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59 證券簡稱:有方科技 公告編號:2024-07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全資子公司為母公司提供擔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東莞有方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有方”)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經東莞有方內部審議通過,同意為公司在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的人民幣0.5億元綜合授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擔保事項屬于子公司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法人提供擔保,已履行東莞有方內部股東決議審議程序,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厩闆r
公司根據業務發展規劃,并結合公司的融資需求,預計向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金額為人民幣0.5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東莞有方為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為保證人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實際擔保金額以銀行批復為準。
(二)本次擔保事項的內部決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擔保事項屬于子公司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法人提供擔保,已履行東莞有方內部股東決議審議程序,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
經核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保證范圍: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和所有其他應付的一切費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和所有其他應付的一切費用增加而實際超出債權最高本金限額的部分,保證人自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債權最高本金限額的部分,保證人也自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保證期間: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約定債務分筆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每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進口開證、備用信用證和銀行保函(擔保)等表外業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兩年。
4、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兩年。
5、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三)擔保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條款:本合同項下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原告選擇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四)具體擔保金額、擔保期限以及簽約時間以實際簽署的合同為準。公司管理層將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的需要,在擔保額度內辦理具體事宜,同時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代表)簽署上述擔保額度內的擔保合同等各項法律文件。超出授權范圍外的其他事項,公司將另行履行決策程序。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東莞有方為公司提供擔保風險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資能力,保證公司正常的營運資金需求,滿足公司經營發展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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