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778 證券簡稱:國晟科技 公告編號:臨2024-074
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結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授予登記日:2024年12月1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記數量及授予價格:1,378.4978萬股,1.82元/股
● 股票期權登記數量及行權價:1,378.4978萬份,3.63元/份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關規定,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權益授予情況
(一)權益授予的具體情況
根據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的議案》,確定以2024 年11月19 日作為首次授予日,向56名激勵對象授予1,378.4978萬股限制性股票、1,378.4978萬份股票期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實際首次授予情況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1月19日
2、首次授予數量:限制性股票1,378.4978萬股,股票期權1,378.4978萬份
3、首次授予人數:56人
4、首次授予價格及行權價格: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1.82元/股;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3.63元/份。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實際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差異說明
鑒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首次授予中有3名激勵對象在知悉本次激勵計劃后至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行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并基于審慎原則,公司決定不再將上述3名激勵對象列入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同時17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首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9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根據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數量進行了調整。本次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76人調整為5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由2,057.1400萬股調整為1,378.4978萬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由不超過514.2850萬股調整為不超過344.6200萬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由2,057.1400萬份調整為1,378.4978萬份,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由不超過514.2850萬份調整為不超過344.6200萬份。
除上述調整內容外,本次激勵計劃其他相關內容與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計劃相關內容一致。
(二)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名單及實際授予情況
1、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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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數值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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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數值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權/解除限售安排情況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況:
(1)有效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至激勵對象首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72個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別為自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期間激勵對象根據本次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解除限售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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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期權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權安排:
(1)股票期權的有效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有效期自其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股票期權全部行權或注銷之日止,最長不超過72個月。
(2)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和行權安排
首次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分別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36個月。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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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對象必須在各期期權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完畢。若達不到行權條件,則當期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若符合行權條件,但未在該行權期內行權的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
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且不得為下列區間日(相關規定發生變化的,自動適用變化后的規定):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15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5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三、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根據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27日出具的《驗資報告》(眾環驗字(2024)0600011號),截至2024年11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常傳波、張聞斌、姚麒等56名股權激勵對象繳納的限制性股票認購款人民幣25,088,659.96元,其中計入股本13,784,978.00元,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11,303,681.96元。
四、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登記情況
(一)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情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手續,并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378.4978萬股。
(二)股票期權的登記情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手續,授予登記的股票期權數量為1,378.4978萬份,具體情況如下:
(1)期權名稱:國晟科技期權
(2)期權代碼(分三期行權):1000000772、1000000773、1000000774
(3)股票期權登記完成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五、授予前后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由642,857,142股增加至656,642,120股,公司控股股東國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晟能源”)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108,295,827股,占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股本總額的16.85%;本次授予登記完成后,國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不變,占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股本總額的16.49%,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控制權發生變化。
六、股權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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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公司本激勵計劃所籌集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對最近一期財務報告的影響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公司將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日/行權日期間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可行權的人員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解除限售/可行權權益的數量,并按照權益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將對公司相關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董事會確定首次授予日為2024年11月19日,則根據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總額確認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的激勵成本,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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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上述成本攤銷預測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授予日、授予日收盤價、授予/行權價格、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數量有關,同時提請股東注意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
2、本次激勵計劃成本攤銷對公司經營成果影響的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計,在不考慮本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若考慮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骨干員工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本激勵計劃帶來的公司業績提升將遠高于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特此公告。
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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