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95 證券簡稱:正弦電氣 公告編號:2024-054
深圳市正弦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正弦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
東淮安力達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原“深圳市信通力達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淮安力達”)持有公司股份2,57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2.97%,該股份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自身資金需求,淮安力達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三個
月內,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916,000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6%。其中,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若減持期間公司有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減持股份數量將進行相應的調整。
● 其他提示
淮安力達系公司員工持股平臺,本次股份減持為淮安力達持股平臺內的其
他合伙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監高均承諾不參與本次股份減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東淮安力達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告知函》,現將減持計劃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
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
預披露期間,若公司股票發生停牌情形的,實際開始減持的時間根據停牌時間相應順延。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東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股東淮安力達在首次公開發行前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諾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業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在股票鎖定期屆滿后2年內,本企業減持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減持價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若公司發生分紅、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為按照相應比例進行除權除息調整后用于比較的發行價,以下同)。如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連續20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股票收盤價低于發行價,則第1項所述鎖定期自動延長6個月。
(3)前述鎖定期屆滿后,本企業若減持公司的股份,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在本企業持股期間,若股份鎖定和減持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發生變化,則本企業愿意自動適用變更后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及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
(4)如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本企業承諾接受以下約束措施:
1)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原因并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減持;
3)因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公司股票的收益歸公司所有。如本企業未將前述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則公司有權扣留應付本企業現金分紅中與本企業應上交公司的違規減持所得金額相等的現金分紅。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屬于上市時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減持首發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是公司股東淮安力達根據自身資金需求進行的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在減持期間,淮安力達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數量和減持價格等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及股東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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