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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記者 李瀟瀟
3月30日晚間,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簡稱“人工關節集采”)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見(以下稱“意見”)。
上述人工關節集采發生在2021年9月,涉及髖關節和膝關節,根據當時公布的擬中選結果,此次集采平均價格從3.5萬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關節平均價格從3.2萬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價82%。
人工關節置換是通過外科技術植入人體內,代替患病關節功能,達到緩解關節疼痛,恢復關節功能的目標。隨著老齡化、骨關節疾病高發等情況,人工關節置換手術的人數呈現增長趨勢。
此次人工關節集采共5804家醫療機構參加,首年意向采購量共54萬套,占全國醫療機構總需求量的90%,采購周期為2年。此次集采有超過40家企業參與報價,涉及強生、史賽克、捷邁、微創、大博醫療、邁瑞等國內外知名醫療器械企業。
無論是從醫患方,還是企業端,此次人工集采影響范圍十分廣泛。近期,廣東、海南、陜西、浙江等省官宣了人工關節集采中選結果的執行時間,如廣東自2022年4月15日起執行。
此次意見的重要目標就是平穩實施人工關節集采的中選結果,確保中選產品及時供應,促進醫療機構規范使用集采品種、規范提供相關醫療服務。
高值醫用耗材集采提速擴面
今年1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決定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進一步降低患者醫藥負擔。可以看到的是,高值醫用耗材領域的集采正在提速擴面。
首批高值醫用耗材集采瞄準的是冠脈支架集采。2020年11月5日,心臟支架集采結果在天津開標,中選產品10個,支架價格從均價1.3萬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降幅超90%,2021年1月此次集采中選結果實施。
冠脈支架中選結果出來后,質量、供應等問題在落地環節引發廣泛關注。2021年9月6日,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回應心臟支架缺貨的報道,表示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采結果實施以來,總體進展平穩,價格顯著下降,中選產品供應充足,群眾明顯受益。總體上看,中選企業根據醫療機構需求量認真組織生產供應,各種型號的支架總體供應大于采購需求。
2021年9月,國家醫保局組織了人工關節集采。根據公布的擬中選結果,此次集采髖關節平均價格從3.5萬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關節平均價格從3.2萬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價82%。
此次兩部門針對人工關節集采的意見,對中選結果落地環節的價格、醫保支付政策、醫療機構要求等提出了具體意見,保證人工關節集采結果順利實施,不僅保證了患者群體受益,也保證了參與集采的企業積極性。
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需要企業提供伴隨服務
與藥物不同,醫用耗材的價格往往包括耗材本身價格和服務費用。
意見明確,人工關節集采中選產品按“含伴隨服務費”和“不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在各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配送、手術專用工具等相關費用包含在中選價格內。伴隨服務包括提供合規的“跟臺”服務、協助組裝工具、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導、手術操作培訓等,應嚴格限制非手術人員進入手術室。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需要企業提供伴隨服務,并按相應的價格支付。
意見強調,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統一按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零差率收費,非專用的動力工具、相關工具的清洗消毒由醫療機構承擔,相關費用包含在醫療服務費用中。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收取附加費用。
對于非中選人工關節產品,意見指出,產品包含中選產品部件的,按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其他部件可結合實際交易價格合理設定掛網價格高線,對超出價格高線的產品,掛網時予以一定限制,引導相關企業逐步將價格調整至合理水平。如非中選人工關節產品各部件均由中選產品不同部件組成,則總價不高于該企業同類別中選產品價格。
醫療機構要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
集采中標產品都有不同的降幅,對于參與報價企業而言,則希望實現“以量換價”。如何在中標后保證中選企業的利益?
意見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要及時組織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各統籌地區要根據中選產品的中選價格、各醫療機構與企業協議約定的采購產品及數量,及時測算協議采購金額。
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建立預付機制,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協議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
意見要求,醫療機構要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超過使用耗材的次月底。醫保經辦機構要及時與醫療機構結算,及時撥付醫保基金。在落實醫療機構貨款支付主體責任的前提下,鼓勵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
醫療機構要適應集采后配送新機制
人工集采降價后,也對醫療機構提出了新要求。
意見明確,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完成后,應從臨床合理使用出發,優先采購質優價宜的中選產品。醫療機構要適應集采后配送新機制,加強采購和庫存管理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傳遞和采購運轉效率,實現院內醫用耗材備貨、使用、盤貨、補貨等環節精細化管理,為臨床使用做好服務。
意見提出,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省級區域醫療中心要加強對覆蓋地區關節置換術手術操作規范化的指導,提升各級醫療機構的關節置換術醫療能力,加大再培訓力度,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
意見表示,各地要將集采耗材臨床使用有關情況作為重點,納入醫療服務管理體系加強監管,強化醫療機構嚴格執行有關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范等,堅持安全、有效、經濟、適宜原則,合理選擇治療方法、合理確定耗材品種和數量。
鼓勵合理、規范、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2021年11月,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總結推廣2019-2021年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病種分值付費(DIP)付費國家試點的有效做法。
在DRG/DIP改革地區如何推動落實人工關節集采結果?意見提到,開展DRG/DIP方式付費的地區,首年不調整相應DRG/DIP組的權重分值,后續調整要統籌考慮人力成本、耗材成本等變化,科學合理上調或下調。
意見強調,各項激勵要做好銜接,避免重復,各地要指導醫療機構完善落實結余留用內部考核辦法,將激勵政策傳導至醫務人員,鼓勵合理、規范、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意見提出,按照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2022年經評估符合條件觸發調價的地區,調價總量可向人工關節置換相關手術項目傾斜。置換關節的跨省患者占比大、“人工關節置換術”等核心項目價格明顯低于全國中位價格和周邊省份價格的地區,可專項調整相關項目價格。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手術機器人等新技術,意見明確提出,公立醫療機構采用“手術機器人”等智能化系統輔助手術操作的,堅持勞務價值和設備貢獻相平衡、收費與功能相匹配的原則,按照智能化系統的實際功能,以“人工關節置換術”項目價格為基礎上浮一定比例加收,不單獨設立收費項目。
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對于患者來說,如何享受到人工關節集采的利好結果?意見明確,人工關節集采中選產品以含伴隨服務費的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對于非中選人工關節屬于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意見提出,各地要采取措施,在兩年內漸進調整支付標準至不超過集采同一分組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參保患者使用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的產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意見強調,各地應統籌考慮掛網價格、患者自付比例和醫保支付標準的設定,避免患者費用負擔加重。
責任編輯: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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