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717 證券簡稱:天域生態 公告編號:2024-060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是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9號),追溯調整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
● 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影響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不影響現金流量表。
● 追溯調整將導致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減少32,788,750.00元和增加32,788,750.00元;2022年年末凈資產、總資產均減少32,788,750.00元。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不會導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報告出現盈虧性質的改變。
● 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06月0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同意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對前期相關會計差錯進行更正。本次更正涉及追溯調整,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差錯更正概述
公司于2022年年末對持有的參股公司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之源”)35%股權進行資產減值測試,采用聚之源擬引入第三方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元股份”)投資的估值報價作為可收回金額;直至2023年4月,聚之源與公司、豐元股份仍在商議豐元股份增資聚之源的方案及估值,但最終未簽訂正式的股權投資協議;2023年6月,公司通過豐元股份披露的《關于終止對外投資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公告》方才得知豐元股份已經終止投資聚之源公司。
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以下簡稱“重慶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9號)《關于對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的《關于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8)。
公司收到決定書后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落實決定書所涉問題的梳理和整改。根據上海申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申威”)以2022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出具的《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持有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5%股權進行資產減值測試涉及的其可收回金額追溯資產評估報告》(滬申威評報字(2024)第0287號)。經評估,公司持有的聚之源35%股權于評估基準日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額為121,270,000.00元,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159,845,000.00元,應增加計提減值準備38,575,000.00元,2022年年度報告中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相應調減32,788,750.00元;2023年末公司持有的聚之源35%股權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0元,2023年年度報告中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相應調增32,788,750.00元。
二、本次會計差錯更正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對上述前期會計差錯采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更正,相應對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及附注進行調整,本次調整涉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相關科目,不會導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報告出現盈虧性質的改變,影響的財務報表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更正事項對2022年度財務報表的影響
1、合并資產負債表
單位:人民幣_元
■
2、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單位:人民幣_元
■
3、合并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_元
■
4、母公司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_元
■
5、對應附注調整情況
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注》。
(二)更正事項對2023年度財務報表的影響
1、合并資產負債表
本次會計差錯更正僅涉及合并資產負債表年初余額的調整,不涉及期末余額的調整。
2、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本次會計差錯更正僅涉及母公司資產負債表年初余額的調整,不涉及期末余額的調整。
3、合并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_元
■
4、母公司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_元
■
5、對應附注調整情況
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注》。
三、監事會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結論性意見
(一)監事會意見
2024年06月0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要求進行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更正事項和程序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更正后的財務數據及財務報表能夠更加客觀、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本次會計差錯更正事項。
(二)會計師事務所意見
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進行了審核,于2024年06月07日出具《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說明專項審核報告》(眾會字(2024)第07116號),認為:公司就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專項說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 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及相關格式指引等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情況。
四、審計委員會審議情況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于2024年06月07日在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經審核,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等相關規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夠更加客觀、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五、其他說明
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等相關規定,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披露公司《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及相關附注》。公司對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致以誠摯的歉意。公司未來將進一步加強對信息披露文件的編制和審核,堅持審慎性原則,保證各項報告披露的準確性,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特此公告。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06月08日
證券代碼:603717 證券簡稱:天域生態 公告編號:2024-058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06月0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于2024年06月07日下午14:0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羅衛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經審議,同意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等規定,對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年報》、《2023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及附注進行追溯更正。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告編碼:2024-060)。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本議案已經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事前審議通過。
(二)審議通過《關于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
公司于2024年05月0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9號)《關于對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收到《決定書》后,公司高度重視,對《決定書》中涉及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和針對性地分析研討,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整改計劃與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認真落實整改工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關于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公告編碼:2024-061)。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06月08日
證券代碼:603717 證券簡稱:天域生態 公告編號:2024-059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06月0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于2024年06月07日下午15:00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汪陳林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要求進行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更正事項和程序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更正后的財務數據及財務報表能夠更加客觀、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本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告編碼:2024-060)。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
經審核,公司出具的《關于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重慶證監局《決定書》的相關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監事會將繼續督促公司認真、持續地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并推動公司強化內部控制建設,夯實財務核算基礎,不斷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促進公司的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關于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公告編碼:2024-061)。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06月08日
證券代碼:603717 證券簡稱:天域生態 公告編號:2024-061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以下簡稱“重慶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9號)《關于對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的《關于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48)。
公司收到《決定書》后高度重視,及時向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了通報、傳達,并組織相關人員就《決定書》涉及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同時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按照《決定書》中的要求切實進行整改。
2024年06月0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重慶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整改報告》。現就整改措施及完成情況匯報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安排
為更好地落實《決定書》中的相關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專項整改工作小組,全面統籌開展本次整改工作。工作小組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公司總裁、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等相關人員組成小組成員,公司董秘辦牽頭負責協調本次整改工作,并制訂整改計劃,公司財務中心具體開展整改工作、落實整改任務。公司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要求,依照整改計劃,對《決定書》中提出的問題開展整改工作。
二、公司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決定書》中提到的問題
2022年3月,你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以增資的形式,向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之源)投資2.1億元,獲得聚之源35%股權,并于2022年7月完成工商變更。聚之源建設項目分兩期完成,計劃投產6,000噸。你公司投資時,項目一期2,000噸產能已于2021年9月完成竣工驗收,2022年3月正式投產;二期4,000噸產能僅完成土建,預計2022年末開始試生產。聚之源一期項目投產后,主營產品實際產能僅343噸,遠不及預期,且資金周轉困難,經營持續虧損。二期項目僅完成了廠房土建和部分設備進場,2022年10月起已停工,出現明顯的減值跡象。截至2022年末,你公司對聚之源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18,508.72萬元。
2022年11月,聚之源與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元股份)簽訂《股權投資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豐元股份擬通過增資方式對聚之源進行投資。《框架協議》約定,豐元股份支付訂金1億元,預計持股35%,但未明確聚之源的估值及具體投資金額,且注明具體股權份額以后續正式簽訂的股權投資協議為準。你公司在2022年末減值測試時,以豐元股份對聚之源估值金額52,870萬元為依據,按你公司對聚之源30.23%的持股比例(豐元股份入股后持股比例被稀釋)測算可回收金額15,984.50萬元,相應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2,524.22萬元。經核查,豐元股份對聚之源的估值金額未經評估。由于對聚之源增資的估值邏輯存在分歧,豐元股份未與你公司、聚之源簽訂正式的股權投資協議。2023年6月,豐元股份發布公告稱已終止對聚之源投資并要求退回訂金。
綜上,豐元股份對聚之源的投資交易并未實現,不屬于實際發生的市場交易信息。你公司將前述52,870萬元估值結果作為計算聚之源長期股權投資公允價值的依據,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導致減值準備計提不充分。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重新測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聚之源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更正2022年年報相關信息,并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況
整改措施:
1、更正會計差錯,追溯調整財務數據
針對上述問題,公司聘請了專業的資產評估機構上海申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申威”)對公司持有的聚之源35%股權進行減值測試,并出具了《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持有的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5%股權進行資產減值測試涉及的其可收回金額追溯資產評估報告》(滬申威評報字(2024)第0287號)。截止評估基準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聚之源35%股權的賬面價值為15,984.50萬元,經評估后的可收回金額為12,127.00萬元,計提減值額增加3,857.50萬元。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制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等相關規定,公司對已披露的2022年、2023年年報根據以上評估報告進行財務數據追溯調整,并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對該事項進行審議。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于上述調整事項出具了專項審核報告(眾會字(2024)第07116號)。調整情況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告編碼:2024-060)、《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說明專項審核報告》。
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2024年5月,本著精簡機構、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則,調優充實管理層成員,優化部門設置,并規范“三會”運作,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之間權責分明、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有效制衡、運行穩健的公司治理機制。
3、加強董監高及相關人員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訓
公司將持續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參加重慶證監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組織的關于規范運作、財務核算、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訓。同時,公司將不定期邀請其他專業機構為公司開展信息披露、財務會計、內控合規等專項培訓,不斷加強上述人員的合規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提高信息披露的敏感度,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4、加強財務隊伍建設及培訓
公司將持續加強財務隊伍建設,定期組織財務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開展學習《企業會計準則》及應用指南,尤其是對資產減值相關具體會計準則進行認真學習與總結,提升財務人員對資產減值準則的理解和運用水平,強化會計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同時,加強公司財務部與外部會計師事務所的溝通聯系,對于存在不確定性的重要事項提前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充分溝通交流,尋求專業意見支持以提高財務信息的準確性。
整改責任人:董事長、總裁、財務總監。
整改完成時間:已完成并將長期持續規范。
三、整改情況總結
本次重慶監管局對公司進行詳細、全面的現場檢查,對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內控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提高財務會計核算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導和推動作用。公司將以此次整改為契機,持續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增強規范運作意識、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強信息披露管理,不斷完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06月08日
證券代碼:603717 證券簡稱:天域生態 公告編號:2024-062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民事判決書》暨訴訟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
●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
● 涉案金額:我司涉案金額為公司持有的青海聚之源12.25%的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股權所得價款及所涉案件的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公告費等
●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本次判決為終審判決,公司已獲得勝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天域生態”)于近日收到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簽發的《民事判決書》【(2024)魯04民終918號】。現將本次訴訟案件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訴訟案件的基本情況
山東豐元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元股份”)因訂金退回事宜起訴天域生態參股公司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之源”)、劉炳生及公司,案件于2023年8月由山東省棗莊市臺兒莊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臺兒莊區人民法院”)受理。2023年12月,公司收到臺兒莊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案號為【(2023)魯0405 民初 2321 號】一審《民事判決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12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收到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88)及《關于收到〈民事判決書〉暨訴訟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3-122)。
2024年1月,公司收到一審原告豐元股份、一審被告聚之源和劉炳生因不服臺兒莊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向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民事上訴狀》,上訴人豐元股份請求撤銷臺兒莊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魯0405民初2321號民事判決書第三項,依法改判上訴人豐元股份就被上訴人天域生態持有的聚之源12.25%的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上訴人聚之源和劉炳生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被上訴人一審全部訴訟請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收到〈民事上訴狀〉暨訴訟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007)。
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二、訴訟判決情況
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向公司送達了《民事判決書》【(2024)魯04民終918號】,判決內容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399,811.00元,由上訴人聚之源、劉炳生負擔199,905.50元,上訴人豐元股份負擔199,905.50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本次判決系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結果,駁回聚之源、劉炳生及豐元股份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2023)魯0405 民初 2321 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公司已獲得勝訴,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公司是否還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特此公告。
天域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06月08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