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0 證券簡稱:飛馬國際 公告編號:2024-043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及子公司前期重整涉及的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或“飛馬國際”)于2021年11月披露了《關于法院裁定確認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6),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或“法院”)裁定確認《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飛馬國際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于2021年5月披露了《關于重整及執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4),深圳中院裁定確認《深圳駿馬環保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駿馬環保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并終結深圳駿馬環保有限公司(注:以下簡稱“駿馬環保”,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破產重整程序。截至目前,自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公告之日起算已滿三年,公司就擬處置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事項,以及駿馬環保前期重整留債債務清償延期事項的相關情況予以披露如下:
一、公司擬處置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事項
(一)公司前期重整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0年9月披露了《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4)、《關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7),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了對公司重整的申請,并指定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重整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公司于2020年12月披露了《關于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28),深圳中院作出(2020)粵03破568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飛馬國際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進入《飛馬國際重整計劃》執行階段。
公司于2021年11月披露了《關于公司重整計劃執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5),公司重整計劃載明的執行完畢標準事項已全部實施完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請裁定確認《飛馬國際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披露了《關于法院裁定確認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6),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20)粵03破568號之十三《民事裁定書》,深圳中院裁定確認《飛馬國際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并終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歸正常發展軌道。
(二)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基本情況
根據《飛馬國際重整計劃》之規定,已提存的剩余抵債股票自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公告之日起滿三年后不再進行追加分配,將由公司根據股東大會生效決議進行處置,處置所得歸屬公司。截至目前,自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公告之日起算已滿三年,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8,000萬余股。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2024年5月23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管理層處置重整計劃已提存剩余償債股票的議案》,同意授權管理層屆時處置公司重整計劃已提存剩余抵債股票,處置所得歸屬公司,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06)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21)。
(三)剩余抵債股票擬處置計劃
鑒于自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公告之日起算已滿三年,公司股東大會亦已批準授權管理層處置公司重整計劃已提存剩余抵債股票,公司已于近期向深圳中院及管理人申請將提存的剩余抵債股票80,735,226股(具體數量以深圳中院最終確定數據為準,下稱拍賣標的)進行拍賣處置并將處置變現實際歸集至管理人賬戶的金額劃轉至公司賬戶,用于公司補充流動資金以及清償駿馬環保前期重整留債債務。
日前,經查閱京東破產拍賣網絡平臺(網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管理人將于2024年12月28日10時至2024年12月29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京東破產拍賣網絡平臺上對拍賣標的進行公開競價拍賣,具體情況如下:
■
注:本次拍賣的具體情況詳見管理人在京東破產拍賣網絡平臺上發布的《競買公告》以及相關公告資料。
截至目前,本次拍賣處置事宜尚處于公告階段,后續將涉及競拍、繳款、股權變更過戶等環節,拍賣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有關事項進展并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敬請投資者關注、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二、子公司駿馬環保前期重整留債債務清償延期事項
(一)駿馬環保前期重整基本情況
公司于2020年9月披露了《關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東、子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0-085)、《關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7),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了對駿馬環保重整的申請,并指定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2020年12月披露了《關于法院裁定批準子公司重整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132),深圳中院作出(2020)粵03破566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駿馬環保重整計劃》并終止駿馬環保重整程序,駿馬環保重整進入《駿馬環保重整計劃》執行階段。
公司于2021年5月披露了《關于重整及執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1),《駿馬環保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駿馬環保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申請書》,請求裁定確認《駿馬環保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駿馬環保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披露了《關于重整及執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54),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粵03破566號之二《民事裁定書》,主要內容為:一、確認《駿馬環保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二、終結駿馬環保破產重整程序。
(二)駿馬環保前期重整留債情況以及留債清償延期事項
公司前期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綿陽市商業銀行取得綜合授信40,000萬元,經管理人審核并報深圳中院裁定確認,截至2020年9月16日(公司重整法院正式裁定受理日)該筆授信余額(債權金額)為36,249.46萬元。由于駿馬環保為公司該筆授信提供質押擔保,且駿馬環保亦已于2020年9月16日被深圳中院裁定進行協同重整,該筆授信債權被留債于駿馬環保。根據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23日裁定批準的《駿馬環保重整計劃》,該筆授信余額由駿馬環保自《駿馬環保重整計劃》批準之日起5年內清償完畢(前二年不償還本金,自第三年開始每年12月15日前償還本金金額的三分之一,本金部分共分三期清償完畢),延期清償期間的利息以未償還的本金金額為基數,按照重整計劃批準當月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LPR的年利率確定,由駿馬環保按季付息。
截至目前,駿馬環保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按季度向綿陽市商業銀行支付利息,并于2023年12月13日完成了第一筆本金約12,083.15萬元的清償,第二筆本金約12,083.15萬元應于2024年12月15日前進行清償,由于上述公司擬處置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事項尚在推進中(處置變現所得將用于公司補充流動資金以及清償駿馬環保前期重整留債債務),該到期留債債務清償將需延期支付,公司已與綿陽市商業銀行就前述延期支付事宜達成一致,并向深圳中院及管理人申請加快處置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事項,爭取盡快將處置變現所得劃轉公司進行債務清償。公司將根據后續有關事項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敬請投資者關注、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三、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公司前期重整剩余抵債股票處置后,處置所得歸屬公司,在會計處理上將計入“資本公積”增厚公司凈資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及增加公司償債資源,預計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影響,具體處置所得金額及影響請以公司后續披露的經審計后的財務報告信息為準。截至目前,本次拍賣處置事宜尚處于公告階段,后續將涉及競拍、繳款、股權變更過戶等環節,拍賣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有關事項進展并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敬請投資者關注、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2、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產經營一切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駿馬環保前期重整留債債務清償延期事項未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已與綿陽市商業銀行就前述延期支付事宜達成一致,后續將按約定予以清償。公司將積極加快推進盤活公司資產,強化公司現金流規劃與使用安排,密切做好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持續提升與合作伙伴的良好關系,致力保障公司穩健經營,實現共贏發展。后續,公司將根據有關事項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敬請投資者關注、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3、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