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683 證券簡稱:晶華新材 公告編號:2023-006
上海晶華膠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3月22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江蘇省張家港市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東海路6號樓三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周曉南先生主持會議。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以
及表決方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發行方案的論證分析報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議案 1 為特別決議事項,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者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2、本次股東大會議案 1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3、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關聯事項議案的表決,不存在回避表決的情況。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上海東方華銀律師事務所
律師:葉菲 吳婧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晶華膠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3月23日
● 上網公告文件
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 報備文件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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