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2023年08月31日 04:31 上海證券報

公司代碼:600365 公司簡稱:ST通葡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http://www.sse.com.cn網站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半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4本半年度報告未經審計。

1.5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第二節 公司基本情況

2.1公司簡介

2.2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3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2.4截至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10名優先股股東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2.5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6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公司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的重大變化,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對公司經營情況有重大影響和預計未來會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適用 √不適用

證券代碼:600365 證券簡稱:ST通葡 公告編號:2023-052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3年8月20日以通訊的方式發出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30日以現場與視頻相結合的表決方式舉行,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600365 證券簡稱:ST通葡 公告編號:2023-05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3年8月30日以現場與視頻表決相結合方式舉行,應參加表決監事3人,實到參加表決監事3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監事會意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能從各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事項。

2、監事會保證2023年半年度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600365 證券簡稱:ST通葡 公告編號:臨2023-05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經營數據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號一酒制造》的相關規定,現將公司酒制造行業2023年半年度主要經營數據(未經審計)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經營情況:

1、酒類產品按產品檔次分類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2、酒類產品按銷售渠道分類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3、酒類產品按地區分部分類情況: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二、公司2023年半年度經銷商變動情況:

公司酒類產品2023年1月份至6月份累計新增經銷商8家,退出經銷商0家,報告期末共有經銷商128家,較2022年年末增加8家。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600365 證券簡稱:ST通葡 公告編號:臨2023-05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結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二審階段(案件編號(2023)蘇民終980號)、一審階段(案件編號(2022)吉01民初3267號)

●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原審第三人(案件編號(2023)蘇民終980號)、被告(案件編號(2022)吉01民初3267號)

● 涉案的金額:2.35億元(案件編號(2023)蘇民終980號)、5000萬元(案件編號(2022)吉01民初3267號)。

●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對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21)蘇13民初448號民事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原告華訊公司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駁回原告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原告華訊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本案按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二審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公司本次收到的判決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向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因管轄權異議移交至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撤訴。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案件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案件基本情況

(一)案件編號(2023)蘇民終980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江蘇翰訊通訊科技有限公司

原審第三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訴人訴訟請求:

1、撤銷原審判決,改判支持上訴人一審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一審、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二)案件編號(2022)吉01民初3267號

原告: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被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高杰

被告:尹兵

第三人:江蘇翰迅通訊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償義務,向原告支付5000萬元(暫定金額,后續視情況追加)。

(2)判令被告尹兵與被告高杰對被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代位清償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判令由三被告負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二、一審判決情況

(一)案件編號(2023)蘇民終980號

江蘇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1、駁回原告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2、案件受理費1295287元,由原告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負擔。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22-037)

(二)案件編號(2022)吉01民初3267號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準許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撤訴。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負擔,剩余案件受理費291775元退回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三、二審判決情況

(一)案件編號(2023)蘇民終980號

公司本次收到的判決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判決內容如下:上訴人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江蘇翰迅通訊科技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撤銷權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蘇13民初44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并申請緩交上訴案件受理費。本院經審查后同意華訊公司的緩交申請,并于2023年7月6日向華訊公司發出《同意緩交上訴案件受理費通知》,告知華訊公司緩交期限為30日,華訊公司應于收到該通知后30日內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1295287元,逾期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華訊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該通知書,但在規定期限內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四、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涉及四川泰通源在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起訴公司的案件,涉及金額399.37萬元,一審已開庭,尚未判決。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對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21)蘇13民初448號民事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原告華訊公司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駁回原告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原告華訊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本案按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一審判決自二審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公司本次收到的判決為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向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因管轄權異議移交至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南京華訊方舟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撤訴。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案件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31日

證券代碼:600365 證券簡稱:ST通葡 公告編號:2023-05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3年半年度業績說明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09月22日(星期五) 上午 09:00-10:00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投資者可于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至0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郵箱yujiaxintp@126.com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發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于2023年09月22日 上午 09:00-10:00舉行2023年半年度業績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 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2023年半年度的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 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一)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09月22日 上午 09:00-10:00

(二) 會議召開地點:上證路演中心

(三)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 參加人員

董事長: 王軍

董事: 何為民

財務總監:賈旭

獨立董事:程巖

四、 投資者參加方式

(一)投資者可在2023年09月22日 上午 09:00-10:0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二)投資者可于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 至09月21日(星期四)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郵箱yujiaxintp@126.com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聯系人及咨詢辦法

聯系人:于佳鑫

電話:0435-3949249

電子郵箱:yujiaxintp@126.com

六、其他事項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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