到的匯票存入合作銀行進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銀行代為辦理保管、托收等業務,有利于優化財務結構,減少管理風險,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據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據作質押,實施不超過質押金額的匯票開具等業務,用于支付供應商貨款等,有利于減少資金閑置,提高資金利用率。
三、票據池業務的風險與風險控制
(一)流動性風險
公司開展票據池業務,需在合作銀行開立票據池保證金賬戶,作為票據池項下質押票據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賬賬戶。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況會導致托收資金進入票據池保證金賬戶,對資金的流動性有一定影響。
風險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過用新收票據入池置換保證金方式解除這一影響,資金流動性風險可控。
(二)擔保風險
公司以進入票據池的匯票作質押,向合作銀行申請開具匯票用于支付供應商貨款等。隨著質押票據的到期,辦理托收解付,若票據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質押擔保的票據額度不足,導致合作銀行要求公司追加擔保。
風險控制措施:公司與合作銀行開展票據池業務后,將安排專人與合作銀行對接,建立票據池臺賬、跟蹤管理,及時了解到期票據托收解付情況和安排新收票據入池,保證入池票據的安全和流動性。
四、決策程序和組織實施
(一)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本次票據池業務期限和實施額度內決定有關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選擇合作金融機構、確定合作條件、不同法人主體之間相互使用額度調配以及相關協議簽署等。
(二)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票據池業務,公司及子公司財務部門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票據池業務進展情況,如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風險,并第一時間向公司管理層及董事會報告;
(三)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票據池業務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四)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票據池業務的具體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開展票據池業務,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動資產的使用效率,減少公司對票據管理的成本,優化財務結構,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事項的審議及決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8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申請2025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2025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為保證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產經營、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根據公司目前實際情況,公司及子公司計劃向銀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75億元的銀行授信額度,公司及子公司將依據資金使用計劃和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用于安排本年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等業務。
上述授信額度不等于公司實際融資金額,實際授信額度最終以銀行最后審批的授信額度為準,具體融資金額將視公司及子公司運營資金的實際需求來確定。在授信期限內,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
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層在以上額度范圍審批具體融資使用事項及融資金額并簽署相關授信的法律文書,辦理有關手續等。上述銀行綜合授信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本次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81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減少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減少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現將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議案》,公司擬將已回購股份中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進行變更,由原方案“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即公司擬對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813,040股股份股進行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回購股份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由464,704,930股減少至463,891,890股,公司注冊資本因此由464,704,930元減少至463,891,890元。
二、《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修訂情況
鑒于上述總股本、注冊資本變更,公司擬對現行《公司章程》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具體修訂情況如下:
■
除上述條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保持不變,變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訂)》。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訂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本次相關工商變更登記及章程備案(上述變更內容以工商登記機關最終核準的為準),授權有效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次相關工商變更登記及章程備案辦理完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82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5年1月8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5年1月8日 14:00
召開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濱河北路18號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5年1月8日
至2025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披露的相關公告。
2、特別決議議案:議案5、議案6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議案5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議案4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杭州華旺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鈄正良、鈄江浩、鈄正賢、鈄粲如、周曙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不涉及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方式
1、法人/其他組織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其他組織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托書。
2、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復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并提供上述規定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登記時間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收到的郵戳為準。
(二)現場登記時間
2025年1月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記地點及授權委托書送達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濱河北路18號公司會議室。
六、其他事項
聯系人:陳蕾
聯系電話:0571-63750969
傳真號碼:0571-63750969
電子郵箱:hwkjdmb@huawon.cn
與會股東食宿和交通費自理,會期半天。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8日召開的貴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2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6日通過書面的方式送達各位監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
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盧偉鋒先生主持。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是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公司與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定價公允、合理,關聯方按照合同規定享有其權利、履行其義務,未發現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益的情況,未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產生負面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于申請2025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為滿足自身經營發展的需要,取得一定的銀行授信 額度,有利于做好資金周轉安排,確保經營需要,保持經營工作的持續穩定,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實現健康穩定的發展。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具有足 夠的償債能力,公司已經制定了嚴格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能夠有效防范風險。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開展票據池業務,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動資產的使用效率,減少公司對票據管理的成本,優化財務結構,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事項的審議及決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關于預計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公司與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定價公允、合理,關聯方按照合同規定享有其權利、履行其義務,未發現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益的情況,未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產生負面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1、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9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預計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預計的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必需,定價公允、結算時間與方式合理,不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選擇的合作關聯方均具備良好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可降低公司的經營風險,有利于公司正常業務的持續開展,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此形成對關聯方的依賴,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2024 年12月23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鈄正良、鈄江浩、童盛軍回避表決。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與本次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應在表決時予以回避。
本事項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表了審查 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預計與關聯方發生的各項關聯交易是正常的業務 需要,各項關聯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價方式執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 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關聯交易 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單位:萬元
■
注:1、上述2024年1-11月實際發生金額為初步核算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將于202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公司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請以公司2024年年度報告為準。
2、馬鞍山慈興熱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興熱能”)原為公司控股孫公司,由公司全資子公司馬鞍山華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鞍山華旺”)持有75%的股權,馬鞍山華旺于2024年9月轉讓了持有慈興熱能75%的股權,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工商變更,慈興熱能股權轉讓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童盛軍先生擔任慈興熱能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第6.3.3條相關規定,在過去12個月內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體以外的法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故慈興熱能于股權轉讓后的12個月內(即2024年10月-2025年9月)為公司關聯方。上述2024年實際發生金額、預計金額及對應期間均為2024年10-12月。
(二)2025年度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單位:萬元
■
注:1、上述2024年1-11月實際發生金額為初步核算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將于202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公司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請以公司2024年年度報告為準。
2、由于股權轉讓事宜,慈興熱能于2024年10月-2025年9月期間為公司關聯方,上述慈興熱能2024年1-11月實際發生金額及對應期間為2024年10-11月,2025年的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及對應期間為2025年1月-9月。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杭州華旺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
2、關聯關系: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要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華旺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697,633.10萬元,凈資產469,006.94萬元,營業收入413,979.04萬元,凈利潤60,698.08萬元。 (上述數據為合并口徑)
4、履約能力:關聯方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二)杭州臨安華旺熱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
2、關聯關系: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要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臨安華旺熱能有限公司總資產28,604.05萬元,凈資產11,498.75萬元,營業收入11,066.30 萬元,凈利潤4,733.90萬元。
4、履約能力:關聯方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三)杭州華旺匯科投資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
2、關聯關系:該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與公司構成關聯關系。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要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華旺匯科投資有限公司總資產18,279.69萬元,凈資產15,447.64萬元,營業收入344.54萬元,凈利潤1,161.33萬元。
4、履約能力:關聯方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四)馬鞍山慈興熱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況:
■
2、關聯關系:慈興熱能原為公司控股孫公司,由公司全資子公司馬鞍山華旺持有75%的股權,馬鞍山華旺于2024年9月轉讓了慈興熱能75%的股權,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工商變更,慈興熱能股權轉讓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童盛軍先生擔任慈興熱能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第6.3.3條相關規定,在過去12個月內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體以外的法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故慈興熱能于股權轉讓后新增成為公司的關聯方。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要財務數據(已經審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馬鞍山慈興熱能有限公司總資產4,291.63萬元,凈資產2,039.47萬元,營業收入8 ,991.12萬元,凈利潤-418.79萬元。
4、履約能力:關聯方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根據關聯交易方的財務狀況,具備充分的履約能力,能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本公司與各關聯方的各項交易根據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則進行。交易價格均按照市場公允價格執行,當交易的商品或勞務沒有明確的市場價格和政府指導價時,交易雙方經協商確定合理的交易價格,并簽訂相關的關聯交易協議。
四、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上述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資源、降低經營成本的重要手段,對公司長遠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各項日常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等價有償的一般商業原則,有利于公司相關業務的開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權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發生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及資產獨立性等產生不利影響。
五、備查文件
1、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2024年第二次會議審查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80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公司擬將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已回購但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
● 擬注銷股份數量:813,040股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議案》,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對已回購股份中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進行變更,由原方案“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及注銷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回購股份情況概述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股份回購,后續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5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1,000萬元(含);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70元/股(含);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5)。
截至2023年1月17日,公司本次回購期限屆滿,已實際回購公司股份 3,126,840股,占公司當時總股本的0.9411%,回購最高價格20.71元/股,回購最低價格16.55元/股,回購均價18.29元/股,使用資金總額57,174,856.50元(不含交易費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股份期限屆滿暨回購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
二、回購股份使用情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并于2024年5月6 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4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公司實施2024 年員工持股計劃。
2024 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過戶登記確認書》,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所持有的2,313,8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6 日以非交易過戶的方式過戶至公司2024年員工持股計劃賬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4年員工持股計劃完成股票非交易過戶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公司股份數量為813,040 股。
三、本次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原因及內容
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 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對已回購股份中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進行變更,由原方案“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除該項內容進行變更外,回購方案的其他內容均不作變更。
四、本次回購股份注銷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股份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數由464,704,930股變更為463,891,890股。
單位:股
■
注:實際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股份注銷完成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結構表為準。
五、本次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研發、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也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權分布情況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
六、本次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的決策程序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議案》,本次變更事項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生效。同時,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股份注銷的相關手續。公司后續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審議程序并相應進行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1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6日通過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鈄江浩先生主持,部分監事、高管列席會議。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
本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表審核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事項是正常的業務需要,各項關聯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價方式執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6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關聯董事鈄正良先生、鈄江浩先生、童盛軍先生回避表決。
(二)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5年度對外擔保預計額度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關于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本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表審核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的相關決策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以正常生產經營為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為依托,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為了對沖原材料價格及匯率波動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有利于規避市場風險,實現公司長期穩健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是可行的,風險是可以控制的。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開展期貨和外匯套期保值業務,并同意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五)審議通過《關于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關于申請2025年度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七)審議通過《關于預計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表審核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預計與關聯方發生的各項關聯交易是正常的業務需要,各項關聯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價方式執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6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關聯董事鈄正良先生、鈄江浩先生、童盛軍先生回避表決。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回購股份用途并注銷的議案》
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對已回購股份中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進行變更,由原方案“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九)審議通過《關于減少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擬將已回購股份中尚未使用的813,040股股份用途進行變更,由原方案“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為“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即公司擬對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813,040股股份股進行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回購股份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由464,704,930股減少至463,891,890股,公司注冊資本因此由464,704,930元減少至463,891,890元。
鑒于上述總股本、注冊資本變更,公司擬對現行《公司章程》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審議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專門會議2024年第二次會議審查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5377 證券簡稱:華旺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3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 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必需,定價公允、結算時間與方式合理,不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選擇的合作關聯方均具備良好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可降低公司的經營風險,有利于公司正常業務的持續開展,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此形成對關聯方的依賴,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0日分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以及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關聯董事鈄正良、鈄江浩、童盛軍回避表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增加的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在3,000萬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絕對值低于5%,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事項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并發表了審查意見,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是基于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各項關聯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價方式執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情況
單位:萬元
■
注:馬鞍山慈興熱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慈興熱能”)原為公司控股孫公司,由公司全資子公司馬鞍山華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鞍山華旺”)持有75%的股權,馬鞍山華旺于2024年9月轉讓了持有慈興熱能75%的股權,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工商變更,慈興熱能股權轉讓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童盛軍先生擔任慈興熱能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第6.3.3條相關規定,在過去12個月內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體以外的法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故慈興熱能于股權轉讓后的12個月內(即2024年10月-2025年9月)為公司關聯方。上述慈興熱能本次增加預計金額及對應的期間為2024年10-12月,2024年1-11月實際發生金額及對應期間為2024年10-11月。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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