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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4萬家教培企業注銷吊銷 雙減之下“一對一”成新風潮?
作者:吳斯旻
[ 截至目前,2021年教培相關企業注銷或吊銷的數量超14萬家,較2020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長約34.59%。 ]
“這大半個月以來,我每天奔波幾處,早晨在碑林區上第一節課,再乘地鐵、轉公交,下午去十幾公里外的城北上另一節課。”
許敏在西安從事校外英語培訓多年,回想起一個多月前的日子,她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按照以往的暑假,我應該在市中心一家教培機構里待上一天,帶2~3個大班課。”
這一系列變化的產生,正是因為7月24日發布實施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下稱“‘雙減’意見”)。其明確,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
隨后,主營線上教育的平臺機構和綜合型頭部企業遭遇重創,股價驟跌、業務轉型、裁員、退租等聲音相繼傳出。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目前,2021年教培相關企業注銷或吊銷的數量超14萬家,較2020年同期相比,增長約34.59%。
與此同時,家長的培優需求涌入一對一教育市場。除了如許敏這樣開啟“一對一家教”新征程的從業者逐漸變多,一對一培訓辦學也嗅到商機。但針對該領域的強監管也隨之到來。
8月17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草案二審稿擬將家庭教育法修改為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為非營利性。也就是說,要杜絕營利培訓鉆家庭教育的“空子”。
迎來強監管
“雙減”落地后,乘著K12 學科輔導機構收縮業務的“東風”,一對一培訓辦學異軍突起,但在發展過程中,卻屢屢“踩線”。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董圣足近日評論稱,“雙減”新形勢下,一對一培訓辦學出現的一些新變體,需特別提防把此類培訓模式常態化、擴大化。“教培機構從陣地戰變為游擊戰,這是當前要重點規范的領域。”
為打擊變相通過“家教”“私教”的形式,開展營利性校外培訓,北京等多個省市相繼提出,要持續加大檢查力度,全面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等各類未經許可、違法違規培訓行為。
近日,北京市教委在其官網上更新了《關于近期檢查校外培訓機構發現問題的通報》,其中就提到“無辦學許可、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含一對一培訓)的個人”這一類情況。北京市教委表示,要全面加強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嚴肅查處無證無照等各類未經許可、違法違規培訓行為。
在職教師的小規模補習行為也受到監管。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河南、黑龍江、海南、廣州、吉林、內蒙古、安徽、河北、江西、江蘇等省份相繼發布新規,或突擊查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行為。
8月11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專門通知,擬對各省“雙減”工作落實進度每半月通報一次。通報重點是各地作業時間達標學校情況、課后服務時間達標學校情況、學科類培訓機構壓減情況、違規培訓廣告查處情況和群眾舉報問題線索核查情況等。
監管的觸角也伸向了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8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根據“雙減”意見等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家庭教育法草案二審稿進一步規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太琨律創始合伙人、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師事務所主任朱界平告訴第一財經,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可以從很大程度上抑制資本對于家庭教育服務的“異化”影響,讓家庭教育服務的供給和需求回歸理性。
轉型陣痛期
“近兩年來,辦學許可證在北京已難以取得。”張倩是一名在北京從事一對一英語培訓辦學的創業人士,她對第一財經表示,很多一對一培訓機構依靠的是通過老學生帶新學生建立起來的口碑,家長更注重教學質量,對于是否有辦學許可證并不在意。
但根據2017年9月1日生效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從事教育培訓行業的,無論是個體還是集體、線上還是線下,都要事先取得辦學許可證。
朱界平表示,如若違規,根據《教育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此次“雙減”意見更是直接明確,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緊接著,“雙減”被正式納入2021年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重點,多地也相繼制定了限制機構數量、暫停審批校外培訓機構等新規。
北京在落實“雙減”工作中也明確,針對校外培訓啟動“三嚴三限”,即嚴管內容行為、嚴禁隨意資本化、嚴控廣告宣傳;所謂“三限”,即限制機構數量、限制培訓時間、限制收費價格。
“這就意味著,像我們這種近兩年才開始從事一對一培訓辦學、尚未取得辦學資質的小型機構,是重點整治的對象,而由于有關部門也不再辦理這類證件,我們也失去了轉為正規軍的出路。”張倩稱,她正在打算開拓編程等素質教育、生活習慣塑造等新的業務線,以規避違規經營風險。
但不同于選擇轉型的張倩,一些中小型教培機構和個人,面對趨嚴的監管,選擇將大班教學模式,拆分為一對一教學,或將教學地點由租賃的教室轉移至咖啡廳等公共場所。
但由于辦學許可證上標注了辦學地點,這也意味著,一旦離開原辦學地點,即便有辦學許可證的機構或個人,也處于違規經營狀態。
“仍有人在踩線。”互聯網教育專家、素履咨詢創始人郁苗對第一財經表示,現在是校外培訓轉型過程中的階段性陣痛。如果要避免教培機構從地上走向地下,乃至出現“黑市化”,短期內只能依靠加強監管。
堵不如疏
在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劉林看來,不能將“一對一培訓辦學行為”與“一對一家教”混為一談。
他對第一財經表示, 對于前者,屬于組織化行為,應落實兩方面的監管:辦學資質監管和價格監管;對于后者,則屬于個人勞務行為,應規范發展。
劉林認為,個人與個人設立的機構是不同的法律主體,一個人去做家教,屬于個人勞務行為,屬于勞動法管理的范圍,權利和責任都由個人承擔。如果這個人設立一個家庭服務中心,就是由社團法或者公司法來管理,權利和責任由中心來承擔,而不是個人來承擔。
劉林進一步表示,此次家庭教育促進法所針對的,即是機構的經營行為,如提供一對一上門家教服務的培訓機構,而不是針對個人的勞務行為。此外,所謂“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也不代表機構本身不能賺錢,而是指機構籌辦者不能從中抽取利益。“非營利”本質上是為了確保教育的公益性,將校外輔導作為校內教育的有益補充。
而對于當下出現“高價家教”的現象,劉林認為,這是“雙減”落地后,短期內供需杠桿失衡所致,隨著校內課后教育的豐富和校外培訓監管的推進,將逐漸回歸常態化,不必過分擔心。
不過,“雙減”意見依然對一對一家教行為做出了限制。
郁苗對第一財經表示,由于“雙減”明確了校外教培作為校內教育的有益補充地位,所以“一對一家教”作為校外教培的一種形態,需要不超前、不超綱、上課時間僅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而且不能晚于20點30分下課。
“限制并不意味著禁止。以規范有度的校外培訓和可選擇的個人家教作為校內教育的有益補充,既滿足市場剛需,也滿足‘雙減’要求。”劉林稱。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進一步對第一財經指出,一對一家教熱度不減的背后,是校內教育的主陣地功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與此同時,受制于教育選拔機制,家長的培優需求在當前仍客觀存在。
“堵不如疏。”儲朝暉稱,從治理的角度來說,減少學科類培訓需求才是根本。基于此,一方面要改革教育選拔和評價機制,真正為學生減負;另一方面,要逐步實現教育資源的分配公平、提高公立學校的教學質量和均衡化水平。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許敏、張倩為化名)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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