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資產40億產品兌付追蹤:中招嵌套結構 或踩雷非標

鵬華資產40億產品兌付追蹤:中招嵌套結構 或踩雷非標
2020年10月25日 02:51 經濟觀察報

  鵬華資產40億產品兌付追蹤:中招嵌套結構 或踩雷非標

  洪小棠

  工商銀行代銷,業績比較基準4.1%,在投資者眼中看起來“穩穩的”資管產品,卻發生了逾期事件。

  10月份以來,有多位投資者向經濟觀察報記者反映自己購買的上述產品“爆雷”。他們購買的是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鵬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華資產”)發行的鵬華聚鑫系列資管計劃1-25期產品,今年7-8月份這些產品相繼宣告兌付逾期,總規模接近40億元。

  雖然鵬華資產公告稱該產品兌付工作已“基本完成”,多位投資者告訴記者,目前多數投資者僅收到投資本金的50%,而剩余份額將以置換成工行理財產品的方式于1年后兌付;而這一解決方案至今讓部分投資者所不能接受。

  與此同時,該批規模近40億元的鵬華聚鑫產品的真實投向,也在管理機構鵬華資產、代銷機構工商銀行的諱莫如深中成為了一個待解謎題。

  一位接近鵬華資產的機構人士透露,由于該產品通過嵌套結構持有部分非標資產及問題債券,因此導致其流動性喪失;據該人士分析,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因此相關方面不愿意披露持倉明細。

  兩次延期兌付

  針對鵬華聚鑫的兌付問題,鵬華資產曾就該事件發布公告回應稱,聚鑫系列產品的相關兌付工作正在順利推進并“基本完成”。

  經濟觀察報記者從多位投資者處獲悉,的確有部分投資者在10月20日收到了鵬華聚鑫所投資本金的50%,余下50%份額將在一年后兌付。而且一些投資者也表示同意接受工行提出的處置方案。

  一位已經同意簽署協議的投資者說,“工行方面的態度非常強硬,沒辦法只好簽署這個協議。”

  但與此同時,多位投資者表示仍然難以接受這一方案。“當時銀行客戶經理跟我們暗示這個產品本息是沒問題的,而且這只產品的業績基準只有4.1%,并不高。”深圳地區的一名投資者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雖然保證本息因為政策要求沒有體現在合同里,但投資者當時買的時候就是默認有這個條件才認購的。”

  記者另悉,由于一些投資者拒絕接受該方案,而鵬華資產及工行也未提出新的處置方案,一些投資者已經將相關問題反映至監管部門。“我們已經把這些問題反饋給銀保監會了,而且一些投資者目前也在搜集證據。”上述深圳地區投資者表示,“主要我們等的時間也夠久了,感覺管理機構和銀行沒有態度來解決這個事。”

  事實上,鵬華聚鑫已經出現了至少兩次延期兌付。

  據了解,這批總規模約為40億元的鵬華聚鑫系列產品,最早在2017年就開始運作,起投門檻100萬元,期限6個月滾動發售,涉及的投資者約2500多人,銀行提示風險等級為PR3(風險適中)。

  自今年7月開始,25只產品陸續到期,然而投資者等來的卻是一而再的延期公告。

  8月14日,鵬華資產發布了產品提前終止公告,公告顯示,投資管理計劃擬提前結束,最晚于公告出具之日起30天內完成分配。

  然而,30天后,投資者仍然沒有等到本金收益的分配,而是又一份延期公告,直至如今提出差額兌付的解決方案。“產品一再延期,投資者對管理人和銀行的信任也在逐漸被消耗。”華東地區一位投資者表示。

  持倉成迷

  除該產品一再延期及如今未能足額兌付外,讓一些投資者難以接受的重要原因,在于其始終無法獲得有關鵬華聚鑫產品的定期報告,并了解到該產品投資運作及持倉明細。

  據投資者們反映,上述兩家機構不提供定期報告的方式是將信披義務互相推諉,工行表示需要向管理人鵬華資產索要定期報告,而鵬華資產對投資者的解釋是,相關定期報告只能交付給代銷行。正是這種情況,導致投資人在鵬華資產、工行兩處均無法獲得有效的持倉信息。

  因持倉信息的不透明,導致投資者在后續維權等方面也面臨一定難度。

  上述深圳地區的投資者表示,“(產品)買了什么都不知道,如果是有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管理人未能勤勉盡責問題的,我們是可以通過這種方法來維權的,但現在的結果是鵬華資產和工行都不給定期報告。”

  “如果因為發生巨額虧損無法兌付,作為管理方有義務披露本該披露的相關運營報告吧?”華東一位鵬華聚鑫的投資者質疑稱,“作為投資者也有權利索要這些報告查閱吧?但從未見到相關文件,目前我希望銀行及鵬華方可以提供:路演報告、投后報告、季報等相關材料。”

  “多次索要定期報告都不給,是否可以認為有挪用資金、違規投資、利益輸送等嫌疑呢?那么如果不幸猜中,發生這個巨額虧損責任誰來承擔呢?也要我們投資者為你錯誤行為埋單嗎?”另一位鵬華聚鑫的投資者表示。

  有法律人士指出,管理人有義務向委托人披露定期報告等相關信息,以便投資者了解產品的投資運作情況,而這也是資產管理機構履行信義義務、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的底線。

  “不向投資者披露定期報告明顯違反基金子公司相關監管規則,證監局和中基協是對口監管的機構,理應進行問責。”中銀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表示,“從基金子公司專戶從屬于私募產品的監管性質來看,投資者也可以采用起訴等方式進行維權。”

  中招嵌套結構

  上述接近鵬華資產的機構人士分析,鵬華聚鑫的定期報告未給到投資者的原因,可能和投資運作過程中踩雷了個別債券或非標資產有關。

  一位券商資管人士介紹稱,滾動發行的資管產品往往在資產端配置了更長久期的非標資產,而由于非標資產存在嵌套結構,同時缺乏流動性,容易誘發產品兌付問題。“因為這只產品含有嵌套結構并有可能投資非標,而非標資產本身的流動性是比較差的,所以才導致產品兌付出現問題。”北京一家券商資管人士分析稱。

  記者獲悉,該產品出現兌付風波的背后,鵬華資產在公告中承認了嵌套結構的存在,一旦底層非標資產出現質量問題,將導致產品兌付逾期等問題。

  鵬華聚鑫系列產品說明書顯示,該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具有業績比較基準的各類證券投資類資產管理計劃”,如信托計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及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期貨資產管理計劃。“資管計劃已經對持倉資產進行變現操作,一定比例的資產已經完成變現,但仍有個別資產原定交易策略為持有至到期,詢價賣出需要一定調解;個別資產的變現回款處于清算在途狀態。”據投資者援引鵬華資產對他們的解釋稱。

  此外,亦有接近鵬華資產人士表示,“鵬華聚鑫的一些資金投向了海航債券等問題資產,直接影響到了產品流動性,進而導致無法兌付。”

  有投資者對記者表示,鵬華聚鑫的一些資金投向了海航債券,在鵬華資產與其的溝通中也并未否認這一事實。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今年4月15日,11.5億元的“13海航債”到期需兌付本息,然而在兌付前夜,卻出現了海航近乎“野蠻式”展期一年兌付的電話會議,只留給投資人30分鐘遞交參會資料。

  Wind數據顯示,包括“13海航債”在內,海航集團累計有超150億元的存續債券未到期。

  不過,由于鵬華資產始終未向投資者披露定期報告,所以暫時未有直接證據顯示該系列產品有多少資金持有海航債券。

  此外,亦有分析人士認為,由于鵬華資產份額置換為工行理財,因此僅從鵬華資產的角度,鵬華聚鑫可能已經完成退出。“這個產品的兌付方案的牽頭方一直是工行,不是鵬華,所以有可能是一個集合類通道產品。”上述接近鵬華資產人士分析稱,“最后也是工行提出的解決方案,并且置換成工行的理財產品,所以鵬華方面才發了這個公告。”

  此事發酵至今,記者多次致電鵬華資產相關負責人就該事件進行求證,但對方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記者撥打鵬華資產網站的公開聯系電話,對方回復稱,會將采訪轉給相關部門。

  經濟觀察報將持續關注這一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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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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