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臨2024-051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日常生產經營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合同類型:日常經營性合同。
● 合同總金額:54,152萬元(含稅)人民幣。
● 合同生效條件: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合同生效。
● 對公司當期業績的影響: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對公司業績具有積極作用。
一、簽訂合同情況概述
近日,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全資子公司包頭北方創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創公司”)與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鐵路貨車采購項目合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向北創公司采購了C70E型通用敞車和GQ70型輕油罐車,合同總金額54,152萬元(含稅)人民幣。
二、合同涉及主要條款
(1)交付時間:分兩批次交付,分別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15日前交付完成。
(2)交付地點:呼和浩特局新賢城站。
(3)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合同的供貨技術條件,以及國家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現行技術政策、技術標準執行。
三、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對公司業績具有積極作用,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不構成影響。
四、合同履行的風險分析
合同已對合同主體、質量標準、合同價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內容作出了明確約定,合同各方主體履約能力良好,具備履行合同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可能會導致相關合同內容無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鐵路貨車采購項目合同》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2024-052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23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民主路公司二樓視頻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由王永樂董事長主持,會議采取現場及網絡相結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候選董事3人,出席3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候選監事1人,出席1人;
3、公司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李志強出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增補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3、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章程》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4、議案名稱:關于增補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5、關于更換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部分獨立董事議案
■
(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由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網絡投票服務平臺提供。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律師:丁旭、趙容正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會議召集人、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 上網公告文件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關于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 報備文件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臨2024-054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屆二十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6名(其中獨立董事3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6名。
●本次董事會沒有議案有反對或棄權票。
●本次董事會議案全部獲得通過。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七屆二十次董事會會議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書面和郵件形式告知全體董事。
(三)本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3日以現場方式召開并形成決議。
(四)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6名(其中獨立董事3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6名。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出席董事審議,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議案》。
鑒于公司已完成第七屆董事會部分董事的更換和增補,同意對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整,調整后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如下:
審計風險防控委員會:王致用、王永樂、陳陽、楊為喬、苑士華,召集人王致用。
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楊為喬、陳陽、王致用,召集人楊為喬。
戰略投資與預算委員會:王永樂、丁利生、陳陽,召集人王永樂。
科技發展規劃委員會:王永樂、丁利生、苑士華,召集人王永樂。
表決情況: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表決通過。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
七屆二十次董事會決議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臨2024-053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獨立董事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中關于“獨立董事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六年”的規定,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戈德偉先生、鄧騰江先生、徐佳賓先生、王洪亮先生、趙杰先生連續任職已滿六年,因此申請辭去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相關專門委員會的職務,并不在公司擔任其他任何職務。
獨立董事戈德偉、鄧騰江、徐佳賓、王洪亮、趙杰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專門委員會委員期間,始終把公司經營發展放在首位,發揮專業優勢和行業經驗,主動研究政策法規,在工作中勤勉盡責,嚴守職業操守,充分發揮決策和監督職能,為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和高質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董事會對五位獨立董事在本公司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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