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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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廣發聚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 “本基金”)調整投資者單日單個基金賬戶申購(含定期定額和不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本基金的業務限額為20,000,000.00元。即如投資者單日單個基金賬戶申購(含定期定額和不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本基金的申請金額大于20,000,000.00元,則20,000,000.00元確認申購成功,超過20,000,000.00元(不含)金額的部分將有權確認失敗;如投資者單日單個基金賬戶多筆累計申購(含定期定額和不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本基金的金額大于20,000,000.00元,按申請金額從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將逐筆累加至20,000,000.00元的申請確認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請金額本公司有權確認失敗。
投資者通過多家銷售渠道的多筆申購(含定期定額和不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申請將累計計算,不同份額的申請將單獨計算限額,并按上述規則進行確認。
本基金恢復辦理投資者大額申購(含定期定額和不定額投資)及轉換轉入業務的具體時間將另行公告。
如有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gffunds.com.cn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關于廣發中證全指原材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
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服務商終止的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一一流動性服務》等有關規定,自2023年11月30日起,本公司終止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廣發中證全指原材料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場內簡稱:材料ETF;基金代碼:159944)提供流動性服務。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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