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15 證券簡稱:裕太微 公告編號:2024-009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為踐行“以投資者為本”的上市公司發展理念,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價值的認可,維護公司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積極采取措施推動“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切實履行上市公司的責任和義務,積極回饋廣大投資者,構建良好的資本市場形象,共同促進科創板市場平穩運行。
● 經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回購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擬回購股份的用途: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3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2.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2,000 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4,000 萬元(含);
3.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4.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95.25元/股(含),該價格不高于公司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 3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
5.回購資金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資金。
● 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2024年2月24日,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發出問詢函,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回復稱其在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暫時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公司暫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東哈勃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關于其在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書面回函,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購期間進行減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李海華回復稱其在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未來 3 個月、未來 6 個月可能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如前述主體在上述期間擬實施相關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承諾事項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 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回購股份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價格上限,導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2.若發生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或公司生產經營、財務情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事項發生,則存在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3.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擬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員工持股計劃、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則存在啟動未轉讓部分股份注銷程序的風險;
4.如遇監管部門頒布新的回購相關規范性文件,可能導致本次回購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公司將努力推進本次回購方案的順利實施,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為踐行“以投資者為本”的上市公司發展理念,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價值的認可,維護公司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緊密地合力推進公司的長遠、穩定、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及財務狀況等因素,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3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二)擬回購股份的種類
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擬回購股份的方式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
(四)回購期限
(1)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回購實施期間,公司股票如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回購方案將在股票復牌后順延實施并及時披露。公司董事會將授權公司管理層(或其指定人士)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作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
(2)如果觸及以下條件之一,則回購期提前屆滿
1)在回購期限內,公司回購股份金額達到上限時,則本次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在回購期限內,公司回購股份金額達到下限時,則回購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層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3)如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3)公司將不在下述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1)回購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不低于人民幣 2,000 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4,000 萬元(含),資金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資金;
(2)回購股份的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以公司目前總股本80,000,000股為基礎,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人民幣2,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95.25元/股進行測算,本次回購數量為209,974股,回購股份比例占公司總股本的0.26%。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4,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95.25元/股進行測算,本次回購數量為419,947股,回購股份比例占公司總股本的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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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購具體的回購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以回購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公司的實際回購情況為準。若在回購期限內公司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縮股或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股份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六)本次回購的價格
不超過人民幣 95.25 元/股(含),該價格不高于公司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 3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
(七)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按本次回購價格上限人民幣95.25元/股進行測算,假設本次回購股份全部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并全部予以鎖定,預計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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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變動情況暫未考慮后續限售股解禁、轉融通等其他因素影響,以上測算數據僅供參考,數據若有尾差,為四舍五入所致。具體回購股份數量及公司股權結構實際變動情況以后續實施情況為準。如未能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后三年內實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將履行相關程序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公司總股本將相應減少;
2.上表本次回購前數據為截止2024年2月29日(含)的數據。
(八)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及維持上市地位等可能產生的影響的分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經審計),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1,974,927,509.34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人民幣1,833,240,658.73元,流動資產為人民幣1,893,577,478.71元。按照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4,000萬元(含)測算,分別占上述財務數據的2.03%、2.18%、2.11%。根據本次回購方案,回購資金將在回購期限內擇機支付,具有一定彈性,結合公司未來的經營及研發規劃,公司認為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研發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購價款。同時,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有利于提升團隊凝聚力、研發能力和公司核心競爭力,有利于提升未來公司經營業績,促進公司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
如前所述,根據測算,本次回購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也不會改變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權分布情況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
(九)上市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是否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及其在回購期間是否存在增減持計劃的情況說明
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不存在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行為。上述人員在本次回購期間暫無增減持計劃,如后續有相關增減持股份計劃,將按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承諾事項的要求及時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上市公司向董監高、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的具體情況
2024年2月24日,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發出問詢函,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回復稱其在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暫時不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公司暫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哈勃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關于其在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書面回函,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購期間進行減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李海華回復稱其在自2024年2月28日起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可能存在減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如前述主體在上述期間擬實施相關減持計劃,公司將按照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承諾事項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十一)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擬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3年內轉讓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轉讓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十二)公司防范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持續經營,不會導致公司發生資不抵債的情況。若公司回購股份未來擬進行注銷,公司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三)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為順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購股份事項的相關工作,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或其指定人士)具體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的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設立回購專用賬戶及其他相關事宜;
(2)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
(3)依據有關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調整具體實施方案,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宜;
(4)根據實際回購情況,對《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變動的資料及文件條款進行修改,辦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若涉及);
(5)辦理相關報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權、簽署、執行、修改、完成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等;
(6)監管部門對于回購股份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由董事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授權公司管理層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7)依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其他以上雖未列明但為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須的事宜。
上述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二、回購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
2.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后即可實施,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保薦機構就本次回購涉及超募資金使用相關事項出具了專項核查意見。
上述董事會審議時間、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股份回購》等相關規定。
三、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1.本次回購股份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價格上限,導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2.若發生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或公司生產經營、財務情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事項發生,則存在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3.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擬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則存在啟動未轉讓部分股份注銷程序的風險;
4.如遇監管部門頒布新的回購相關規范性文件,可能導致本次回購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公司將努力推進本次回購方案的順利實施,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其他事項說明
(一)前十名股東和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公司披露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公告回購公司股份前一個交易日(即2024年3月1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大股東和前十大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股份事項前十名股東和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08)。
(二)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的開立情況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了股份回購專用賬戶,該賬戶僅用于回購公司股份,專用賬戶情況如下:
持有人名稱: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
證券賬戶號碼:B886417246
(三)后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裕太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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