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摘要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摘要
2024年04月01日 02:46 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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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碼:688503 公司簡稱:聚和材料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重大風險提示

報告期內,不存在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實質性影響的特別重大風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及應對措施,詳見“第三節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之”四、風險因素“中相應內容。

3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4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5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6公司上市時未盈利且尚未實現盈利

□是 √否

7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2023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如下:

1、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等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的權利。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為基數,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87元(含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165,627,886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180,037,512.08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金額占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比例為40.72%。

2、公司擬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8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165,627,886股,合計轉增79,501,385股,轉增后公司總股本增加至245,129,271股(本次轉增股數系公司根據實際計算向下取整所得。公司總股本數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終登記結果為準,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如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保持現金分紅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現金分紅金額;同時維持每股轉增比例不變,調整轉增股數總額。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購等事項發生變化的,則以未來實施分配方案的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數為基數,按照分配總額不變的原則對每股分配比例進行調整,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公司股票簡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存托憑證簡況

□適用 √不適用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一)主要業務、主要產品或服務情況

自2015年成立以來,公司緊緊圍繞國家新能源戰略規劃,依托持續的研發投入,始終專注于新材料、新能源產業。一直專注于新型電子漿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目前公司主要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用光伏導電銀漿。光伏導電銀漿是一種以銀粉為基材的功能性材料,是制備太陽能電池金屬電極的關鍵材料,其產品性能和制備工藝直接關系著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

經過多年發展,公司已經構筑了品類豐富、迭代迅速的產品體系,能夠滿足市場主流的各種高效太陽能電池對光伏導電銀漿產品的需求,包括P型PERC電池主、細柵銀漿,N型TOPCon電池成套的4款銀漿,HJT電池用主、細柵銀漿及低成本導電漿料,X-BC電池導電銀漿,能與P-Poly層形成良好接觸的導電漿料。

2023年,光伏市場正經歷著“N型”電池技術對“P型”電池技術的快速替代,這一變革推動了電池制造中的氧化鋁、氮化硅、多晶硅、氧化硅等膜層結構呈現出更加多樣化的趨勢。同時,金屬化相關的新技術,如LECO、光注入、N型雙面Poly等也被廣泛引入。公司憑借長期以來積累的材料和配方設計能力,積極應對市場變革,加大了對N型電池新型銀漿/銀鋁漿產品的研發投入。經過不懈努力,我們成功實現了N型TOPCon電池用高效銀鋁漿產品、TOPCon電池密柵窄線寬背面細柵產品、TOPCon電池LECO燒結銀漿、P+型Poly接觸銀漿系列產品等多個新系列產品的量產。此外,在HJT低溫純銀系列產品方面,我們實現了低電阻、高印刷性、低成本技術的突破。同時,銀包銅漿料產品的體電阻、銀含量大幅降低和合金漿料,漿料長期可靠性也獲得顯著提升。在XBC絲網印刷中高溫漿料和鈣鈦礦疊層超低溫漿料技術開發方面,我們也取得了重要的技術進展,大幅降低了中高溫漿料的接觸電阻及超低溫漿料的體電阻。這些成績的取得,為公司在光伏市場的競爭中贏得了先機,也為行業的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在光伏漿料之外,公司圍繞新能源行業對功能材料的需求,開發了ECA導電膠,動力儲能用聚氨酯導熱膠、結構膠,新一代組件封裝用新型定位膠、阻水膠及絕緣膠。同時將導電技術和粘接界面技術延展至消費電子、汽車電子和光學器件行業,開發了包括射頻器件、被動元器件端、內漿,EC低溫導電漿料,LTCC導電漿料和光學模組用功能膠水體系。

(二)主要經營模式

報告期內,公司收入和利潤主要來源于光伏導電銀漿的銷售。公司通過采購生產所需的銀粉、玻璃氧化物、有機原料等原材料,經過配方研發、配料、混合攪拌、研磨、過濾、檢測等工序,最終產出光伏導電銀漿產品。公司采取直銷、經銷相結合的方式,將光伏導電銀漿產品銷售至終端太陽能電池生產商。

1、研發模式

光伏導電銀漿屬于配方型產品,配方上任何參數的調整都可能會影響與電池片廠商生產工藝的適配性及電池片的光電轉化效率。針對產品配方的研究開發、迭代改良、客戶適配,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來源。

公司重視研發投入,已建立完善的研發體系并組建強大的研發團隊,以研發驅動業務發展。目前,公司研發工作由新產品開發部門主導,研發支持、工程技術中心、應用技術支持等部門配合支持,共同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公司其他部門也會根據客戶反饋、生產經驗持續提出產品改良建議,共同推動產品不斷更新升級。

依托上述模式,公司將研發方向與市場趨勢、客戶需求緊密結合,持續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

電池技術進入“N型”以后,對金屬化技術的迭代速度需求大大提升,材料-工藝-設備的緊密配合要求也隨之提升。公司的產品配方開發模式也進行了針對性升級:

(1)硬件方面,公司投入數千萬,引入了如GC-MS、GPC、連續式DSC、穩定性分析儀等有機材料、粉體材料專業分析設備,并對銀漿應用性能測試平臺進行了升級,增加了兼容230尺寸硅片的印刷-燒結-光注入成套設備,LECO激光燒結設備、自動IV-EL測試設備、高精度3D形貌測試設備、PL測試儀。

(2)軟件方面,公司引入了研發管理數字化系統,對產品配方數據、產品測試數據、樣品制樣工藝數據進行系統化管理和分析,大大提升了配方開發效率,提升信息分享速度,優化了物料成本。

(3)團隊方面,研發團隊基于產品開發部門的需求,細化了材料開發及檢測團隊,強化了工藝及設備開發團隊,優化了產品項目開發流程,聚焦關鍵技術的開發和升級。基于N型技術迭代速度的提升,研發團隊加大了與核心客戶、關鍵設備企業和相關材料企業的互動頻次,形成了技術開發合作攻關模式,并定期對行業技術信息進行整理和分析,及時更新公司產品技術開發方向。

2、采購模式

公司生產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為銀粉、玻璃氧化物、有機原料等,主要采用“以銷定購”的采購模式,輔以少量備貨。

銀粉為公司產品最主要的原材料,其定價方式主要為在銀價的基礎上加收一定的加工費。由于銀粉為貴金屬,采購單價較高,且銀漿產品生產周期較短,公司通常的采購模式為“以銷定購”,即根據下游客戶訂單需求,及時向供應商“背靠背”采購銀粉,以降低銀價波動風險。同時,為應對重要節假日等特別情況,公司會綜合考慮交貨周期、物流狀況、客戶采購預期等因素,備有一定的銀粉庫存。對于玻璃氧化物、有機原料等原材料,公司通常根據市場供需情況確定采購價格,并結合生產需求下達采購訂單。

同時,在報告期內,公司收購了江蘇連銀,現已更名為江蘇聚有銀,致力于光伏電池銀漿用電子級銀粉的全面國產化,第四季度已經開始實現每月噸級的銀粉自供,產能不斷爬坡,有望在2024年逐步放量。銀粉自產增厚盈利的同時,能保障主要原材料的客制化與穩定供應,對公司規模擴張的戰略意義重大。

3、生產模式

公司實行“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即收到下游客戶的訂單和提貨計劃后,結合客戶需求、自身產能情況合理制定生產計劃,按計劃排期生產。

公司設立制造部、品管部,負責組織并實施產品生產和品質管控。其中:制造部負責按照生產制度對各個生產環節進行嚴格把控,以保障整個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品管部負責對來料及成品進行質量檢測,以確保原料符合公司生產標準、成品滿足客戶要求。

4、銷售模式

公司光伏導電銀漿產品終端客戶為太陽能電池片生產商,公司采用“以直銷為主、經銷為輔”的銷售模式。

針對潛在需求較大、信用良好的客戶,公司通常采用直銷模式。對于直銷客戶,公司會指定銷售人員持續維護客戶關系、對接客戶采購需求,同時,由研發相關部門持續追蹤客戶的技術路線和生產工藝,提供技術支持并不斷迭代升級銀漿產品以適配客戶需求;針對部分潛在需求較小、公司銷售網絡覆蓋薄弱的客戶,由經銷商負責商務談判、維系客戶關系。經銷商基本不設庫存,在收到終端客戶訂單后直接向公司下達采購訂單,并通常由公司直接發貨至終端客戶生產基地。

公司所采取的銷售模式與合作策略,均旨在穩固其在光伏銀漿市場中的領導地位。通過提供卓越的客戶服務與靈活多變的合作方式,公司不斷增強自身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隨著光伏行業的持續繁榮與進步,公司將繼續調整并優化其銷售策略,以適應市場的不斷變革及滿足客戶日益增長的需求。

(三)所處行業情況

1.行業的發展階段、基本特點、主要技術門檻

(1)行業發展階段及基本特點

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新型電子漿料研發、生產與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產品主要運用于太陽能光伏行業,位于產業鏈的上游。

光伏產業鏈示意圖

光伏產業是基于半導體技術與新能源需求而興起的朝陽產業,處于快速成長期。在產業政策引導和市場需求驅動的雙重作用下,我國光伏產業實現了快速發展,產業鏈布局完整,整體制造能力和市場需求全球領先。光伏產業的快速發展得益于全球對清潔能源的迫切需求以及各國政府對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政策支持,“十四五”期間我國光伏產業將繼續保持快速發展,行業迎來市場化建設的高峰。此外,隨著光伏發電成本大幅降低,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的逐步實現,我國光伏行業將迎來新的發展動力,未來發展空間廣闊。

隨著光伏產業鏈投資的不斷加大,我國光伏行業近年來的迅猛發展,已經成為全球重要的光伏產業鏈生產基地,其光伏導電銀漿需求量也隨之激增。同時,根據《2022-2023年中國光伏產業年度報告》,近年來國產光伏導電銀漿的技術含量、產品性能及穩定性持續提升,疊加國產漿料企業與本土電池企業的緊密合作,國產光伏導電銀漿綜合競爭力不斷加強,進口替代已顯成效。

(2)技術門檻

多年實踐顯示,技術是實現持續降本增效的終極推動力,同時,光伏技術的不斷迭代升級也促使了整個光伏行業的持續發展。就太陽能電池行業,一方面為了提高發電效率,不斷研發出新型高效電池技術,從傳統的多晶硅電池到單晶PERC電池再到最新的TOPCon電池、HJT電池和XBC電池。在N型電池結構加速迭代P型電池的行業大背景下,加大相應漿料技術開發投入成為關鍵。一方面N型電池技術自身迭代速度大幅加快,“效率天花板”遠未達到,加大了漿料的應用匹配難度。另一方面,因N型電池或者工藝步驟增多,或者技術成熟度相對較低,對銀漿應用窗口和穩定性要求也大幅提升。在保證漿料技術快速迭代的同時,如何提高漿料產品量產穩定性是整個漿料技術的關鍵難點。

N型電池均是雙面結構電池,光伏導電銀漿需求量加大,銀漿性能對電池性能的影響也進一步加大。

(1)成本方面,TOPCon電池銀漿需求量是PERC的1.5倍以上,HJT電池漿料需求量提升了2倍以上,客戶對降本需求極其迫切。一方面,降本最有效的方法是配合窄線寬印刷技術,降低電池銀漿耗量,但對銀粉、玻璃粉和分散技術的要求提升明顯,需要加速對原材料加工工藝、表面處理技術和銀漿分散技術進行不間斷的升級,以滿足10um以下線寬的印刷要求。另一方面,漿料自身材料的降本新技術開發速度也在進一步提升。

(2)提效方面,銀漿印刷精度已經做到了10um水平,將向5um水平發展,燒結后線寬也將收窄至15um以內。同時電極-硅片界面上,銀漿燒結/固化結構的厚度也進一步減小,TOPCon產品從800-1000nm水平減小至400-500nm水平,HJT與ITO接觸層的結構也已優化至100nm左右的精度水平。這些都將成為漿料技術升級的門檻。

在全產業鏈降本增效的目標推動下,研發體系完善、創新能力較強、大批量供貨穩定性好的光伏銀漿企業將具有更顯著的競爭優勢,從而取得更廣闊的發展契機。

2.公司所處的行業地位分析及其變化情況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順應光伏技術的發展趨勢,持續進行研發探索。通過長期自主研發,公司已經掌握了多項核心技術,如高效晶硅太陽能電池主柵及細柵銀漿技術、TOPCon高效電池成套銀漿技術、超低體電阻低溫銀漿技術等,并成功實現了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這些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對于提高光伏電池的轉換效率和降低生產成本具有重要意義。經過公司不懈努力,以聚和材料為代表的境內銀漿廠商已經打破了境外廠商在光伏導電銀漿領域的壟斷地位,不僅提升了國產光伏導電銀漿的市場占有率,也增強了中國光伏產業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自成立以來,公司參與制定了SEMI 發布的“晶體硅太陽電池 N 型層接觸用銀漿技術規范”,取得了“江蘇省雙創團隊”、“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潛在獨角獸企業”和“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瞪羚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2023民營企業發明專利500家榜單”、“2023年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等諸多企業榮譽。

鑒于光伏導電銀漿是決定光電轉換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下游太陽能電池片廠商對光伏導電銀漿產品的性能、質量、可靠性要求較高,因此選擇供應商時通常導入周期較長。公司憑借性能優異、品質穩定的產品和響應及時的服務,在業內獲得了較高的品牌認可度,與通威太陽能、東方日升橫店東磁晶澳科技、中來光電、潤陽悅達、阿特斯、英發睿能等諸多國內知名太陽能電池片制造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并榮獲通威太陽能授予的“2022年度戰略合作伙伴”和“2022年卓越品質獎”,天合光能、阿特斯授予的“2022年優秀供應商”、中潤能源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創新獎”、橫店東磁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合作伙伴”、東方日升授予的“2023年度優質供應商”、新潮能源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創新獎”等多項客戶獎項。

公司依靠在研發技術、人才團隊、產品結構、客戶結構、全方位服務等方面建立的競爭優勢,光伏導電銀漿產品銷量年年攀升。根據《2022-2023年中國光伏產業年度報告》的數據,2022年度,全球市場光伏銀漿總消耗量為3,322噸,公司光伏銀漿銷量為1,374噸,2022年公司的光伏正銀全球市場占有率達到41.40%,排名全行業第一位,為光伏銀漿產業的國產化替代作出了重要貢獻。2023年度,公司光伏銀漿出貨量為2,002.96噸,成為行業歷史上首家年光伏導電銀漿出貨量超過2,000噸的企業,繼續保持太陽能電池用光伏銀漿行業的領先地位。

在此基礎上,公司充分利用在光伏導電銀漿產品研發、生產過程中積累的各項資源,積極開發、推廣非光伏領域用漿料產品,部分產品已形成批量供應。

光伏行業保持高度景氣度,銀漿市場需求旺盛;公司產能持續釋放,基于新技術的產品加速放量,公司布局的上游銀粉業務,可以降低生產成本,保障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3.報告期內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情況和未來發展趨勢

經過2023年的迅猛進步,N型電池技術,包括TOPCon、HJT、XBC等主流形式,逐漸取代P型PERC電池已成為行業發展的大勢所趨。這一技術變革推動了光伏銀漿使用量的迅速增長,歷史上首次突破了5,000噸的重要關口。同時,銀漿技術本身的更新速度也在持續加快,從原先的6-12個月縮短至了現在的3-6個月,顯示出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創新活力。

而在這個大背景下,光伏電池單瓦銀漿成本和單瓦銀漿用量,在各個技術路線上都是快速降低的。隨著更高精密的印刷技術的升級,以LECO、激光減薄等精密熱加工技術在光伏行業的快速量產,銀的利用率也在不斷上升,金屬化成本不斷降低,可大大降低電池加工的非硅成本,降低光伏行業對白銀的需求壓力。N型晶硅太陽能電池技術為例,其是天然的雙面電池,N型硅基體的背光面亦需要通過銀漿來實現如P型晶硅電池正面的電極結構;同時,N型晶硅電池的正面P型發射極需要使用相對P型晶硅電池更多的銀漿,才能實現量產可接受的導電性能。因此,N型電池除轉換效率要顯著高于P型晶硅電池外,對銀漿的需求量也要高于P型晶硅電池。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數據,N型電池中HJT電池對銀漿的單位耗量(mg/片)是普通P型電池的1.5-2倍左右,從每瓦銀漿耗量的角度上來說,N型電池每瓦耗量仍高于P型電池,隨著N型硅電池的未來市場占有率增加,光伏銀漿市場需求量有望進一步增加。

綜上,雖然以多主柵為代表的印刷技術不斷革新,短期內降低了光伏銀漿的需求量,但隨著全球能源改革不斷深化,太陽能電池產量將保持快速增長,結合N型電池技術的市場占有率不斷提升,長期來看,未來太陽能電池用光伏銀漿的市場規模將保持穩步增長的態勢。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總數、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和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情況

單位: 股

存托憑證持有人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截至報告期末表決權數量前十名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1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披露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02.90億元,同比上升58.2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4.42億元,同比上升13.00%。

2公司年度報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情形的,應當披露導致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證券代碼:688503 證券簡稱:聚和材料 公告編號:2024-02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4年4月24日 14點 30分

召開地點:常州市新北區瀏陽河路66號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4月24日

至2024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適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本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已經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已于2024年4月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經濟參考報》予以披露。公司將在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登載《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6、議案7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議案7、議案8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直接持股的董事和監事,以及與董事、監事關聯的股東回避表決。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一)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股票賬戶卡原件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委托人股票賬戶卡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辦理登記手續。

(二)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加蓋法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股票賬戶卡原件辦理登記手續;法人股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加蓋法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股票賬戶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辦理登記手續。

(三)異地股東可采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在來信或傳真上須寫明股東姓名、股東賬戶、聯系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并附身份證及股東賬戶復印件,信封上請注明“股東會議”字樣,須在登記時間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送達登記地點。

(四)登記時間、地點

登記時間: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記地點:常州市新北區瀏陽河路66號公司會議室

(五)注意事項

股東請在參加現場會議時攜帶上述證件。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擬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費用。

(二)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并請攜帶身份證明、股東賬戶卡、授權委托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三)會議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區瀏陽河路66號

郵政編碼:213000

電子郵箱:ir@fusion-materials.com

聯系電話:021-33882061

聯系人:林椿楠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4日召開的貴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88503 證券簡稱:聚和材料 公告編號:2024-028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比例達到總股本3%暨回購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28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5,038,241股,占公司總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為3.0419%,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66.80元/股、最低價為46.20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1,968,650.16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費用)。

● 截至2024年3月29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5,042,041股,占公司總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為3.0442%,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66.80元/股、最低價為46.20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2,186,154.96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費用)。

一、回購股份方案的基本情況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回購股份,回購的股份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9.17元/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60,000萬元(含)。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9日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暨公司落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7)、《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0)。

二、回購公司股份達到總股本3%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5,038,241股,占公司總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為3.0419%,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66.80元/股、最低價為46.20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1,968,650.16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費用)。

三、回購公司股份每月進展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5,042,041股,占公司總股本165,627,886股的比例為3.0442%,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66.80元/股、最低價為46.20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2,186,154.96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進展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項

公司后續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實施股份回購計劃,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1日

證券代碼:688503 證券簡稱:聚和材料 公告編號:2024-019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郵件方式發出,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際出席監事5人。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宏偉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審議和表決,會議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2023年度,監事會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所賦予的職責,認真履行和獨立行使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對公司財務管理、重大事項決策、股東大會與董事會召開程序和決議執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積極維護公司利益與股東權益。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公司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摘要》。

(四)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度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資金的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等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公告編號:2024-022)。

(五)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2023年公司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現有內部控制體系較為健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公司經營管理各個關鍵環節以及重大投資等方面發揮了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夠對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行及經營風險的控制提供保證,因此,公司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六)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充分考慮了公司2023年度經營情況、日常生產經營需要以及未來發展資金需求等綜合因素,與公司實際經營業績匹配,與公司發展規劃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健康發展,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監事會同意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1)。

(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監事2023年度薪酬確認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監事2023年度薪酬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關于2023年度監事薪酬方案》執行。根據《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參考同行業薪酬水平,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監事會擬定了2024年度監事薪酬方案,公司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并按公司相關薪酬與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領取薪酬。

本議案涉及全體監事薪酬,基于謹慎性原則,全體監事回避表決,本議案將直接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5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023年度薪酬確認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4)。

(八)審議通過《關于作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作廢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相關事項的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廢部分已授予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表決結果:同意4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1票。

因關聯監事黃莉娜女士的配偶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其依法回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關于作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6)。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4月1日

證券代碼:688503 證券簡稱:聚和材料 公告編號:2024-02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聚和材料”)編制了《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具體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關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504號),公司獲準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8,000,000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10.0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薦承銷費用人民幣120,000,000.00元,減除其他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發行費用人民幣39,867,437.73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920,132,562.27元。上述資金已全部到位,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會師報字[2022]ZF11361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為:

單位:人民幣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及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募集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公司制訂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的監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確的規定,公司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管理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2022年12月6日,公司與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經開區支行、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民生銀行常州新北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中國銀行常州新北支行營業部、招商銀行常州分行營業部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上述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執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三、2023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計實際投入相關項目的募集資金款項共計人民幣162,077.50萬元,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詳見本報告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22,416.79萬元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人民幣3,996.74萬元(不含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20,328.74萬元和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人民幣3,996.74萬元(不含稅)。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250,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額存單、協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東利益。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20日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4)。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安全和募投項目資金使用進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0,00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上述額度范圍內,資金可以循環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1)。

公司本期累計購買理財產品488,743.95萬元,本期已到期375,908.00萬元,產生理財收益3,005.11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資金購買未到期的理財產品余額為112,835.95萬元。具體明細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公司超募資金總額為189,326.26萬元。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幣56,700.00萬元的超募資金進行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計算的該項目募集資金剩余金額為準),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超募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95%。本次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用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在本次使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后的12個月內不進行高風險投資以及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專項核查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全年累計使用56,680.44萬元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建設新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總計人民幣32,248.30萬元用于投資建設新項目。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事項出具了無異議的核查意見。2023年8月2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建設新項目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建設新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7)。

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建設以下項目:

注:項目投資總額為150,130.23萬元,擬使用超募資金32,248.30萬元,剩余資金以自有資金、自籌資金補足。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2023年9月1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導電銀漿建設項目(一期)”、“常州工程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含利息收入)9,975.54萬元(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計算的該項目募集資金剩余金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國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對上述事項出具了無異議的核查意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使用部分募資資金投資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流9,509.81萬元。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不存在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報告期內,公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募集資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違規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經鑒證,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聚和材料公司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一公告格式》的相關規定編制,如實反映了聚和材料202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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