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下轉C7版)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特別提示
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宇智能”、“發行人”或“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證監會公告〔2021〕21號)(以下簡稱“《特別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深證上〔2021〕919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483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頒布的《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1〕212號)等相關規定,以及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最終采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電子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采用按市值申購定價發行方式進行,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發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適用于2021年9月1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證監會公告〔2021〕21號)、深交所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深證上〔2021〕919號)、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規范》(中證協發〔2021〕213號),請投資者關注相關規定的變化,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繳款及棄購股份處理等環節,具體內容如下:
1、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規定的剔除規則,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資者報價的初步詢價結果后,將擬申購價格高于59.09元/股(不含59.09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為59.09元/股,且申購數量小于460萬股(不含460萬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為59.09元/股,申購數量等于460萬股,且申購時間同為2021年11月23日(T-4日)14:45:29:844的配售對象中,按照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往前排列予以剔除。以上過程共剔除199個配售對象,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為77,110萬股,占本次初步詢價剔除無效報價后擬申購數量總和7,702,550萬股的1.0011%。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具體剔除情況請見附表“初步詢價報價情況”中被標注為“高價剔除”的部分。
2、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有效認購倍數以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43.99元/股,網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投資者請按此價格在2021年11月29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1年11月29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
3、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稹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跟投。
4、戰略配售: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4,950,000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
本次發行價格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故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跟投。
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華泰澤宇智能家園1號創業板員工持股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或“華泰澤宇智能家園1號”),其承諾的認購資金已于規定時間內全部匯至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根據最終確定的價格,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數量為2,625,596股,占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的7.96%。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4,950,000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2,625,596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7.96%。初始戰略配售數量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2,324,404股將回撥至網下發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方面,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華泰澤宇智能家園1號,承諾其獲配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限售期屆滿后,戰略投資者對獲配股份的減持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6、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7、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后,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于2021年11月29日(T日)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8、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1年12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無效。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1年12月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9、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10、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未足額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11、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請認真閱讀2021年11月26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的《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充分了解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1、根據中國證監會制定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發行人所屬行業為“I65?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I65?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為58.68倍(截至2021年11月23日,T-4日)。
本次發行價格43.99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母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42.32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靜態市盈率,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3日(T-4日)發布的“I65?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及創業板市場的風險,仔細研讀發行人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并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
2、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公開發行新股33,000,000股,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不安排老股轉讓。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預計使用募集資金57,210.16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43.99元/股計算,發行人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145,167.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11,971.22萬元(不含增值稅,含印花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約為133,195.78萬元。
3、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如果運用不當或短期內業務不能同步增長,將對發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響或存在發行人凈資產收益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的風險,由此造成發行人估值水平下調、股價下跌、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投資損失的風險。
重要提示
1、澤宇智能首次公開發行3,3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1〕3104號)。本次發行不進行老股轉讓,發行股份全部為新股。發行人股票簡稱為“澤宇智能”,股票代碼為“301179”,該簡稱和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的股票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2、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新股數量33,000,000股,發行股份占本次發行后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00%,全部為新股發行,無老股轉讓。本次公開發行后總股本為132,000,000股。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4,950,000股,占發行數量的15.00%。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故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本次戰略配售。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2,625,596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7.96%。
綜上,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對象僅為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專項資管計劃。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2,625,596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7.96%。初始戰略配售與最終戰略配售的差額2,324,404股將回撥至網下發行。
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啟動前,本次發行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21,959,404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2.30%;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8,415,000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27.70%。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網上、網下回撥情況確定。
3、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于2021年11月23日(T-4日)完成。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情況,并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有效認購倍數以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43.99元/股,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31.7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8.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42.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37.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4、本次發行的網下、網上申購日為2021年11月29日(T日),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一種方式進行申購。
?。?)網下申購
本次網下申購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網下投資者應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為其參與申購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申購單信息,包括申購價格、申購數量及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規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購價格為本次發行價格43.99元/股。申購數量應等于初步詢價中其提供的有效報價所對應的“擬申購數量”。在參與網下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后在T+2日繳納認購款。
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本次網上申購,若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深圳)、證券賬戶號碼(深圳)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等)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為準,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注冊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負。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一步進行核查,投資者應按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網下發行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2)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申購的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1年11月29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1年11月25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過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規定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投資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以下簡稱“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根據投資者在2021年11月25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8,000股,同時不得超過其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額度上限。對于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對于申購量超過網上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為無效委托予以自動撤銷。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填寫委托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有市值的證券賬戶的申購為有效申購,對其余申購作無效處理。每只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按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投資者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準。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網下投資者繳款
2021年12月1日(T+2日)當日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數量乘以確定的發行價格,為其獲配的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并確保認購資金16:00前到賬。
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無效。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2021年12月3日(T+4日)刊登的《江蘇澤宇智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網上、網下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列表公示并著重說明獲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額繳款的網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未足額申購以及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6、網上投資者繳款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根據《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1年12月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7、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于2021年11月29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申購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二、5、回撥機制”。
8、本次發行可能出現的中止情形詳見“七、中止發行情況”。
9、本公告僅對股票發行事宜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21年11月18日(T-7日)披露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和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0、有關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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