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34 證券簡稱:申通地鐵 編號:臨2024-004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董事會
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以書面形式向各位董事發出了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在上海市宜山路650號神旺大酒店二樓會議室C召開。會議應到董事8人,實到董事8人,其中獨立董事3名。獨立董事楊國平先生、江憲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訊方式參加本次會議。公司監事及高管列席會議。會議由董事施俊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了如下議案:
1、公司“關于選舉施俊明先生為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的議案”
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本議案,有效選票8張,贊成8票,反對0票,棄權0票。施俊明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止。根據《公司章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施俊明先生,公司將盡快辦理企業信息變更登記事宜。施俊明先生簡歷詳見公司2023年12月30日刊載于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的十一屆五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2、公司“關于選舉施俊明先生為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本議案,有效選票8張,贊成8票,反對0票,棄權0票。施俊明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任期自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止。根據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實施細則》,戰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公司董事長施俊明先生擔任。
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成員更新為:主任委員:施俊明先生,委員:楊國平先生、金衛忠先生、范小虎先生。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月19日
證券代碼:600834 證券簡稱:申通地鐵 公告編號:2024-003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月18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市宜山路 650 號神旺大酒店二樓宴會緣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1、公司董事、總經理金衛忠先生主持本次會議。
2、會議表決方式:本次會議以現場結合網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對議案逐項審議表決。本次會議的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徐子斌先生、獨立董事楊國平先生、江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參加本次股東大會;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孫斯惠先生出席; 副總經理朱穩根先生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更換一名董事的提名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為議案 1、2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游廣、張博文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及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未有股東提出臨時提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月19日
● 上網公告文件
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 報備文件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證券代碼:600834 證券簡稱:申通地鐵 編號:臨2024-002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長辭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4年1月18日,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會收到公司董事長葉彤女士的書面辭呈,葉彤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請辭任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董事、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以及在公司擔任的其他一切職務,并向董事會確認其與董事會并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因辭任而需要知會股東的事宜。
葉彤女士的書面辭呈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葉彤女士的辭任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正常運作,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選舉新任董事長。
葉彤女士在公司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公司董事會對葉彤女士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作出的貢獻給予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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